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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沈宗抬起头,又圆又大的眼睛看着他,似乎惊讶方亦礿会问这个,“也就……就是晨跑吧,清晨江边的空气很不错。”
晨跑?难怪开溜的度这么快,连狼烟都追不上。
“噢?”方亦礿换了个二郎腿,声音低下来,“你介意多一个人吗,还要遛狗的那种。”
“什么?亦……方先生也想跑吗,”沈宗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差点口误地把自己私底下对方亦礿的爱称喊出来。
方亦礿差点笑喷出来,但还是忍住了,表面波澜不惊:“你介意?”
“不是……当然不介意,两个人跑总比一个人有趣。”那双眼睛亮了起来,沈宗整个人好像都因为这句话容光焕了。
“明天六点半,江岸路的咖啡店。”
“您……这下决定也太快了方先生……那,那到时候就在那里见吧。”沈宗的嗓音充满了愉悦,是那种少女怀春般的愉悦,那音质温柔得让方亦礿有股凌虐的冲动。只见他脸颊都泛起了红晕,就像个天真的少女被心仪对象约出去那样兴奋。
这是在伪装,还是他本性如此?方亦礿心中疑惑,结合沈宗博客里面的肉麻文字,这样纯真的表情在方亦礿眼里带上了点神经质的感觉。
他想大笑出声。
两人一狗出了医院,秋天微凉的空气吹在脸上,舒服得让人不想离开。
“需要我送一程吗?”方亦礿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问。
“不用,我搭车回去挺方便的。”沈宗委婉拒绝道,但他看着方亦礿的眼睛映着月色朦胧,暗含秋波,脸上明显写着“我想要”。
方亦礿靠近对方,又露出第一次见面那神秘迷人的招牌笑容,他握住那纤细的手,继而用力把对方拉进车内,对跟踪自己的变态先生出了邀请:“你手很冷,我送你吧。”
见他答应了,沈宗全身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写着快乐二字,他眼里含笑地坐进副驾驶座,大眼睛看了方亦礿一眼又躲开,嘴角微微勾起,露出高中生似的干净羞涩的笑容:“方先生……原来是个这么热情的人。”
方亦礿又一次几乎要笑出声来。他完全不是什么热情的人,性格甚至可以用冷漠来形容。他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只会为自己的快乐着想,永远和其他人有一层看不见的隔膜——难道沈宗跟踪他那么久,还没有看出来吗?
一路无言,方亦礿没有主动说话,而沈宗不知道是因为太紧张还是太害羞,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用目光小心翼翼地打量方亦礿的车——那是他曾经在七夕节在上面放过玫瑰花的豪车。
这种感觉很有趣,方亦礿曾经打死也不会想到这个跟踪狂有一天会坐进自己的爱车。
“谢谢你方先生,我们明天见。”
方亦礿看着那纤瘦的背影越走越远,心里开始隐隐兴奋起来。这种狼一样的渴望,好像青春期过后还是第一次那么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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