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些碎片就像整块记忆间隙落下的碎屑,苍白细碎,让人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太久远的梦。自从和威瑟斯庞战斗之后,它们便化为一只冰冷的手,在尼莫最毫无防备的时候抚过他的后颈。
尼莫大概能猜出它们的来源。
他刚被老帕特里克收养时压根就听不懂通用语,旁人的话语在他脑袋里只是堆毫无意义的音节。而在被巴格尔摩鲁袭击前,尼莫自认没有任何特别之处——除了记忆力比旁人好些,可就算他的记忆力再怎么出色,也不该记得十来年前一堆没有任何规律可言的杂音。
而现在,它们正在逐渐回归。
每一件细小的琐事,对他人说过的每一句话,衣服上的每一个皱褶,到书本上的每一个字。所有细节在顺着时间回溯。崭新的知识不时从他的脑海深处冒出,而他很确定自己之前从未接触过它们——只有六岁前的记忆还模糊不清,仅剩那么点残像和回声。
他摸不清记忆回归的规律,记忆碎片就像从水底浮上的水泡。它们大小不一,杂乱无章地浮动,遵从着某种奇妙而令人摸不到头脑的法则。
比如今早醒来,气温回升,尼莫将奥利弗还攥着的毯子慢慢撤下。怀特二世被他的动作惊醒,在清晨的空气中吐着舌头,四只眼睛仅睁着两只。一切都安静而平和,直到扯掉毯子时,他的指腹掠过对方柔软的头发——那串让人不舒服的水泡再次从他的脑海中冒了出来。
尼莫现在能记起每一次与奥利弗·拉蒙的相遇。路标镇算不上太大,可就他自己有印象的——除去最初的那次,他们只相遇过三次。
十二岁那年,他去帮人跑腿带消息。报酬是一个银币。
尼莫穿过镇子,第一次踏进拉蒙家的旅店前院。那会儿天热得要命,他全身上下都不舒服,差点儿中暑。尼莫现在还能回忆起那种晕眩而烦躁的感觉。而在旅店拐角处,一个与他年纪差不多的少年躲在阴影里瞧他。
淡棕色的头发,漂亮的绿眼睛。那时的奥利弗甚至还比他矮一点——他们短暂地对视了一瞬,对方便顺着墙根溜走了。
第二次是在十七岁。
十岁出头的黛比·莱特第二天就要被佣兵团领走,她硬要尼莫背她去镇子另一边的糖果店。那天天气不错,奥利弗正搂着一盒堆得摇摇欲坠的蔬菜,试图用脚把掉在地上的土豆踢回木盒。于是尼莫放下黛比,帮旅店老板的儿子将土豆塞回盒子里——他们彼此点点头,简单地报了姓名,非常敷衍地打了个招呼。他还记得当时奥利弗的笑容带着点僵硬。
第三次,他们一起逃离了路标镇,从此开始流亡。
可尼莫就是记得那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并十分确定它属于奥利弗·拉蒙——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交谈的?或者说,他是什么时候听到奥利弗的话的?就算他自己没有六岁前的记忆,奥利弗总不至于刚好和他一起失忆。
而他即将获得一个答案。
尼莫把毯子卷成一卷,用浸了油脂的粗布条将它牢牢绑回富勒山羊背上。他看了眼还在沉沉睡着的奥利弗,突然感觉胃因为紧张而纠结成一团。一股如同源于本能的抗拒正在给他的大脑带来针扎似的痛楚,疯狂尖叫着要他放弃。
可他需要那个答案,尼莫想道。
但那种奇妙的抗拒感并没有因为他的心思坚定而消失。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尼莫根本没能掩饰住心不在焉的样子。考虑到他的情况,队友们都纷纷表示了理解——除了灰鹦鹉偶尔还会嘲笑几句,甚至杰西·狄伦都没有就这个话题而碎嘴。
在他们抵达凯莱布村时,这种抗拒感到达了顶峰。仿佛有只看不见的利爪抓挠着他的内脏,并将他向远离村子的方向扯——尼莫猛地给了自己腹部一拳,龇牙咧嘴地向村庄继续前进。走在他身边的奥利弗体贴地无视了他的古怪行动。
比起沙漠边缘的城镇,凯莱布村更像是一个真正的绿洲。村子很小,几乎能一眼望到底。村庄与黄沙被一道奇怪的植物篱笆划出明确的分界,茂密的灌木组成一堵低矮的围墙,遮不住里面绿意盎然的景色。这里的风比沙漠中心柔和了不少,带着令人舒爽的湿意。草地软绵绵的,踩上去让人直发飘。
尽管位于两国边境,这里甚至没有什么驻军。只有两个士兵打扮的人躺在村口的树下,其中一个看起来睡得很香。
一路跟着他们的怀特二世则一反常态地瑟缩起来。它伏低身子,尾巴卷成一团。
“我们不能把它带进去。”艾德里安说道,“骨节巨蜥有让植物死亡的能力,在沙漠里还好,在这可绝对不受欢迎。”
“光是‘中级恶魔’这一点就足够它不受欢迎了。”杰西随意地接道,“团长,是时候把它赶走啦。”
怀特二世努力抬起脸,可怜巴巴地看着奥利弗。骨节巨蜥的四只小眼睛湿润极了,满是难过。
“你到底想要什么?”奥利弗蹲下身,和它平视。
怀特二世抖了抖身上的骨壳,似乎在思考什么——下一刻,它在他们的视线中开始变形。
白色的硬壳变成厚厚的毛,四只眼睛变成两只,偏向头的两侧,而卷曲的硬角从它的头部伸出。没过半分钟,又一只富勒山羊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它甚至咩了一声。然后直接咬住了奥利弗的裤脚,将他往村子的方向拽。
“恶魔的‘拟态’。”杰西摸摸下巴,饶有兴趣地评论。“它还挺拼命。”
奥利弗缓慢地夺回自己的裤脚,没理会杰西:“听说你们很聪明……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岛丢失财务总管傅楚希,如有拾到请联系我,必有重酬!莫辰第二日,江湖快报头版头条傅先生今天又跑了,莫岛主寻爱走天涯。傅楚希X莫辰①架空历史,无具体朝代。②内容涉及戏班时以京剧为主。…...
