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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也不敢说,班妮妲没有拿着一把刀子捅我,我已觉得很庆幸了,脸上的两巴掌,相比我对她所做的来说的实在微不足道,我应该偷笑了。
也顾不得这是莎曼丽的家,当时我也没想这事,便慌忙转过身,快步的跑向门口,反手关上门后,我隐约听到门内传来了班妮妲的哭声。
全身乏力的背靠着门慢慢坐下,只觉得世界崩溃了,接下来要做什么?我毫无头绪,唯一剩下的,就是不如死去吧这个念头。
“哈哈,哈哈哈……”我不禁大声的,无奈的狂笑着,然后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向走廊,离开这栋曾带给我获得无数快乐,现在只以留给我无尽痛苦的宿舍,班妮妲会不会报警,我会不会被抓去坐牢,那时候的我,的确没有心情去想了。
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其间撞到了不少人,不过他们看见我的样子的时候,都露出一幅唯恐来不及逃避的神态,很多都摇着头,加快脚步离去。
去哪里好?想去哪里?心里完全没谱,随便晃晃,因为莎曼丽住在火车总站附近的宿舍,所以门口就是电车,漫无目的的我沿着电车线走了好长一段路,过了绿江,走进了高楼林立墨尔本北区。
走着走着,看着四周的建筑,忽然,一种沉重的压迫感来袭,似乎被千斤重物压着一般,好不舒服,一栋栋蓝色的,白色的,黑色的高楼,彷彿在瞬间幻化为妖魔一样都在裂着嘴大笑,正慢慢向我压来,讥笑着我这个半人半魔的罪人,嘲笑着我这个被面具玩弄与鼓掌之上,自以为是的毁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的大笨蛋,大傻瓜!
我是傻瓜,笨蛋,白痴呀!
跑,按着头,全力的跑,努力的跑,就算断了脚也继续跑,跑到一个没有人笑我的地方。我不知跑了多久,只知道离喧闹的城市越来越远,身体的沉重感越来越强烈了,汗水湿透了衣服,又因为衣服的质料而不能挥蒸,导致变得更沉更重。沉闷的空气在周围流窜着,产生着吓人的高温。
脸变得很难看,跑过那些建筑,从那些光滑的反射上看到自己可怕的样子,脸孔极度抽搐变的通红,双眼的血丝完全的浮现出来,我感到体内的力量不断的在全身旋转流动,就连眼前的视线也慢慢模糊,好重,真的好重。
可能,我是世界上第一个因为内疚而跑步跑到死的傻瓜。
刚好,当我终于停下来的时候,竟让我跑到一一二电车的站台边,这里不知道是哪里,但电车上没有一个人,显然这里很偏僻,我还在思考着上还是不上,司机却赫然走了下来,把我扶了上去,笑着对我说:“不用跑得这么紧张,这车还有五分钟才开,好好休息一下。”
他是以为我为了追赶电车才跑得这么尽力,也多亏了他,那时的我,才没有就那样死去。一旦接触到柔软的沙,累垮的我立刻向大海中的求救者终于找到可以支撑身体的浮木一般,死沾着不放。可是那种感觉实在太舒服了。
真没用!我总是无法确定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就连死,也没有勇气,要用这么愚蠢的办法吗?
不知什么时候,我坐着坐着,显然真的太累了,之前吃春药做爱做了差不多六小时,接着又白痴般的跑了差不多一小时,平素不运动的我实在无法支持,于是,我在电车上睡着了。
叫醒我的又是那个好心的司机,看了看窗外,赫然回到了喧闹的城市中心。
哈哈,就连老天爷你也要让我回来吗?回来干什么?莫非要去安慰,弥补对班妮妲造成的伤害,那是不可能做得到的事情呀!
算了,这个时候埋怨上苍也没有用,我苦笑一声,下了电车。看了看表,十二点半,也差不多了,班妮妲如果报警,这事情这么严重,应该已经出去去我家了,那么加上莎曼丽的事情,我肯定会被钉死,铁定完蛋。
莎曼丽……毕竟曾经和莎曼丽度过一段好旖旎的日子,一想起她,不自然的就联想起她的胴体。现在的我,什么都没了,班妮妲吗?我不配拥有与她一起的回忆,唯有莎曼丽,如此清晰的,淫秽的留在我的脑海中。
无论世事怎么变化,莎曼丽的身体,都是完全属于我的,她的身体,有着属于我的烙印,我开过的痕迹,我只剩下,拥有这美艳淫荡的母狗了。
下意识的拿出了手提电话,只要我打电话回家,就知道班妮妲是否报警了。
但是我不敢,我不想去想有关班妮妲的一切,我避免,逃避去接触。回想之前班妮妲那的冷淡的语气,恐惧的面容,不禁让我痴了。
四周的声音逐渐喧闹吵嚷,我已经走进了城市中心,来到了唐人街。也唯有这里,才不会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变得冷清,灯火透明,人声鼎沸,显得好繁华。
这时手提电话响了,我愣了一愣,不知道谁会打电话给我,一看来电显示,不禁吓了一跳。来电显示竟然是我家的电话,莫非班妮妲真的报警呢?也不对,如果报警了,警察早就能根据我的电话查出我在哪里,根本不需要做这种事?
那么,难道是莎曼丽找我?不想再思考了,变得懒惰迟钝的我随手的接听了这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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