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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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第1页)

“他是救人的时候牺牲的。”

突然听见人声,我反射地推开仲修,自己在地上滚了两圈,然后把T91步枪枪口对准声音的来向。

看见是穿迷彩衣的人类,我几乎就要扣下板机,但除非对方是像奸屍魔这样先奸后杀的人渣,否则我顶多只往他的脚掌附近开枪,运气好的话他只会收到我的枪响警告,倒霉一点就要下半身中枪失去行走能力,即使是杨志这么自私,到处内射、射后不理的人,我也不会往他身上开枪,於是我就没开枪了,因为那就是杨志!

“你?!”难道他已经进化到刀枪不入?

“是你生前的好友吗?真是条汉子,虽然说他保护的对象最后还是变异了。”

杨志平静却不失尊敬地看着仲修,杨志和人类之接近,连仲修都顿了几秒才能确定他是同类而不过去咬他,也有可能因为仲修刚变异没多久,还不适应活屍的生活吧。

“你没死?”我看着杨志迷彩服上的弹孔和血迹,不屑地问道,要是真的有刀枪不入的活屍,我倒想知道科学原理是啥。

“看这阵仗,迫击炮加上装甲车,白痴也知道是来找我的,我让二号代替我指挥。这衣服则是一个人类倒霉鬼的,我开枪杀了他之后把衣服换过来穿。”杨志轻描淡写地把他让伙伴作为替死鬼的事一语带过,我却知道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让金乘五代替我去死,必要时反倒我可以喂他耳屎!

我拉着仲修的上臂,转身就要离开,一方面是不想再听杨志分享他的世界末日卖队友经验谈,一方面是获胜的人类开始清理战场,除了零星的枪声,更有活屍混合人类的屍体被堆成屍山后放火焚烧,一来可以节省弹药让已死却尚未变异的人类化为尘土,二来基於卫生考量可以避免疾病扩散,先烧一部分也是利用屍体的化学能作为照明之用,以利幸存的人类士兵在夜晚作业。

我硬拖着仲修缓缓远离屍体堆叠而成的“营火”,杨志不知从哪弄来脚踏车,在我后面用快要跌倒的度龟骑着,一边喃喃自语道:“骑慢比骑快还难,抱着自私活着可比光荣捐躯更不容易啊~~~”哼,真想一枪毙了他,可是除非是生命受到威胁,否则我在末日世界杀的人或活屍还是愈少愈好。

“你这样拖延下去,刚好明天早上等着被现。”杨志努力对抗着左摆右晃的脚踏车龙头,一边挖苦着我道。

“干!”我举起步枪作势要毙了他,他用余光看见我的动作,连看都没看我一眼,皱着眉头微笑道:“你不是那种会开枪的人。”然后继续在脚踏车上面晃来晃去,难以维持平衡。

整条省道上如今只剩我和仲修还有他,其他活屍早在几个小时前被枪炮声吸引到机场附近,大部分都被扑杀了,空荡荡的省道只剩下废弃的交通工具,跟刚刚散布着活屍的景象相比显得相当诡异。

“干嘛跟?”我没好气地转头问他。

“虽然我已经几乎在人类和活屍之间来去自如,但这世道,有团队相伴总比自己一个人强。”杨志咬着下嘴唇,貌似哀求地看着我。

“干!别想!”

虽然他还没开口,但我已经知道他的用意,赶紧否决他的提议。

“别这样啦。”他突然停下脚踏车,走到前方的废弃店面内,再出来时他的手中握着一截绳子,绳子往后再延伸出去,赫然绑了个身穿迷彩服的人类少女!

“这个给你朋友作进化用,然后牠就会很听话,你的赶屍进度就会快很多。”

杨志解开少女迷彩服的衣襟,露出草绿色的国军内衣,随即又撩起她的内衣,让她被胸部撑得快要爆开的胸罩露了出来,是花样朴素的运动胸罩,但在少女酥胸的衬托下显得非常性感。女兵被布团塞住的嘴里只能呜呜叫个不停,眼中满是惊恐。

“哼!”神经病,我不想理他,想怎样随便他,虽然刚看到那女兵的瞬间我有点想要解救她,但我能力实在有限,而且我自己也做过不少过分的事,就这点来说我没有资格苛责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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