一场意外,乔文穿成了一本七十年代港风大男主爽文中早死的同名炮灰。炮灰是书中大反派的竹马,死于病重没钱治疗。他的死也是大反派黑化的导火索,让其从此走上一条为钱财不择手段的血腥路,最终落了个被乱枪打死的悲惨下场。刚从病床诈尸的乔文,看着为了筹钱给原身治病,准备拿刀去砍人的帅逼大反派。我觉得这货还可以再拯救一下。乔文一边阻止反派黑化,一边努力发家致富走出贫民窟。办工厂搞实业必须要。买股票炒地皮不能少。拍电影搞娱乐紧跟上。顺便斗斗恶势力弘扬人间正义。我不是炮灰,是传奇。正当一切顺风顺水时,乔文发觉大反派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貌似还是黑化了。他拍着对方的肩膀顺毛好兄弟,一辈子。某人两眼放光嘿嘿坏笑嗯,好兄弟一被子。身娇体弱但carry全场美貌受VS武力值爆表谁动我媳妇我就锤爆谁狗头大帅逼攻俩贫民窟小伙儿发家致富斗恶人升级流苏爽文,男主苏苏苏苏苏苏。港风年代,穿书平行空间,非现实。...
沈旭得知直A副官和omega谈上恋爱,一气下注射了omega丧尸体病毒。要麽死要麽变成omega!劳资非郝文彦不淦!沈旭如愿变成了丧尸o,却成了个只会麽麽的娇软哑巴,一身骨质疏松的毛病。再次相见,他以臀示人,晃着PP麽麽叫郝文彦!劳资有o体腺了!在屁股蛋上!小丧尸被打成了马蜂窝,却有了新家和新名字,叫郝萌萌,郝指挥官起得。指挥官很忙,沈旭死了都不让他称心如意。指挥官心情好,沈旭死了,他坐上了总指挥官的位置。沈旭被宣告死亡,尸骨无存,八年相识,生死作伴,葬礼上,指挥官没有为他掉下一滴眼泪…小丧尸哭了,骗自己不在乎,他已经是指挥官的O,可指挥官不怎麽喜欢他。小丧尸O体腺的气味能为异能者镇定精神力,指挥官吸完就把他寄放在丧尸园。软萌好吸的小丧尸成了园区香饽饽,引来一衆大佬异能者吸他…全是以前的熟面孔们。破防竹马,偏执神父,腹黑双生…一个个居然对小丧尸玩起了沈旭的替身文学,神经不安到连精神力墙都摇摇欲坠。?活着时狗都嫌弃,死了後颈儿这麽大?以前怎麽没发现一个个这麽爱劳资!奈何丧尸身娇骨脆,总被人粗暴地rua哭,指挥官会抱着小丧尸接胳膊揉pp,保养护肤。他不接受小丧尸的示爱,却喜欢闭上眼睛舔吻着小丧尸的下唇说,我不讨厌你,你不像沈旭哦,直说你讨厌沈旭呗…突然有一天…指挥官不要小丧尸了,打算把他白送人当媳妇儿。小丧尸气鼓鼓得找人算账,房间里,浓郁的alpha信息素和暴走的精神力冲毁小丧尸的人智。那夜…郝文彦的精神力墙崩塌,小丧尸迎来了omega的第一次发热期。丧尸病毒失控,他疯狂咬食人肉,可强行抱着他驰骋的男人吻住他的下唇,发出从未有过的窝囊调调,沙哑唤道旭哥…末世ABO火葬场年下打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