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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汐正想一一行礼,被王大人阻止了:“翁主身份尊贵,不必多礼。”
王大人说完拱手向云汐行礼,云汐赶紧虚扶,忙道:“不敢当不敢当,王大人是大理寺卿,百姓的好官,小女承受不起。”
她正式向王大人行礼:“小女萧云汐见过王大人!”
王大人满脸微笑:“翁主眉目中被英气填满,一身正气,不愧是文宇的女儿。”
这话她今生听过多次,前生也听过不少,看来在别人眼里,她和萧御史很像。
萧御史也是武将,不过他在战场上杀敌的样子她前世今生都未曾见过,见过的人应该是忘不掉。
总会有格局大的人,敬佩那些真正有本事的人,不论这些人现在官职几何。
听到王大人这些话,那些夫人纷纷来和云汐见面行礼。
他们都是武将夫人,不是国色天香,但是气质都雍容华贵。
朝众夫人间望去,有个长得像个粽子,五大三粗,皮肤黝黑的女人,她的眉毛是两条黑直线,还有点斗鸡眼,鼻子像大蒜,嘴巴像腊肠,嘴角旁有颗大黑痣,黑痣中伸出一条长毛,这女人她识得,前生在自己和赵松言的婚礼上见过,她是秦若飞的未婚妻。
就连武安侯夫人和秦氏私下都议论过,不知道秦若飞脑子是不是烧坏了,自己长得人模人样,找了个极品做未来媳妇,偏生秦若飞喜欢,爱她爱到不行,据说一有空就黏着她,人家喜欢就没办法了。
最可怕的是他未婚妻那一脸凶相,让人不敢靠近。
云汐一一和她们行礼,讲了些客套话,秦若飞未婚妻生得太磕碜,笑起来比哭还难看,而且身上总有一股子味儿,云汐看见其他夫人都不懂声色的远离她。
啃鸡腿的西施
看见礼数行得差不多了,萧云玥提议道:“云汐,你是这个庄子的新东家,几位大人难得来一次,不如你尽下地主之谊,带大家去庄子里逛逛?当然我和灵儿会陪着。”
“恭敬不如从命,只是寒庄简陋,别的没有,就是龙眼多,诸位不嫌弃,可随小女一起来。”
云汐叫上了雪绒,雪绒撒欢地跑来了,云汐抱起雪绒:“各位贵客请跟我走。”
秦若飞未婚妻一脸嫌弃道:“五小姐我为何还要抱只狗,这狗那么脏,把衣服都弄脏了。”
秦若灵拉了她衣角,暗示她别说话。
一行人,加上婆子和随从,像一个营的军队似的,朝山头而去。
九月的龙庄,天气微凉,种果树的地方,小飞虫之类的东西免不了。
这走了小半个时辰还没有歇脚之地,都是京中娇生惯养的贵妇,平时出行有轿子,走不了两步路便喘得不行,尤其秦若飞未婚妻,更是娇弱,直接趴在了秦若飞身上,就差没让他背着走。
先开口的是周将军夫人:“这是要走到哪里去?这里飞虫那么多,把我手背都咬肿了。”
“翁主,我们平时走不了这么多路,不如找个地方坐坐,喝口茶,尝尝龙眼。”吴将军夫人说。
“是啊,这里飞虫太多了,咬人又疼又痒”郑将军夫人附和。
听得其他将军夫人都有怨言,秦若飞未婚妻开始发难:“萧云汐,你怎么回事?明知道大家要来也不先叫工人驱虫,成心让夫人们被咬?”
云汐没有了刚才的恭谦,脸色一黑:“你是草包?种果树的地方肯定有虫子,不知道事先准备?你们京城妇人一到夏季不是都流行买一罐驱虫油?被咬也是自找的。”
秦若飞未婚妻听了大怒:“你特么什么意思,找打是吧!你的客人,你不招待?”
“他们是我叫来的吗?客人是谁叫来的我不知道,谁的客人谁自己招待!我现在陪出来走就是给你们天大的面子。”
秦若飞未婚妻闺名金元宝,她家本是乡下的,后来不知何原因成了暴发户,以为自己有两钱,一身臭脾气起来了,这金元宝原本要当剩女的,没哪家少爷书生瞧得上她,连樵夫屠夫农民都瞧不上她,都这样了,有好事的给她和慕奕寒说亲,她还拒绝过慕奕寒,嫌他没本事,名声太差。之后有一次在街上啃鸡腿时碰到骑马回朝的秦若飞,两人居然对上眼了,他骑着马,她啃着鸡腿还满嘴的油。
总之在秦若飞眼里她就是美人,说她是啃着鸡腿的西施,自此对金元宝死心塌地。金元宝对秦若飞也满意,用她的话说是这男人长得真俊,要身高有身高,要样貌有样貌,要武功有武功,慕奕寒给秦若飞提鞋都不配,这就是秦若飞和金元宝相遇过程,后来她成了他未婚妻。
金元宝原本脾气就很臭,自家未婚夫升官后她脾气更是见长,一跺脚道:“萧云汐,你好大的架子,在诸位将军和夫人面前也不知收敛,你到底有没有教养?”
白莲花
“有没有教养,不需你操心,倒是你,好歹也是将军未婚妻,在这里大呼小叫,你的教养大家都看见了。”云汐讥笑道。
“你……你……”眼看金元宝抡起了拳头,萧云玥赶紧阻止她:“宝姐,别生气,汐妹妹有气但和你无关,主要是冲着我和灵儿的。”
那些将军夫人们听了这些话,嘴碎爱嚼舌根的劲儿又上来了,纷纷指责云汐不懂事,不会做人。
“哪有这样的,如此刁蛮,对长辈不敬。”
“是啊,看她刚才说话那态度,确实没教养。”
“也不知道是不是萧御史平时公务太忙了,没时间教女儿,弄得这女儿性子这么顽劣。”
金元宝见得众夫人指责云汐,心中自是得意,她也不是见好不收的主:“今日便不与你计较,回去之后必定告知萧御史,让他好生管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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