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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起男生的话,你倒是第一个。实际上我第一个带过来的,是段亦菲。不过她没你幸运,那次来的时候,B1ack叔叔不在。而且亦菲好像也不太喜欢这里的感觉。”蔡梦君也咽下了嘴里的马卡龙,接着擦了擦嘴角,对我说道:“她不是很喜欢西式菜品,她更喜欢有格调的中餐,她总喜欢去吃o39;古亭芳o39;那样的。”
古亭芳,又是一家高档餐厅,人均价位比“金梦香榭丽”还要高一点。“古亭芳,呵呵,没听过。”我心里想着段亦菲的事情,嘴上却这样说道,“蔡梦君小姐姐,你还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嘻嘻。我在想,身为国情部前任站长的孙子,你不也应该清楚这些东西的吗?”蔡梦君对我问道。
“唉,我家里人虽然之后都是做生意的,但是很少出来享受的。而且我这个不肖子早就不受家里人待见了,所以我平时也很少花家里人的钱。”我敷衍道。
之后又上了一系列的菜肴,比如跟橙子酱泡在一起、加入了紫薯和芝麻菜的北极贝,做成花生形状的鹅肝,炙烤成蜂窝煤形状、黑炭颜色、还用朗姆酒点燃的红菜头等等,以及一道“二十四桥明月夜”——焖在整干火腿里的球星内酯豆腐,可谓琳琅满目、创意十足,但我却是食之无味,只关心蔡梦君谈话时候聊到的关于段亦菲的内容。
“你跟那个段亦菲是怎么认识的?”在聊完一阵关于东西方美食的问题之后,我对蔡梦君问道。
“你怎么好奇这个?”蔡梦君对我眨了眨眼睛。“喂,我说何秋岩,你跟我出来吃饭,怎么大部分时间聊得都是关于另一个姑娘的事情啊?”接着蔡梦君把嘴一努,眼睛一眯,对我质问道,“你是不是看上我们段亦菲了?”
我看着蔡梦君,笑了笑,含下一口芒果“蛋黄”,然后对她说道:“我要是告诉你,我真看上她了呢?——咱说说啊,这姑娘虽然常年坐轮椅,也不过就有点残疾罢了,长相其实挺漂亮,而且还有气质,还是个网络小说作家;并且你看看啊,这常年坐轮椅的人缺乏运动吧,按道理来说应该胖不是么?可段亦菲这小姐姐,身材还挺好的,这说明天生就吃不胖,这以后要是生了小孩,估计那也是俊男靓女……”
“哼!”蔡梦君一听,直接把手里的叉子往桌上一拍,脸上气鼓鼓的想一只小河豚似的,甚是可爱。
“哈哈哈,别别!我逗你玩呢。”我对她说道,“其实是这样的,最近我看了网上的一篇文章:说如果一个男生,想跟一个女生主动找话题,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跟这女生聊关于她闺蜜的事情。这样一来可以让这个女孩子觉得男生心细,二来可以让这个女孩子跟男生有源源不断的话题,第三呢,也可以通过这个女孩子对自己闺蜜的认识跟自己对她闺蜜的认识做对比,然后更好地了解这个女孩。”
蔡梦君转过脸,努着嘴,很快就绷不住笑了,她依然微皱着眉头对我说道:“哼……哈哈,你说你!看的什么破文章啊!谁写的?”
——我都佩服自己的机智程度,至于网上有没有这么一篇文章,呵呵,鬼才知道。
蔡梦君依旧微微撅着嘴巴,对我说道:“我可告诉你,别随便打我们段亦菲的主意。她还有个哥哥,她那个哥哥……”说到这,蔡梦君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马上住了口。
“她哥哥怎么了?”我追问道。
“没事……她哥哥,就是管她管的比较严罢了。”蔡梦君眼珠一转,然后对我说道——说话前不自然地把眼珠一转,这是很明显的敷衍表现,“要是她哥哥知道哪个男生对她有非分之想,她哥哥非得跟你玩命不可。”
“呵呵,算了吧。用不着她哥跟我玩命!我是觉得,你这姑娘倒是跟谁都相处得来。说实话吧,我觉得你那个朋友,虽然是个挺文艺的姑娘,但是她那脾气真是古怪得很。你记不记得,那天我走到你身边的时候,你对我什么态度、她对我是什么态度?她一开始看我那个眼神,真的,让我觉得不是很舒服。”我对蔡梦君说道。这是我的心里话,若不是我身上有任务,一定要接触这个“红剑阁主”——看人就像豺狼看着猎人,而身体周围都像是有一堵气墙一般;平素里,就算打死我,我都不会去主动认识那样的姑娘,即便她长得再漂亮。
“你别放在心上,”蔡梦君跟我解释道,“亦菲这人,一直就这脾气……也不能这么说,其实她小时候还挺开朗的,善解人意,天真活泼,只是后来她腿断了以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等等!这句话的信息量可真是太大了!
“她小时候?”我不住地看着蔡梦君,“你跟段亦菲你俩小时候就认识?”
“其实我们两家算是世交,”蔡梦君说道,“所以我俩小时候就认识,很正常啊。”
“怪不得她跟你那么要好,而且你还总去陪她,给她读书念诗。”我仔细想了想,我之前一直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段亦菲身上,在网上和资料库里基本什么都没查到,现在看来,我有必要查一查蔡梦君的资料了。如果真和蔡梦君说的那样,她和段亦菲家是世交,那么从她这里往段亦菲身上查估计会简单很多。“那你刚才说,‘她腿断了以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这么说来她失去行走能力是事故?我原来还以为是天生的?”
“不是天生的,她小学的时候还是蝉联四年的短跑冠军呢!”说到这里,蔡梦君叹了口气,“唉,具体怎么回事,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知道她双腿是被车撞断的,而且似乎跟她之前的那次恋爱有关。我其实一直怀疑,她的双腿是被她前男友撞断的,但她每次都矢口否认。从那以后,她就对出了他哥以外的男人产生隔阂了,如果是陌生人,她就更加讨厌了。”
“哦,是这样,”我想了想,接着问了一个更加关键的问题:“她哥哥是做什么的?”
“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一家出版社的吧?反正是跟书有关系的,我记得她跟我说过,她写出《残花弄影》和《浮华遗事日记》就是为了让她哥有饭吃——呵呵,谁知道她说的话是不是开玩笑。”
原来是出版社的,我稍稍松了口气——姓段,有钱,呵呵,千万别是做金融证券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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