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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奕没有动,反而侧身杵着头欣赏着一举一动很是优雅的人,心中是忍不住的满足。
两人如今早已经搬来了晖园,关起门过自己的小日子。
春夏一同跟来,如今在府中算是大丫鬟,成长许多,听到屋内传来的响动,带着几个小丫鬟一同进入,伺候二人起床。
“幸哥儿福哥儿呢?”
说起两个小魔星,春夏忍俊不禁,笑答道,“咱们两哥儿被平妈妈带去吃甜汤,费了好些力气,平妈妈的腰都快断了,才把两位哥儿哄走。”
温颂同样带笑,无奈说着,“真是难为平妈妈了。”
正是爱乱跑的年纪,园中的丫鬟婆子都被二人折磨过,就连她都跟不上,只有沈明奕才能降住。
两人成亲已过两年,温颂没什么变化,反而越发有成熟女人的气息,一举一动甚是勾人,就单单侧目微笑,就让沈明奕眸深几分。
温颂察觉到沈明奕的目光,偏头看去,男人还侧躺在床上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看。
盯着他的脸,温颂不由地感慨一句,“胡子拉碴不修边幅”
话一出,惹得周围小丫鬟无声偷笑起来。
沈明奕知道她说自己,伸手摸了摸,很满意,“这叫男人味儿。”
他才从其他地方回来,在外奔波自然没功夫打理自己,而且外面成婚的男子几乎人人这样。
他都当爹了,脸上还是白白净净,那些同僚没少以此打趣,况且大哥二哥还未成亲却也蓄起胡须,他自然不能落后。
温颂直接说着,“不好看。”
沈明奕嘴角抽了抽,在被外人嫌弃,还是被妻子嫌弃之间,果断选择前者。
他坐起身,双腿开在两旁,一副大爷相,“那劳烦夫人辛苦一下,给夫君刮干净。”
丫鬟很有眼力见的端来工具,春夏此刻也给温颂收拾妥当。
温颂起身,接过丫鬟递来的东西,熟练的给他整理着。
看着有半个巴掌长的胡须,温颂除之而后快,神情很是认真,嘴上还不忘打趣着,“出去几日,回来倒成野人了。”
沈明奕配合着仰头侧脸,随口说着,“我都两个孩子的爹了,也该留胡子了。”
听话里的意思带着几分认真。
温颂很是抗拒,眉头轻皱,“还是刮干净好看。”
真实原因是,温颂嫌弃他的胡子扎人,还每每最爱在她的脸上摩擦,亲一口扎红半晌。
沈明奕眼皮一掀,懒懒道,“我都两个孩子的爹了,还要什么好看,再说了,把我打扮这样好看,外面那群姑娘不得像蜜蜂看见香蜜一样,你放心啊?”
温颂笑了一声,“外面不兴你这模样了,昨日状元打马游街收了多少荷包?”
“风光霁月,浅眉目明,全身都透着脱离凡尘的感觉,那些荷包就像落雨一样往下扔,把年轻的状元郎羞的直红脸,倒像是添了几分亲近。”
听着她的形容,沈明奕眯眼,看着很是危险,“你去看了?”
温颂心呼不妙,眨眨眼睛,偏开他的头,理不直气不壮,“没有啊。”
“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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