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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裙里探秘(第1页)

第一次对异性有幻想,是在我六岁的时候。正如大多那个年龄的小孩一样,当中没有兴奋,也没有内疚感,有的只是好奇。

我是住在徙置区的,家门外是一条约五米阔的通道,两旁和对面都是盖着跟我家一样的简陋木屋。因为屋子小,所以大家也将无法容纳的杂物堆在屋前,这样一来就不得不在家门前盖一顶檐篷,用几枝木柱撑住,上面铺一块大皮毯之类的用作挡雨和遮太阳。如此一来,门外的那条通道就由本来的五米缩减至两米。过道的人少时倒没甚么,然而遇着有热闹看之类的日子便变得很挤逼,有些人就顺理成章的在人家的檐篷下走过。

我的家有两层。下层是厨房和饭厅,厅中放了一张长木凳,只要揭开坐着的那块木板便能放东西进去。木长凳对面的墙壁泊了一张开摺的饭桌,没作用时便把它揭起放在那边。木柜靠在门口的旁边。除了这些还放着摺凳或茶几之类的,就这样所谓的大厅便没多余空间了,再放东西恐怕会一日踢到七次脚趾。

厨房在下层的尽头――其实那不是厨房,而是「用来煮东西的地方」。嗯,一台看来即使过了五十年也不会跨下的石造流理台,台下堆着木柴,烧饭时便会辟啪辟啪的响着。锅子啦瓦煲啦便放在流理台的通风孔上,油盬酱醋则在墙上钉个架子摆放。右上角有一面小小的通风窗。照现代的说法,我家是采用开放式厨房。

我刚才是不是说了右上角有一面通风窗?嗯哼,其实这个窗子大有文章。从窗子看出去并非那条冷冷湿湿的后巷,而是我家厕所的所在。流理台旁边有一道敞门通往后巷,同样用作淋浴间的厕所缩那儿。即是说,我们要淋浴或大小便时便需要走到那儿,而那面通风窗则是跟厕所相通。打开窗子一看,整个画面一览无遗。

其实想要看看厕所里面,并非只有这个方法。只要走出后巷,在厕所旁边趴下身子望进去,一样能看见若干东西。因为厕所的木门和地下之间有着两尺左右高的缝隙,要看是足够的,甚至可以伸手进去。可是问题在于,没人在里面的厕所是没甚么好看的,一定是有人在里面才会看。要是从那条该死的缝隙看进去,除非是男人小便,不然在里面坐着方便或洗澡的人就大有机会从那条缝隙看出去,如此一来就是你眼看我眼,结果是怎样也不必我多说。

所以哪,要偷看,也要有偷看的规则,要条件是不要被当事人现。现了那就不是偷看,而是找死。从屋内那面窗看进去是最好的,因为能身在屋子里的都是自己人,防范心先就去了一半。而且从高处看下,往往难被人现。不知为何,在方便或洗澡时人们总是会向下望而不是抬起头。我想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双脚正在踩着地板的关系吧,所以最关心的事情都在地板。可不知黄雀在上,你看地板,我则看你。

刚才说屋子有两层,上层是我们一家人的卧室。一条从地下搭上楼上的木梯就是我们去睡觉的桥梁,攀上去便看见一张木板双人床。床倒是很大,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一家三口睡下刚刚好。上梯的另一边是露台,那儿甚么盆栽也没种,只是母亲用来洗衣服和晾衣服的地方。从露台看出去就是我刚才提过的那条被缩窄了的行人通道,亦有时会看见对面那家的妇人在晾衣物。因为这儿大多的屋子都是盖成这个模样,我们的露台的正前方就是他们的露台。

这就是我成长的地方。

也是我开始作恶的地方。

如果要问我在这儿居住的时候快乐与否,那答案是铁定的不快乐。我不像有些在这儿长大的小孩,对这个地方种下了多余的所谓亲切感。我不。我讨厌这儿,也讨厌这地方的人的思想。他们笨,不知道人生有更好的选择,就算知道也不去进取。我对这种懒惰是鄙视的。虽然,本质上我都是个懒惰得不得了的人,可是我仍有浩大的目标,并非坐以待毙。

然而住在这儿的时候也遇过不少好事。只是我认为,即使我在别的地方成长,我也能遇上类似的好事,这不能成为我会爱上这地方的理由。后来这番话我曾对住在隔邻的乐慈说,当时她听了只是苦笑摇头。

乐慈是我在这儿其中一个童年玩伴,她家中除了爹妈外还有个比我们大四岁的姊姊,名叫乐凤。儿时我会玩在一起的大多是她姊妹俩。当然我有其他男孩玩伴,只是我不大有兴趣与他们来往。只要想起我的身体和他们的身体是一样构造时便甚么兴头也没有。

小孩子会玩的花款来来去去也是那几味,捉迷藏、何仔公、偷人家园子里的果子、扔石头、到偏僻的地方生火、捉蟋蟀之类的。实际上,我当时在男孩堆中算是负责话事的领,干所有坏事的带头人都是我。最恶劣的试过偷了附近十多家居民晾出来的内裤,走到空地轰轰烈烈的烧起来。如果这种事情要是当时被现的话,说不定我的童年会因此有了顾忌,不敢再这么乱来。可是在我的童年当中没有被挫败的经验,所以长大后日放肆。

不过,干这些事情也没有多大的满足感。我只不过要在其他男孩面前证明我有这个胆量罢了。要不听听话话的服从我,要不便跟我作对。谁知道我还会做些甚么出来呢?

跟女孩子一起可就好玩得多了。虽然玩的花样不变态也不刺激,可是我往往能从女孩当中找到挑战的动力。挑战自己的枷锁,同时也挑战她们的枷锁。而我总能现,自己的所作所为总会一步一步的成功,于是激起内心的欲望,不停变本加厉。

跟乐凤和乐慈姊妹一起玩得最多的是煮饭仔。我到她们家去,姊姊乐凤会招呼我到她们的卧室,妹妹则准备一切用具。把空碗啦、空碟啦、空杯啦等等摆在地上,然后照往常一样,我当父亲,乐凤当母亲,不用说乐慈就是当小孩。

她们家比我家也大不了几多,只是能在楼上多放一张床左右的程度。所以我们也是坐在地板上玩。乐凤端着空碗扮作替乐慈喂粥,而我则一脸老成的坐在一边看报纸。多次来都是类似的光景。说闷也是很闷,不过不是能闷得死我就是了。

当然,我不能真的就这样把报纸上的每一个字都读完才走。在一边读报纸时,我也一边偷瞄她们,时而加上一两句对白。「孩儿的妈,粥还有剩么?」「孩儿的妈,喂饱乐慈后便哄她睡觉。」「孩儿的妈,以后粥可以煮多一点。我刚升职啦!」……乐凤一边笑嘻嘻一边漫应着。乐慈也不知道自己怎样才算吃饱,只是不停把嘴巴张开又合,合了又张。

后来玩得实在太多了,我练成了能够一边看报纸,一边轻松地读对白,兼而她们的一举一动也收在眼里。姊姊乐凤今年十岁,而我和乐慈同龄都是六岁,两个也未上学。不知是不是乐凤有在小学接触世面的关系,她的衣着渐渐有点改变。爱美是女孩的天性,乐凤不知怎的能求到她爹妈给她买了一条新裙子。当然不是怎么讲究的裙。说难听一点,就像把短裤开了裤浪一般的家居裙。不过也不怪相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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