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旁的陈珂笑着说道:“丞相,何必如何小心?”
“若是如此小心才能够保证纸的完好,那制造此物出来的目的是为何?”
说着,陈珂虽然依旧带着恭敬,但却又是带着点针对纸的随意。
恭敬是因为此乃始皇亲笔题字,而随意是面对这纸并不是多么的小心。
他随意的拿着,为众人演示。
“此物只要不刻意的去撕开,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破损。”
“如此这般随意拿着,也可以”
“同时,也可以将其装订缝合,数百张纸合在一起,便是可以称之为书。”
陈珂转过头,望着台上的嬴政说道:“陛下,臣私以为第一批制造出来的神物,应当一部分书写秦律”
“以此表示秦律之威严。”
“另外一部分,可请丞相书写陛下横扫天下之事,及大秦立国。”
“如此可让天下人知,可令仙神知我大秦之威严肃穆。”
听到陈珂所说的事情,嬴政的眼前一亮。
陈珂果然是深知自己啊。
大秦如今立国之本是什么?是秦律。
是故神物书写秦律是应当的。
而另外一个提议就更是提到了嬴政的心里。
用第一批制造出来的神物,书写自己的功绩,书写大秦之威严。
而后敬告上苍,敬告仙神。
正巧了他之前想要泰山封禅........
这不是巧合他妈妈给巧合开门,巧到家了么?
嬴政微笑着望向李斯:“李斯,你觉着如何?”
他又看向大殿中的众人:“诸位,你们觉着如何?”
李斯此时正在偷笑。
他没有想到自己小小的一个投资,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多的好处。
首先是第一批神物书写秦律。
这表明了什么?
表明了法家如今的地位!
秦律是谁编撰的?当年法家的代表之一!秦国变法的主要革新人!
他李斯是谁?
他李斯是法家集大成者(之一)!
而用第一批神物书写秦律,再用第一批神物书写始皇功绩.....
这不是明摆着送给他的功劳?
陈珂,够意思!
听到嬴政的问话,李斯当前上前一步。
“启禀陛下,为陛下书写功绩,为大秦书写
;秦律,且是用第一批神物去书写。”
“这是臣之荣幸。”
此时的他开了句玩笑话:“能做成此事,怕是让臣立刻逝世,臣也是无憾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留评,谢谢。...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楚暮云在千年以前是个妖妃。朝堂上参他的折子多如雪片,然后那帮臣子全被他家暴君砍了头,尸体拖出去喂狗。穿越到现代以后,楚暮云成了一个没背景没资源没名气的娱乐圈糊咖。还因为拒绝想包养他的老男人,被公司雪藏。某天,不甘心失业的他去赴一场饭局,席间,那位传闻中极为矜贵的京圈太子爷来了。楚暮云看到那人的第一眼,心想哦豁。楚暮云躺在太子爷陆含璋的胸膛上,懒洋洋吃着喂给他的荔枝,说原来你还没继承家业啊?陆氏还捏在你爹手上?陆含璋一秒破防,眼睛猩红干嘛?你要去勾引我爹?倒也没有。暴君以为妖妃只是贪图他赐予的权势地位华服美食,对他并无真心。当他盛年病逝时,他已经给妖妃铺好了后路,让妖妃能够安稳度过余生。但他死后仅仅一个月,妖妃吐血而亡。楚暮云也以为他和暴君只是金主和金丝雀的关系,但暴君死后,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却让他发觉他其实很爱暴君。他们这对历史书上恶名昭著的狗男男原来是真爱。楚暮云大王给我投资,我要演男一,再给我买辆豪车,我还看中了一套江景别墅,记得把管家司机厨子都配好他露出一个妩媚勾人的笑,纤长手指攀上对方的肩。好好好,都给你买。陆含璋恶狠狠地啃咬他的嘴唇,心想真烧。爱妃还是这么烧。今晚弄不死你。放飞乱写,篇幅不长,he小甜饼受又美又烧,攻强势暴戾,都不是什么好人(在现代社会会遵纪守法),但他俩是真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