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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写经理的事情,现自己每天痴坐九个小时,其间米水不进.这写字原来也是个体力活。
我下面要说的经历跨过两个decades,早上赶紧吃了饭才敢打开电脑,怕自己不小心昏死过去。
一句话,回忆是辛苦的。
y和我的故事要追忆到9o年代,我们是高中同学。
15岁时认识,一个胖胖大大的男孩坐在我後面,嘻嘻哈哈的。整个高中时代我们走的不远不近,他相对要成熟一些。
高三那年,一天我约他去图书馆买书,约在一个很老土的名字的building前见面-红旗大厦。
等他了一会儿,一抬头,他阳光灿烂微笑让我眼前一亮。我应该就是那个时侯对他产生了强烈的信赖感。
大学後我们都远离原来的环境,但经常书信来往。一个和风细雨的下午,我给他寄了一封信,谈起了曾经的红旗大厦,问他愿不愿意我做他的女朋友?
那个时候我2o岁,算是我追的他吧。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没有几个月,他就坐火车到我的学校来看我。
我那时候处女一条,性知识不是为零,是负数。2o岁的小夥子又是在东北民风比较彪扞的地方读书(绝对的褒义),他来的时候应该是有期待的。我带他到学校附近的宾馆住宿,夜幕降临,他开始蠢蠢欲动。我不确定他是否已经有这方面的经验了,觉得该来就来吧。
当他把手放在我胸上的时候,我做了个连自己的都吃惊的动作。我打开了他的手,我觉得恶心。
他以为我是不好意思,就没有坚持。
这件事情让我很震惊,我确定是喜欢他的,可为什麽会这样?我挣紮了很久,每天为这个事情困扰。
这麽说吧,我是个家庭不幸福的环境里成长的小孩,从小没有安全感,缺父爱。所以我对成熟男人一直有好感,但那个时候可能还不能区分安全感和爱的区别。
苦苦挣紮了两个月,最後我拿出笔开始给他写信,我不确定自己要说什麽。 感觉是在慢慢揭开一个封存的秘密似的剖析我的疑惑,信写到第13页的时候,我找到了答案-我不爱他,只是依赖。
现在想想一个情窦未开的女孩子做这样的事情真是苦情逼,思想早熟注定以後是要吃苦的。
他最後无奈的接受了,说了一句这样的话:「以後你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像我这样爱你的男人。」
我其实没有想到他对我是这样深的感情,事後证明我们的孽缘害人害已。
之後我们没有太多的故事,我和他永远都是对方最信赖的人,换句话说他是我没有血缘关系的最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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