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温清柔落水凌玄澈湿衣相救(第2页)

一男一女就这么众目睽睽之下贴在一起,举止亲昵堪比活春宫,看样子两人还熟识,年纪小的孩子被家里大人拎着耳朵骂骂咧咧拽走了。

有人认出了凌玄澈和温清柔,“那不是瑞王殿下和博阳侯府家的二小姐吗?他们怎么回事?”

温若初抱着兔子,踮脚抻着脖子瞧了一会儿热闹,火候差不多了,可绝对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凌玄澈当众怀抱温清柔,这下她和凌玄澈的羁绊算是能彻底斩断了。

正打算离开这里开启下一步计划,刚转身就撞上一个结实温热的身体,类似拥抱的姿势被揽进一个怀里。

温若初偏头就是一个线条几乎完美的下颌,以及性感凸起的喉结。

“沈惊澜?我找了你半天,你怎么在这?”

“看热闹。”沈惊澜垂眸瞅了她一眼,“这里人多,容易被挤下去,刚才就有人被挤水里去了。”

温若初半胁迫式地跟着沈惊澜离开拥挤人群,很奇怪,明明是脚尖挨着脚跟的拥挤程度,这个别扭的姿势,居然没人挤到她,连怀里的兔子都有活动空间。

到人少的地方,两人自动分开,温若初接上沈惊澜的话。

“我也看热闹。”

看的什么热闹两人心知肚明,温若初没工夫和沈惊澜讨论热闹,兔子塞到沈惊澜怀里,火急火燎跑进一家书坊。

“伙计小哥,我要笔墨纸砚。”

“好嘞。”

在踹凌玄澈进湖时候,已经脑补了三篇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公关舆论,温若初可是最在行了,也深知众口铄金的道理。

爱看狗血小说,从小又被父母强迫练了近十年的书法,如今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温若初坐在椅子里,解开手上厚重布条,手掌还微微肿着,握着笔杆子有些吃力,稍稍影响挥。

奋笔疾书,唰唰唰,一炷香的时间就洋洋洒洒地写完了。

沈惊澜抱着兔子,看着书案上跃然纸上的故事,故事内容不外乎民间夸大的俗谈,没什么可看的。

主要是上面的字,笔锋游走如龙蛇,撇捺舒展如君子正襟危坐,每一笔都灵动,自成一派风骨,若是手上没有伤,应该还能更好。

天机阁里不乏书写规整娟秀之人,能如此快书写还字迹清秀,实在少见。

若是能招这样一个人进天机阁……

“沈惊澜。”

铜铃般的声音打断沈惊澜思绪,他从那好字上移开眼睛看向温若初。

“郡主。”

温若初把墨吹干,起身把位置让给沈惊澜,“交给你个艰巨任务,这三个故事,能誊抄几份就誊抄几份,一会让人来帮你。”

“我要让凌玄澈和温清柔二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三天之内传遍上京城的每个角落。”

撂下一句,“我有急事,先走了。”

出门的时候碰巧冯文赶到来寻她,暮色西沉直奔皇宫,这次可绝对不能让旁人抢了先。

沈惊澜把兔子放在一边,拿起狼毫笔,誊抄一遍,自己誊抄的那份给伙计,原稿小心翼翼地折起塞进袖子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道家仙子师娘

我的道家仙子师娘

我的道家仙子美母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作品,肉戏极其出彩,作为绿母文情节也非常不错。觉得唯一比较遗憾的就是,裴仙子的母子之情似乎太表面,寰氏兄弟的脑子也不正常,那么好的天赋,修道也很努力,可是全篇下来,好像他们最大的理想就是搞女人。作为一个理工狗,不太能接受这种不合理,所以就从他们的角度写个穿越文,算是换个口味。不过,因为写双主角实在越了我的能力,就改了一下,直接写死寰宇。...

少年阿宾

少年阿宾

说真的,写色情小说是我自幼的志愿,意外吗?我启蒙得早,小学便被老师多次逮到偷看色情书报,并且遭同学耻笑,因此主张色情自由,立志成为色情家。无奈天不从人愿,至今仍是小小的上班族,在上司下属之间还要扮演正人君子,呜呼,哀莫大于心死。我在国中时期曾写信给心目中崇拜的杂文作家,他回信要我「保持赤子之心,直到永远。」我想我做到了,这就是我的赤子之心。...

被迫嫁给煞星将军后

被迫嫁给煞星将军后

赵夜阑罪奴出身,被三皇子救出,苦心多年将他送上皇位,成了人人喊打的佞臣,谁知竟被那人亲手赐婚给了天煞孤星的大将军燕明庭。大将军克父克母克妻克弟克狗,所有人都盼着大将军能早日把赵夜阑克死。新婚之夜,红衣卓绝的赵夜阑摸出一把短刀,眼神凌厉你要如何?燕明庭紧紧握住他的手,借用他的刀在床头上刻了一个大字早。虚弱无力,以后每天早起跟我扎马步!?老百姓们觉得这门亲事真是太好了!听说大佞臣每天都在挨打,屋漏要上房修瓦,厨房茅房两手抓,伺候夫君很听话,从此不敢把人骂。嘿,大将军属实威武!赵夜阑慵懒坐在床边,把玩着短刀,眼尾微扬谣言从何而来?从我这狗嘴里传出来的。扎着马步的燕明庭拍了拍大腿,夫人请上座,明儿不必早起。阅读指南1v1,HE,心狠手辣清冷病美人受X英俊潇洒偶尔脑回路清奇攻角色三观非作者三观,勿上升真人。架空架空架空,私设很多,勿考据。感谢支持,祝大家阅读愉快,生活顺心!...

我家阳台通古代

我家阳台通古代

又名变身狗狗勇闯修真界,下本开图灵当铺,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艾方寒心里藏着个秘密,他家阳台可以连通古代,那是一个修仙世界,就像小说里写的,他们都会法术,出门就是飞来飞去。只是他一过去就会变成一只萨摩耶幼崽,被那些可恶的修士摸来抱去。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楚未熙。听那些人说,楚未熙是个千年难遇的绝世天才,唯一的缺点就是不通人情,是个武痴。艾方寒对他十分好奇,偷偷溜进他的洞府,差点被做成狗肉火锅。自此,楚未熙仗着武力值高,对他为所欲为,他心里骂骂咧咧,面上唯唯诺诺。没办法,这个世界只有楚未熙听得懂他的话,还得靠他发家致富。艾方寒先让你嘚瑟几天,等我成了亿万富翁,就卸磨杀驴。直到楚未熙满门被灭,还被毁了修为,艾方寒冒死把他救回现代,楚未熙变成了一只黑色小奶猫,温温软软可可爱爱,两人的关系彻底发生转变。艾方寒拎起楚未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吧。楚未熙本是天才人物,只可惜因身怀至宝,招来横祸,以致满门被灭,自己也被废去修为,变成废人。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却没想到被一只狗救了性命,被拖去了一个未知的世界,变成了一只猫,而那只狗却变成了漂亮的少年。在现代,艾方寒掐住猫脖子不管你是千年难遇,还是万年难遇,在我的地盘就得听我的!在古代,楚未熙抓住狗腿就在这儿呆着,哪儿都不许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