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比起自己在性爱中获得快乐,在秀华心里排第一位永远是希望儿子能快乐,或许大胖期盼中的那些事……儿子确实会喜欢,可要像他期待的那样跪在地上叫儿子爸爸,或者用脸接尿,她做不到。
尽量吧,她想。
关键是就算自己真要那么干,估计儿子也接受不了。
大胖说他希望儿子继承他「享尽天下美人」的志向,当时秀华还暗地里觉得有些可笑,回头一想,只要儿子秉性不改,将来身边美女环伺又有何不可?和女人睡觉又算不得干坏事。况且等约好的五年之期一到,想必那时儿子习惯了和自己每日尽情做爱,要是没个知心知意的性伴侣替代自己帮忙处理性欲,儿子也着实可怜了点。
有介于此,秀华不再执着于儿子将来要交「一个」好女友、谈「一场」美轮美奂且轰轰烈烈的恋爱,最后儿孙满堂白头偕老这样传统美满的人生安排,儿子如此优秀,有多几个女人去爱他、呵护他也是理所当然。
实事求是讲,秀华也看得出来,王总是真心想培养儿子做他理想的继承人,并不单单指玩女人搞女人这样庸俗的理由。再刨开来看,王总愿望的出点大概是对鑫杰的「失望」,或者说是太担心那胖乎乎的孩子,生怕他将来遭了难,只求他一生平安这样殷切真挚的苦心,然后就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继承他最初理想和斗志,成就一番事业吧。
有了王总这么一位强力的引路人,儿子的将来必定会是海阔天空,一片坦途。
关键是秀华觉得王总的为人其实真不算坏,他属于是活透了、活明白了的那种人——如果儿子能在他身上学会一星半点的圆滑和左右逢源就再好不过,这些东西,都是在自己身上万万学不到的。
可能王总唯一的问题还是在「女人」这个点上。当着他面不好说,秀华私底下对他的品味表示深深的怀疑,若他嘴里所谓的「美人」,就是他包养那两名奶妈这类,那确实是不要也罢。儿子的伴侣应该是像圣女一样纯洁、如高原上的冰川那般干净,绝对、绝对不能被别人染指过,且要像自己这样一心一意爱着他,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好女孩才行。
虽然感觉有些对不起大胖,但就连那两个奶妈自己都不愿意做儿子的母狗,他那想法确实有些一厢情愿了。
嘛……
秀华毕竟是纯情的女人,肯定希望尽可能独享儿子的爱,那阿冰的办法确实是最优解,今后用文字记述和儿子的性爱日常,等将来大胖现奶妈不听话后再交出去满足他,一有空的话,再多留意下有无合适做儿子伴侣的人选吧。
「上了大学就分开」这个约定,偶尔想到,秀华心里面也会空虚,然后会背着儿子偷偷叹气。另外她很清楚,比起凌辱游戏中的种种淫行,其实儿子可能更喜欢听自己叫他「老公」扮演夫妻,每日甜甜蜜蜜,恩爱如新,过上宛如真正夫妇的甜腻的生活。
不可否认,这也是秀华对婚姻生活的终极理想,但非要论起来,她宁肯跪地叫爸爸,也不愿叫儿子老公。
骨子里下贱?并不是。
与之相反,秀华是太爱儿子那种近似于宠妻狂魔般的温柔,以至于爱到心里害怕,怕自己习惯了那种甜到骨酥筋软的相处方式,最终日夜遭受无法和儿子长相厮守的折磨。
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她怕儿子也放不下,所以昨晚一见风头不对就赶紧提醒他,我们不能结婚,也不可能真的生孩子,玩闹归玩闹,立场要认清楚。
有鉴于此,秀华更觉得应该加大淫荡和下贱的表现力度,磕头又如何,真叫爸爸又如何?
反正儿子那颗纯良的小心脏绝不会变质,在这个大前提下放肆地玩,总好过将来让他体验到生离死别般的落寞……
不要温柔,就要凌辱!
从现在开始,我要成为儿子的「母狗」!
胸腔在起伏,芳心在跳动,双眼在放光——这个崭新的目标,让秀华备受激励,全身上下充斥着羞耻度爆棚的兴奋,以及使得体内爱液潮涌的自我感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