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2章 女巫(第1页)

那些碎片就像整块记忆间隙落下的碎屑,苍白细碎,让人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太久远的梦。自从和威瑟斯庞战斗之后,它们便化为一只冰冷的手,在尼莫最毫无防备的时候抚过他的后颈。

尼莫大概能猜出它们的来源。

他刚被老帕特里克收养时压根就听不懂通用语,旁人的话语在他脑袋里只是堆毫无意义的音节。而在被巴格尔摩鲁袭击前,尼莫自认没有任何特别之处——除了记忆力比旁人好些,可就算他的记忆力再怎么出色,也不该记得十来年前一堆没有任何规律可言的杂音。

而现在,它们正在逐渐回归。

每一件细小的琐事,对他人说过的每一句话,衣服上的每一个皱褶,到书本上的每一个字。所有细节在顺着时间回溯。崭新的知识不时从他的脑海深处冒出,而他很确定自己之前从未接触过它们——只有六岁前的记忆还模糊不清,仅剩那么点残像和回声。

他摸不清记忆回归的规律,记忆碎片就像从水底浮上的水泡。它们大小不一,杂乱无章地浮动,遵从着某种奇妙而令人摸不到头脑的法则。

比如今早醒来,气温回升,尼莫将奥利弗还攥着的毯子慢慢撤下。怀特二世被他的动作惊醒,在清晨的空气中吐着舌头,四只眼睛仅睁着两只。一切都安静而平和,直到扯掉毯子时,他的指腹掠过对方柔软的头发——那串让人不舒服的水泡再次从他的脑海中冒了出来。

尼莫现在能记起每一次与奥利弗·拉蒙的相遇。路标镇算不上太大,可就他自己有印象的——除去最初的那次,他们只相遇过三次。

十二岁那年,他去帮人跑腿带消息。报酬是一个银币。

尼莫穿过镇子,第一次踏进拉蒙家的旅店前院。那会儿天热得要命,他全身上下都不舒服,差点儿中暑。尼莫现在还能回忆起那种晕眩而烦躁的感觉。而在旅店拐角处,一个与他年纪差不多的少年躲在阴影里瞧他。

淡棕色的头发,漂亮的绿眼睛。那时的奥利弗甚至还比他矮一点——他们短暂地对视了一瞬,对方便顺着墙根溜走了。

第二次是在十七岁。

十岁出头的黛比·莱特第二天就要被佣兵团领走,她硬要尼莫背她去镇子另一边的糖果店。那天天气不错,奥利弗正搂着一盒堆得摇摇欲坠的蔬菜,试图用脚把掉在地上的土豆踢回木盒。于是尼莫放下黛比,帮旅店老板的儿子将土豆塞回盒子里——他们彼此点点头,简单地报了姓名,非常敷衍地打了个招呼。他还记得当时奥利弗的笑容带着点僵硬。

第三次,他们一起逃离了路标镇,从此开始流亡。

可尼莫就是记得那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并十分确定它属于奥利弗·拉蒙——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交谈的?或者说,他是什么时候听到奥利弗的话的?就算他自己没有六岁前的记忆,奥利弗总不至于刚好和他一起失忆。

而他即将获得一个答案。

尼莫把毯子卷成一卷,用浸了油脂的粗布条将它牢牢绑回富勒山羊背上。他看了眼还在沉沉睡着的奥利弗,突然感觉胃因为紧张而纠结成一团。一股如同源于本能的抗拒正在给他的大脑带来针扎似的痛楚,疯狂尖叫着要他放弃。

可他需要那个答案,尼莫想道。

但那种奇妙的抗拒感并没有因为他的心思坚定而消失。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尼莫根本没能掩饰住心不在焉的样子。考虑到他的情况,队友们都纷纷表示了理解——除了灰鹦鹉偶尔还会嘲笑几句,甚至杰西·狄伦都没有就这个话题而碎嘴。

在他们抵达凯莱布村时,这种抗拒感到达了顶峰。仿佛有只看不见的利爪抓挠着他的内脏,并将他向远离村子的方向扯——尼莫猛地给了自己腹部一拳,龇牙咧嘴地向村庄继续前进。走在他身边的奥利弗体贴地无视了他的古怪行动。

比起沙漠边缘的城镇,凯莱布村更像是一个真正的绿洲。村子很小,几乎能一眼望到底。村庄与黄沙被一道奇怪的植物篱笆划出明确的分界,茂密的灌木组成一堵低矮的围墙,遮不住里面绿意盎然的景色。这里的风比沙漠中心柔和了不少,带着令人舒爽的湿意。草地软绵绵的,踩上去让人直发飘。

尽管位于两国边境,这里甚至没有什么驻军。只有两个士兵打扮的人躺在村口的树下,其中一个看起来睡得很香。

一路跟着他们的怀特二世则一反常态地瑟缩起来。它伏低身子,尾巴卷成一团。

“我们不能把它带进去。”艾德里安说道,“骨节巨蜥有让植物死亡的能力,在沙漠里还好,在这可绝对不受欢迎。”

“光是‘中级恶魔’这一点就足够它不受欢迎了。”杰西随意地接道,“团长,是时候把它赶走啦。”

怀特二世努力抬起脸,可怜巴巴地看着奥利弗。骨节巨蜥的四只小眼睛湿润极了,满是难过。

“你到底想要什么?”奥利弗蹲下身,和它平视。

怀特二世抖了抖身上的骨壳,似乎在思考什么——下一刻,它在他们的视线中开始变形。

白色的硬壳变成厚厚的毛,四只眼睛变成两只,偏向头的两侧,而卷曲的硬角从它的头部伸出。没过半分钟,又一只富勒山羊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它甚至咩了一声。然后直接咬住了奥利弗的裤脚,将他往村子的方向拽。

“恶魔的‘拟态’。”杰西摸摸下巴,饶有兴趣地评论。“它还挺拼命。”

奥利弗缓慢地夺回自己的裤脚,没理会杰西:“听说你们很聪明……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跟在四爷身边当阿飘[清穿]

跟在四爷身边当阿飘[清穿]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离婚快乐

离婚快乐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暴君的小太监

暴君的小太监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