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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拉”的本名当然不是叫“薇拉”,但因为变换的身份太多,他早就忘记自己最初的名字是什么了。
“所以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好了。”将买来的酒在原木桌上,他一屁股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揉捏起了脸颊,“不过为了配合这个名字,还是换张脸吧......薇拉长什么样来着?”
他一时有些记不起来了,幸好旁边的一个同伴还记得。
“黑色长卷发红眼睛的。”一个银发恶魔顺嘴回了一句,捞起一瓶酒咬下了木塞,瞥了一眼刚坐过来稍显局促的桃瑞丝和一脸平静的阿尔,神情一愣,“好眼熟啊......”
他一时有点想不起来了,但当视线落到红发少女肩上坐着的啮鼠以后,他挑起了一边眉毛,一些话完全不过脑子的就脱口而出,“那只鹦鹉呢?没跟着你们了吗?”
杰米顿时一僵,默默的把自己的身体往桃瑞丝垂落的发丝下躲了躲。
居然还对牠念念不忘么......可恶这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是怎么回事!
桃瑞丝扭头看了一眼战战兢兢的杰米,决定给牠留一层马甲,“鹦鹉在旅馆待着呢,没跟着出来。”
“是吗?”银发恶魔本来也只是突然想起了那只漂亮的鹦鹉而已,闻言只是随意地点了一下头,又看了杰米一眼,话语中听着居然有几分羡慕的意思,“你们养的魔宠都好可爱,都是圆滚滚油光水滑的,看着就被养得很好的样子。”
“哈,这么喜欢你也去养好了。”终于捏完脸的薇拉甩了一下脑袋,将垂在胸前的长发拨到了后面。
她抿了抿唇,始终觉得还差了点什么,扭头问向那个银发恶魔,“有口红没?”
银发恶魔懒懒地打了个哈欠,从空间戒指里找出了一根正红色的口红递给了她,“我都感觉这口红不是被你用来涂的,是用来吃的,怎么能消耗得那么快啊?”
“你管我呢。”薇拉没再理会他,自顾自地拿出了一小面镜子对着涂起了口红。
对面坐着的桃瑞丝看着他俩的互动,觉得还挺有趣。
原先在这个角落里坐着的,加上薇拉一共有五个人,但是其中三个已经醉倒了,搂在一起像是睡着了的样子,也只有薇拉和这个银发恶魔是清醒的。
桃瑞丝又看了一眼疯狂给自己灌酒的银发恶魔,回想起来她曾经在格里波亚的通缉令上看到过他的脸......
等一下,她眨了一下眼睛,侧头看了蜷缩着不断降低自己存在感的杰米,突然想到他们其实应该是更早之前,在通往格里波亚的火车上就见过了。
“说起来,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啊?这座城市很无聊,可没什么好玩的。”薇拉变换角度看着镜子里无论如何都很完美的自己,满意地把镜子收了回去。
“嗯?刚好路过而已。”桃瑞丝喝了口酒,状似随意地说道,“说起来,那个熊熊调酒师......是叫萨克吧?它还一直以为你是去学习先进的酒类知识了,守着店等你回去把生意做大做强呢。”
“那家伙啊......”薇拉的表情一下变得有些复杂起来,意味不明地说道,“果然,魔法玩偶就是死心眼,普通的员工早就跑路去找别的工作了吧?毕竟我又发不出多少工资......”
她突然觉得牙有点痒了,拿起一根肉桂咬了起来,口齿不清地说道,“如果这次没死,我就回去看看吧。”
听到这样颓废的发言,银发恶魔突然激动地说道,“说什么死不死的啊!我们五个难道还打不过一个吗?!”
可能是喝多了酒,他的脸涨得通红,神情振奋,一双漆黑的眼睛在酒馆闪烁的各色灯光里亮得惊人,“那个叛徒,这次一定跑不掉的!”
叛徒?桃瑞丝抬眼看了他俩一眼,总觉得她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内容。
酒液中的冰块已经化完了,再摇晃起酒杯时也听不见那些叮铃叮铃的声音了。
阿尔放下杯子,捻起透明玻璃杯边缘悬挂的用于装饰的橙子片,三两口吃掉了。
疑似发酒疯的银发恶魔很快被薇拉安顿下来,角落里抱在一起睡觉的醉鬼又多了一个。
“一个两个的酒量都那么烂,最后还得我自己喝。”薇拉漫不经心地抱怨着,将扣到了最上面的衬衣一把扯开,好像这样喝起酒来才畅快一样。
在这个时候,桃瑞丝已经想要离开了。
虽然她知道了薇拉就是魔王之心的拥有者,也知道他们即将在这座城市解决掉那个所谓的‘背叛者’,但她并不觉得这些内容和她有什么关系。
然而这时,她以为只专心喝酒的薇拉却再度开口,“加夫列来·安格鲁,本来和我们一样都是魔王大人的部下。”
“在魔王大人死后不久,我们开始兢兢业业地搜集她的心脏碎片。虽然被封印在层层守护的王宫内的魔王之心以我们的能力当时还窃取不了,但是散落在世界各地的碎片我们还是比较容易能得到的。”
说到这里,薇拉挑起了眉梢,轻啧了一声,“本来我们说好了只是暂时借用魔王之心的力量,在变强后就去窃取托克努斯王国和格里波亚王国的魔王之心,但是没想到,最后居然有恶魔沉迷于魔王之心带来的强大力量而背叛了魔王本身!”
说到气处,薇拉反而笑了起来,“他不仅将我们搜集到的魔王之心的碎片全部抢走,还企图杀死我们。”最后当然是没有得逞。
她似乎是叹了口气,放下酒杯往沙发靠垫上靠了一下,缓缓说道,“我们和那家伙......一不留神就纠缠了一百多年啊,时间流逝得真是有够快的。”
阿尔平静地看着她,在她彻底沉默下去后才开口,“所以呢,你故意把这些说给我们听,是为什么?”
他鎏金色的眼睛没有泄露出一丝多余的情绪,就像是一潭纹丝不动的死水一般。
薇拉看着他,却没有顺着他的话头继续言论,而是说起了一些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这么看来,你和那家伙还挺像啊,对所有的阴谋诡计都不在乎的样子,直白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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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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