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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吧!”夜凌云围桌而坐,倒上两杯水,而后将其中一杯递给她,“我是为你好,为你的性命着想。夜家庄的势力我不必多言,想必你也清楚。夜家庄发生人命案,还牵扯醉三之毒。你是大夫,就该明白醉三出自何处。为免夜家庄被牵连,我动用了江湖人脉,终于查出来,在十多年前,有一种灭门惨案牵扯到了醉三,而且悬而未决,至今凶手逍遥法外。”
林慕白娇眉微蹙,望着夜凌云悠然喝茶,当下也握紧了杯盏,“十多年前灭门惨案?”
“一门上下百十来口人,鸡犬不留,全部被人杀死,整个庄子都被醉三给毒倒。庄子大门紧闭,等到尸臭传出,人们才发现,整个庄子里的人,都死了。”夜凌云抬头望着她,眸色幽冷,“服醉三者,唇角含笑,醉生梦死。尸体到处都是,因为当时天气炎热,无数的苍蝇导致尸身上满是蛆虫。因为时隔多日,期间还下过雨,很多痕迹都被冲刷了,到最后这桩案子就不了了之。”
“这么大的案子,怎么能不了了之呢?”林慕白冷了脸,“那是人命。”
“当年负责这个案子的是一位姓王的巡抚,他为这个案子也算是日夜奔波。不过十五中秋那天,王巡抚画舫游船,不慎跌入水中溺亡。当夜府衙失火,很多卷宗被烧,包括这个案子的所有档案资料。”夜凌云放下手中杯盏,“我也不知道是天意还是人为,后任的知府以死无对证,查无可据八个大字,向刑部汇报。这案子到了刑部,也就算是悬案了,再也无人接手。”
“王巡抚溺亡难道就没人怀疑?”林慕白蹙眉,“这很明显”
话未完,她看见了夜凌云眼中的淡漠,突然就明白了,很多时候人命与真相都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功名利禄和富贵荣华。
顿了顿,林慕白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庄子里,可还有生还者?”
夜凌云摇头,“据说没有。”
“那王巡抚家人呢?”林慕白又问。
夜凌云抬眸看她,“王巡抚死后,其家人很快领了朝廷抚恤金,便再也没了音讯。”
羽睫微扬,林慕白沉吟片刻,却是以唇碰了碰杯中水,冷冷的低诉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他当然听得出来,林慕白的话外之音。夜凌云笑得凛冽,“世事无常,这世上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生存法则。你若执意要查下去,我还是那句话,不管你如何选择,我都会陪着你走下去。慕白,你该明白我的心意。于你,生死可忘。天地可弃。”
她放下手中杯盏,徐徐起身,“我该回去了。”
“慕白!”夜凌云突然起身,一把握住她的手腕,直接将她往自己怀中拽去。说时迟那时快,温热的茶水瞬时泼在了他的脸上,让他骤然松手。
林慕白站在那里,平静的脸上,无波无澜,却是将杯盏重重落在桌面上,“夜凌云,这种游戏,好玩吗?在别人的茶水里动手脚,是你这位夜庄主该有的气魄和风度吗?我说过,我是大夫,你别把我想得太无用。我不拆穿,只是不想驳了你的面子。如今,是你自找的。”
音落。林慕白打开书房大门,毫不犹豫的走出去。她最不屑的,便是宵小行径,最恨的便是欺骗。偏偏夜凌云每次都自以为是,非要触她的忌讳。
抹去脸上的水渍,夜凌云望着消失在门口的背影,他以为自己说得如此认真,说的是案情,她便会放松警惕。却没想到,从始至终,她都防备着他。他看着她喝水,哪知她只是用唇齿碰了碰,便知晓了杯中的蒙汗药。是啊,怎么就忘了,她是大夫。
几年功夫,这歧黄之术竟能练到如此炉火纯青,想必费了不少功夫。
殊不知,旁人吃饭,她苦练施针。旁人睡觉,她苦读医书。旁人游玩戏耍,她上山采药。这些年,所有能用上的时间,她都拿来提高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勤有功,戏无益。
在林慕白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实践。
“庄主?”管家在外头行礼。
夜凌云深吸一口气,将湿哒哒的帕子随手丢在了桌案上,“进来。”
“庄主,京里头,来信了。”管家俯身低语。
闻言,夜凌云眉头陡然皱起,“拿来。”
管家快速将一封信双手递呈,“请庄主过目。”
夜凌云拆阅,看了一遍,而后去了火折子焚毁,丢入火盆之中。面上,恢复了夜家庄庄主该有的淡定,“这些年二殿下与三殿下明争暗斗,不过三殿下到底是贵妃之子,又是皇上亲封的毓亲王,自然比二殿下齐王,高出一筹。”
“听说朝廷上如今又在议论立储之事,皇上将恭亲王调离,是不是意味着将其排除在外了呢?”管家道。
冷笑两声,夜凌云斜睨管家一眼,“排除在外?容渊那老东西,如果就这点城府,那当年大晋江山,也不会落入他的手里。谁把他想得太简单,谁就是自寻死路。”
管家俯首不语。
“亳州的钱款收上来了吗?”夜凌云问。
管家点头,“业已收齐。”
“打点一下,启程送去京里。”夜凌云睨一眼火盆里的灰烬,这才放心的走出门去。外头,早已没了林慕白的身影,有些事她早就心知肚明,他就算不做,她也会认定,他必做无疑。反正在她心里,他早已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不折手段的江湖宵小。
林慕白回来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但表情与平素无恙。
“师父?”暗香跟随林慕白最久,自然能看出不同,当即上前担虑的望着她,“你没事吧?”
林慕白低头一笑,云淡风轻的模样,真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世子他们呢?”
“都出去了,应该是恭亲王府的人快要找到了,所以去接头试试。”暗香道,“师父,夜庄主与你说了什么吗?是有关案情的。还是与师父叙旧?”见林慕白看了自己一样,暗香忙改口,“如果是叙旧,师父就当我没问。”
“我与他早已没什么可以叙的,是有关案情。”林慕白松一口气坐定。
蓦地,暗香眉头陡蹙,“师父你脖子上”低头一看,便是林慕白的手背上,也有些红疹。暗香骤然瞪大眼睛,“师父,你何时沾过蒙汗药?你看你这红疹,又要折腾了。”
“无妨。”林慕白淡淡吐出一口气,“待会陪我去一趟药铺,去抓点药就是。”
“师父,是不是夜庄主?”暗香眸色微沉,撅着嘴极度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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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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