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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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1页)

从沈阳到吉林珲春市并没多远,八百公里左右,我和妻子都会开车,两个人轮换着,也就十个小时的车程,尽管辛苦,不过下了高走到了山路上,沿江山路的风景一下子变得让人沉醉起来。

当然,自己开车回一次老家也是妻子一直都在心里惦念的心愿,走在林区的山路上,沐浴着山区清澈纯净的空气,感受着耳边树林的风声,闻嗅着山谷中那沁人心扉的泥土气息,那种感觉是她一直向往和憧憬的。

不过我俩平时工作都很紧凑,基本没什么机会来实现她的这个心愿,这次回家,却是一个无奈之举,我俩这次是回来送岳父的骨灰回老家的祖坟安葬的。

我叫杨大庆,今年3o岁,是个土生土长的沈阳人,小时候父母离异,从十几岁开始就一直跟着母亲生活,我家原本属于沈阳的郊区,这几年搞开,这边现在也都建设的很好,虽然不如铁西皇姑那些老城区那么达,不过现在社区展的也真的很繁荣,我妈是街道派出所的一个户籍警,后来我警校毕业了,我妈就托关系把我也弄进了派出所,子承母业,也成为了一个小小派出所民警,到现在已经是个五年警龄的「老Jc」了。

我妈在派出所工作一辈子,自然担心自己的儿子去一线工作会有危险,所以又想方设法地把我调到了和她一个部门,也做了户籍警。

我和妻子的相识就是刚刚调去户籍科开始的。

其实也没什么罗曼蒂克的,那时候我的岳父还只是胖胖的李叔,在我们辖区开了个鲜族风味的饭馆,被一群小瘪三来闹事,不但人被打伤了,还被砸了店,丢了一些财物,当天快下班的时候来开证明好邮回老家补办临时身份证,我当时正好值班,就这么认识了我。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谢顶的胖大叔居然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不过我妈教导我,无论对什么情况,一定要与人为善,这是我的教养,也是我的品格,所以我很热心地帮胖大叔办好手续,那天正好下班也没什么事,听说和我顺路,便骑着摩托送他回店子里,见店子里一片狼藉,就伸手帮他收拾了一下。

其实本就是举手之劳,我自己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胖大叔却感动的不行,非要留我一起吃顿饭。

我那时候年轻,也没在意什么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心想酒我肯定不会喝,不过吃顿家常饭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大不了给他留点钱就是,于是就自作主张地留了下来。

岳父是吉林珲春的朝鲜族,我的妻子自然也是朝鲜族。

那天我头一次见到她的样子直至今日还像是用热烙铁烙在我脑海里一样清晰。

她叫李荷妍,比我小两岁,学的是师范美术教育,那时候正在距离沈阳不远的本溪一所初中实习,当年就要正式毕业,听说老爸的店子出事,急忙请了假赶来,风风火火地冲进饭馆时候,我和李叔已经收拾好了战场,正在后厨里忙着做晚饭。

她那天穿了一套蓝白相间的运动服,一看就是那种初高中的校服,胸口上还绣着学校的校徽,应该是走的匆忙,没来得及换回便装,她时候还留着披肩长,不过那天很率性随意地在脑后挽起一个丸子头,有些蓬松,有些凌乱,鸭蛋脸,皮肤很白皙,可能是因为走的匆忙,脸色红扑扑的,不着一丝粉黛,额头上面还密布着一层细密的汗珠,眼眉弯弯,轮廓清晰却又不显浓密,眼睛应该是她脸上唯一不够满分的五官吧,不过也算得上别有风味,朝鲜族人特有的那种单眼皮的丹凤眼,内眼角下探,外眼角上扬,整个眼睛显得纤细狭长,一眼看上去,好像一直是笑眯眯的样子,虽然看起来不是那种流行的网红眼,可是却从她炯炯有神的黑眼仁里透着一股子真真实实的纯真和机灵。

说实话,我真的、真的蛮喜欢她这种眼睛的,在她对自己没做任何修整之前,我身边的所有见过她的人都夸她漂亮的像电影明星,只可惜,她为数不多的缺点之一就是不自信,后来在她闺蜜的撺掇下,赶在结婚前自作主张,瞒着我偷偷去做了双眼皮和内眼角修整,现在已经变成了大多数人喜欢的大眼睛双眼皮,我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总还是不免有些小小遗憾,一直到现在还是有些耿耿于怀。

相比较之下她的鼻子和嘴巴就完美多了,鼻梁笔直,算不上高挺,却也足够构建整个面部的立体,她嘴巴是我的最爱,上下唇都有着完美的曲线和弧度,唇色樱红,嘴角微扬,永远是肉嘟嘟湿乎乎带着一丝微笑的样子。

后来我俩开始谈恋爱,我开始接触很多韩国的影视作品,也认识了很多韩国的艺人,我那时候就现,小妍在没做眼睛之前,和韩国一个叫做金高银的女演员十分相像,从五官到气质都很像,加上小妍是鲜族人,认认真真的说起朝鲜话的时候(朝鲜族语言和韩语就像我们中文中不同的方言一样,本就是同一种语言,只是有些音区别,不懂韩文的人听不出),简直就像是那个女演员的双胞胎姐妹一样,只可惜,小妍后来做了眼睛,本来她的基础就好,眼睛改了之后就再也不像朝鲜族特征明显的美女金高银,转而变得有些像汉族的女孩子长相了。

汉族姑娘也很漂亮,但我更喜欢毫无修饰、清纯的像是山涧中透彻见底的溪水一样的的金高银。

当然,女孩子爱美无可厚非,样貌的改变丝毫没有改变她的本质,更不会影响我对她的感情。

她就是个大大咧咧,脾气秉性都十分开朗直率的女孩。

当然第一次的见面除了被她的样貌所吸引,她也给我了一个下马威。

她给我敬酒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她手里的杯子里面居然是白酒。

我是个纯正的东北老爷们,但是喝酒这件事上面却完全没有任何东北老爷们的风范,平常啤酒还勉强能喝个一瓶左右,白酒是绝对不能碰的,基本上就属于一口就醉,两口就倒的那种,不过今天在这个笑起来眼睛弯弯梳着丸子头的女孩子面前,我横生一股子豪情,脑子一热,居然抓起酒瓶子给自己也倒满了一杯白酒。

她仰起脖子,把一整杯白酒倒进嘴巴里,虽然表情也不算是淡然,不过还是带着一股子挑衅的表情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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