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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思绪飞回到了六年前。
那时候我还只有13岁,正在读初一,成绩不好,没有什麽朋友,在班上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经常沈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
而易溪箐则不一样,她一直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女生,我还记得初中第一次开学的时候,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和齐膝的棉袜出现在我面前,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绝对领域』这个词,只觉得她露出的那一截大腿肌肤好雪白,晃的我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那时候的她就已经有着很长的头,长得很漂亮,在我们那个小镇中学就像公主一样,那时候的我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默默无闻,只觉得每天只要看到易溪箐就会很开心。
在做课间操的时候,她就站在我前面不远,阳光照在她那棉质的裙摆上,一切都是仿佛是透明的,下课後,她倚在窗户边上看书的时候,目光恬静的几乎要让人沈醉进去,她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嘴角笑起来就像天边的月牙儿。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还不懂的什麽叫做喜欢,还不知道什麽叫做婚姻,什麽叫做厮守,我只觉得,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於能永远的这麽偷看着易溪箐,看着她嘴角弯成月牙的笑容,看着她奔跑时候纤细的小腿,看着风吹起她的头时,飘散在空中就像舞动的柳絮。
直到很多年後,我遇到赵清诗之前,易溪箐都曾经占满着我的心房。
在那个秋日的午後,我是值日生,所以要留下来打扫卫生。而易溪箐她喜欢写作,经常在课後留下来练习写作,她还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团,都是班上几个喜欢写作的女生,她们经常在一起讨论一些流行作家的伤感文学。
而那天,教室里正好只有我和易溪箐两个人。
就是那一天,夕阳照进教室,把课桌都拉出了长长的影子,教室里面安安静静,只有我手里的扫帚拂过地面的簌簌声
,我只希望地面永远不要扫干净,时间可以一直这麽的静静的流淌。
直到今天我还可以清晰的回忆那一天我的心情,甜蜜,慌乱,紧张,兴奋,各种杂草在我的心里疯狂的生长,我低着头,紧紧的拽着扫帚,就像拽着一根疯狂生长的蔓藤。
突然易溪箐走向了我。
对,我还记得,那天她也是穿着一件连衣裙。
他妈的,就和她今天她出来卖的这件连衣裙一模一样,真是操他妈的,为什麽她今天要穿着这件连衣裙出来卖。
那天她走向我,开口问我:「陈晓,你要不要加入我们文学社?」
她为什麽要邀请我参加她的文学社?她从来没邀请过男生参她的文学社的,我的记忆开始混乱。
对了,当时她说因为我有一篇作文写的好,她特别喜欢,还被老师当众当作范文念了,所以才邀请我参加她的文学社。
我那时候成绩很糟糕,只有作文还写的不错,那篇作文是写春天的,语文老师也是个傻逼,为什麽要在秋天的时候要我们写春天,当时我那篇作文写了什麽去了?
想不起来了,我在只记得有一句:所有花草树木的都在飞快的生长,鸟儿在树尖欢快的歌唱。
就是这句,都是我编的,明明那季节,所有花草树木都枯萎了,外面连知了的叫声都没有了,哪里还有鸟的叫声,都他妈是我编的,偏偏那个傻逼语文老师还要说我写的好,还要他妈的当着全班的面念出来。
我的思绪回到现实,我突然觉得脑袋很痛,我有种要毁灭世界的冲动,我看着面前的酒杯,里面倒着嫣红的液体,就像是新鲜的血液,不不,这些本来就是血液,散着让我觉得恶心的气味,这一切纸醉金迷,连女人的初夜都是可以买卖的。
我多麽希望我手里有把枪,要我要朝着刁驷,鲁三毛,刘少,王鸿熙,这个房间所有的男人扫射,我要把他们全部扫成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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