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我帮我妈铺铺床(第1页)

“到的还挺快的,快进来,准备吃饭了。”

h市乡下的村庄,一户住所前,聚集着一波人,两个老年人,还有两个中年人,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开口的是个老爷爷,此时正迎接从车上下来的三人。

这三人就是我和爸爸妈妈,对面五人分别是我的爷爷奶奶,我的二叔二婶,还有我的小表弟。

爷爷奶奶是标准的农村人,一生都没出去过,不是他们出不去,而是在乡下住习惯了,换个环境适应不了。

二叔二婶是在村里开小卖铺的,再加上我的小表弟有些先天智力障碍,两口子也没怎么出去过,一直在照顾着表弟。

说回我二婶,名叫杨文秀,也是个标准的熟妇,巨乳翘臀,该有的一样也不少,脸蛋也算标志,不过在农村待时间长了,不注意打扮,穿着也是很土气,和妈妈那种与生俱来地高贵气质根本没法比。

如果二婶打扮打扮,化化妆,那肯定也是个诱惑死人不偿命的妖精,不过此刻我对她没兴趣。

我现在只对一个人有兴趣。

就是站在我身边的仙女妈妈。

妈妈今天地穿着和昨天吃晚饭时一样,一件大衣,直接包裹着全身,只漏出了一截小腿,可以看出穿的是牛仔裤,上身则是一件白色T恤,一如既往的保守。

不过那白皙绝美的脸蛋直接甩了二婶八百条街,哪怕身材看不到,但是光这幅迷死人的俏脸就算是配上一个胖子的身材,也会有人被迷的神魂颠倒,这就是属于绝美容颜的魅力。

“路上不堵车,挺顺的。”

爸爸笑着回到,寒暄了几句后,一众人一起走进小院。

这间院子是爷爷奶奶的,不算特别简陋,两室一厅,还有个小隔间,因为我们不经常回来,所以没有重新翻修,二叔二婶有自己的院子,倒是也够住。

进入客厅,已经安排好了一桌子饭菜,爸爸和二叔还有爷爷坐在了一起,准备喝点小酒。

本来我是想做妈妈身边地,但是架不住二叔的邀请,只好坐在了二叔旁边准备喝点酒。而且这次是一张大圆桌,如果有一些小动作的话很容易被现,与其提心吊胆又占不到便宜,还不如高高兴兴的喝两口来的实在。

至于妈妈,有的是时间享受嘛。

我暂时抛开了妈妈,专心地喝着酒。

我们老家人就喜好喝酒打牌,喝起酒来最少也得两三个小时。

当喝的差不多的时候,估摸着有半斤酒的样子,我突然现妈妈不在了。

我装作不经意的向奶奶问到:“我妈呢?”

奶奶回到:“你妈去铺床了。你二婶带着孩子先回家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九点了,估计二婶带着孩子回家睡觉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