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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童和素琴基本上是睡过了这第一次休假。除了累,主要原因还是根本没什么休闲的地方。市区太远,厂里虽然有大巴,但人满为患。离最近的镇上都有五六公里距离,如果有自行车倒是可以去逛逛。尔童在故乡时经常步行五六公里甚至十公里不当一回事,现在两条腿僵硬得像两根棍子,觉得镇上就像天涯那么遥远,一想起来就两腿哆嗦。
他也试着找过了同宿舍的小兄弟说的黑网吧。那栋出租屋的二楼确实每个房间都密密麻麻地塞满了旧电脑,虽然还是早春,却热得让人想打赤膊。因为几乎全厂的工人都休假了,所以这里也一样人头攒动。尔童进去的时候,还看到那对小兄弟又因为没有抢到电脑而吵架。
尔童只好放弃。
素琴则更不热心,她一直躺在宿舍,用湿毛巾敷着眼睛。他们甚至连亲热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一直到晚上十二点,那山上的凉亭里都坐满了同厂那些放假却无处可去的工人。
再加上要上夜班,多少要调整一下生物钟,所以放假这两个白天尔童基本上都在宿舍睡觉。晚上则捧着手机整夜地看小说和电视剧,反正床头就有插座,不用担心没电。他看完了从故乡出的时候还剩下几集的一部抗日剧,又开始看一部仙侠剧。或许有人会嘲笑这些电视剧情节弱智,对白二逼,演员也没有演技可言,但尔童不在乎。劳累的人需要的就是这样能让人不带脑子看的电视剧,而不是那些文绉绉的东西。
电视剧看累了他就会看小说。他看的小说也都千篇一律,或者是龙傲天装逼打脸,或者是屌丝逆袭的故事,如果带点擦边的色情描写更好。他听的歌也都是小苹果或者凤凰传奇。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像他这样的农民工,每天下班之后累得像死狗一样,呻吟的力气都没有,脑子也不会转了。如果谁要求他们读卡夫卡或者村上春树,听高山流水或者柴可夫斯基,尔童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往那家伙脸上吐口水。
但即使尔童提前做了准备,夜班依然比他想象中难熬。整夜地在机床面前站十个小时,从华灯初上到旭日东升,听着的是催人入睡的嗡嗡噪音,做的是重复枯燥的动作,如果不是有目标,尔童真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得住。
特别是每天五点那次下班之前,那段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也是他们最难熬的时候。第一天晚班到了凌晨三点多,尔童就开始在机床前摇晃起来。正在他迷迷糊糊地看着机床内放模具的底台,精神有些恍惚地想着趴在上面睡一会的时候,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
尔童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看到的却是悄无声息的副班长。这下可把尔童吓坏了,他正想解释,副班长却掏出一团黑褐色的东西递过来:「来一颗?可以提神。」
看了半天,尔童才认出给他的是一颗槟榔。副班长和不少工友嘴里都在嚼着这玩意,而且看起来确实有些效果。但尔童去年就好奇地尝过一次,从此对它敬而远之。他赶紧摆手:「我不会吃这个,谢谢副班长,没事的。」
副班长笑了一声,吐出嘴里的槟榔渣,把这颗槟榔又丢进嘴里,一遍用力嚼一边说道:「刚来不适应,很正常的。我也瞌睡。」说着他又摸出一支烟来:「去厕所洗个脸,抽根烟。如果还是不行,一定要和我讲。我看着你刚才都差点趴在机床里了。你不想你脑袋给切成手机边键吧。」
尔童不好意思地笑了。强撑下去确实没好处,而且很危险。所以他接过副班长的烟:「我还不知道车间里能抽烟,都没敢带。」
副班长再次递过打火机:「在厕所抽,谁管你。不要给皮主管抓到就行。不过皮主管夜班一般都不在。没事的。」
尔童感激不尽地照他说的做了。抽完一支烟,再洗个冷水脸,感觉精神了不少,顺利地坚持到了五点。到了六点钟加班开始的时候,天终于亮了。
毕竟是年轻人,尔童很快适应了夜班,开始研究怎么提升效率的秘诀。他最关注的就是老黄,很快就现了他做得最多的原因。每次有工友上厕所,抽烟,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离开机床时,老黄总会马上冲过去,同时操作自己和这台空出来的机床。这简直不可思议。尔童想。但老黄就是能做到。他的动作不但准确,而且迅,特别是把成品摆放进托盘这一步,别人是摆,他却是一撮一撮地洒。
尔童偷偷看过,每一颗边键都能准确地落进指甲盖大小的空格里,整整齐齐。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别的工友为了争取时间,都是要么不关屏蔽门,要么不锁空气阀,老黄却同时不执行这两项安全措施。尔童偷看过他的机床,老黄上班时总会把主轴转私自调到两万二,程序时间则是一分钟五十八秒。他是那样争分夺秒,尔童没看到过他抽烟,也没看到过他上厕所,甚至没看到过他吃饭。他当然不是不吃饭,这样繁重的工作不吃饭不可能坚持得住,就算机床也要电。尔童不久之后就现他是怎么吃饭的。老黄每次下班,都会提前十分钟从车间另一端的安检门溜走,直接去食堂,这时还不用排队。他会花五分钟吃完饭,赶在整点之前半分钟来到打卡机前,占据第一位。时间一到,别的工人从车间离开的时候,他却打卡进入车间。
于是在每次休息的那一个小时时间内,老黄都会独自在车间操作两台,甚至三台机床。到了其他工人上班的时候,他又会掐着时间再跑出去一趟,打上班的卡。于是每天两个小时休息吃饭时间,尔童在排队,抽烟和打盹中消磨过去的同时,老黄都几乎能干出半个人的产量。再加上上班时的见缝插针,他的产量总是几乎其他员工的两倍,良品率则刚好比达标线高一点。
尔童简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样的人,一个月能拿五六千块钱工资绝对不会有人嫉妒,而是让人心悦诚服。尔童曾经找机会问过他为什么这么拼命,老黄笑着说:「趁着现在有货做,赶紧多做点。」
他说的不错,因为这个项目马上就要结束了。上一道工序供应的毛坯数量逐渐供不上消耗,所以尔童他们班有时候不得不停机待料。到了这种时候,老黄才会无奈地闲下来,拿出一台破破烂烂的,按键都已经磨光了字迹的老砖头手机,看着屏幕呆,带着满脸笑容。
有一次尔童好奇地凑过去想看看,老黄主动把手机侧过来一些,已经裂开的屏幕上是一对双胞胎女孩的照片,年纪和尔童差不多。
平心而论,这两个姑娘虽然比不上素琴漂亮,但打扮时尚,动作优雅,气质比素琴好了不知道多少,一看就是城里的姑娘。
「是我姑娘。」老黄疲倦而清瘦的脸上满是自豪,斑白的双鬓也悄然闪烁着光彩:「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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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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