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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直到近午还不见姑妈下来敲门,乐阳有些不习惯,往楼上打了个电话,只有电话的「嘟嘟」声,没有人接。打了好几遍之後,他才想起姑妈说过要去表妹家的事儿来 ?了验证他的猜测,他跑到楼上去敲姑妈的门,仍旧没有人开门——偌大的两间房子,如今就只剩下孤零零的可怜的乐阳了。
他现在後悔自己怎麽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温妮和女儿才走了一天,眼前里影影绰绰地全是温妮忙碌的身影,耳朵里满是女儿小鸟般叽叽喳喳的声音,感觉都快喘不过去来了。接下来还有六天不知该怎麽度过,他想,上着班也许就不那麽空虚了吧?他成天就躺在沙上看电视,饿了就到街角的面馆吃上一碗兰州拉面,随便买包烟带回来。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天,没有人任何电话,没有任何人来敲门,他感觉自己都快失去语言的能力了。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就是自己裤裆里的那条命根子,它安然无恙地躺在内裤里,既没有红也没有长出痘子来,跟以前一模一样的好;硬是要说它有什麽变化的话,那就是他的孤独似乎感染了它,让它也变得孤独了,使得它在夜里勃起的次数越来越多。
第四天晚上,他不只是买了烟,还买了两瓶啤酒,坐在沙上看着动画片傻傻地笑,咕嘟嘟地把啤酒全都灌倒肚子里去,出门打了个出租车直奔丰庄路。
「你想去那儿干嘛?」脑袋里响着温妮的声音,转过了两个街口,他才意识到他已经不用再回答这个问题了。
已经夜深了,那些女孩还在那里,就像那天和温妮经过这里时看到的一样,此刻他才现打那以後,自己从来未曾忘记过这些女孩。想来警方肯定扫黄不力,因爲看起来那些女孩基本上都还在那儿。他站在远处的路灯下,远远地看着她们漫不经心地走路,再漫不经心地转身,再走路,再转身……还有几个在路灯的阴影里和男人在交流。
等会儿,他就会像那些男人一样,选中其中一个女孩,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会给她钱,然後占有她的身体,不管她是什麽样的人,这种想法使他的血液加,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甚至连自己都听到了心中欲望的呻吟声。
想到那个叫莎莎的女孩,想到温妮,想到盼盼,他不得不鄙视自己。大约花了一支烟的时间,点燃第二根的时候,他才把这种罪恶的病态的心理完全从心中清除干净。即便这样,他还是缺乏自信,从和莎莎共度春宵之後,他已经知道自己其实长得不怎麽样,上身穿一件灰旧的夹克外套,下面穿的泛白的牛仔裤,皮鞋变形得厉害,几乎可以扔到垃圾桶里了。最让他气馁的是,莫名其妙的花了一千块之後,他的钱包里已经不多了,他只有一个要求——只要价格上可以承受,外貌就不用讲究了。
他甩掉抽掉半截的香烟,深吸了一口凉凉的夜风,大踏步地走过去,但是当他在围在路灯杆周围的的四个女孩中很快选了一个的时候,他现自己原来也可以这麽勇敢,事情就是这样简单!但是他在走到姑娘们跟前去的那一刹那,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无论他穿世界上任何衣服,他都会有一种赤身裸体的幻觉。
「你有空吗?」乐阳礼貌地对他选中的女孩说。
「你在说……我有空吗?」她轻佻地指了指她的胸脯,咯咯地笑起来,「哦,那我可以跟你说我这辈子都有空吗?帅哥。」其他女孩笑得前仰後翻。
他们走到光线照不到的地方,开始说起价格来,要价挺高——六百块,服务和莎莎的一样,但是便宜了四百块,他现在的钱包还能承受,所以他就答应了。但是在「交易」地点的选择上,他们有点小小的分歧:乐阳要她和他一起回到姑妈的房子里去,而她不干,她说她还有个六个月大的女孩,她不能把她撇在家里太久。
乐阳妥协了,「我理解你,」他说,「我也有个女儿,刚满三岁。」
跟着她走了十多分锺,看样子要继续走下去,乐阳提议说打车过去,不管远近,车费钱他来给。
在出租车上,「你老婆呢?」她问一直看着车窗外的乐阳。
「回老家了,南昌。」
「离婚还是别的什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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