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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认了哥之后,芳美似乎觉得有了护身符,在家里放开了不少,穿衣打扮更是随性。有时候围个大浴巾半露着香肩,就来厨房倒水,在我眼前晃上一圈,当真让人受不了。
那天更离谱了,她在楼上开着音乐不知道干啥,弄得地板咚咚响。我叫了她几声,也不答应,便上楼去看看。好嘛,芳美在那跳舞呢,黑色打底裤小背心,扎起利索的马尾辫子。伴着动感音乐,摆动着翘臀大长腿,小蛮腰不停扭动,芳美根本没觉察,我也就干脆不做声,倚墙欣赏着。
「哎呀哈……你干嘛呀,吓死我了!」,芳美回头看到我了,停下来关掉音乐。
「你这是......,加入校啦啦队了?」,我打趣她道。
芳美本来就运动的脸红扑扑的,被我说的更是不好意思,连脖子都粉红了。
「你怎么也不出声,偷偷摸摸的干嘛呀。」,芳美嗔怪道。
「楼下喊了几声你都听不见,还怨上我了。」,我笑着说:「说真的,以你的条件,要想进啦啦队肯定没问题。」
「没兴趣,穿那么少当着那么多人跳来跳去,丢死人了。」,芳美说,但看出来她还是很开心的,女人就得夸。
「我小时候练过体操,后来个子窜的太高了就练不成了。大学里倒是玩了几天舞蹈队,感觉没什么意思。」,一夸她,芳美也话多了。
有芳美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变得有趣了许多。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正轨。每一天,我上班下班,芳美上学放学,早上我送她,下午她自己坐公交回来。
下午一般我俩都前后脚进家门,有时做饭有时叫外卖,大部分是我付账,芳美不时买些小点心甜品回来,还左一声哥右一声的哥的叫着,花钱方面我根本跟她计较不起来。很神奇,男女之间有了肌肤之亲,亲密感就会大不相同。
现在,芳美在我眼里,已不再是那个租房的小姑娘,有一种亦妹亦妻很亲近的感觉。
钱,又算什么呢?人在海外,生活的奔波,金钱的困顿固然让人抓狂,但有时候比起这些,更难熬的是那种悬空的孤独感,漂泊的虚无感。
想想以前我和前妻,虽有一纸结婚证在手,最终还不是劳燕分飞,各奔东西,钱财耗尽?现在,最起码芳美还在我身边,聊聊天排解一下寂寞,逗逗趣打一下时间,更别提她养眼的身材,漂亮的脸蛋,修长的美腿,天天让人赏心悦目了。再想想最近公司的涨薪和分红,心里也更加释然,不去计较了。
虽然,也时不时回味那一夜美好的温存,但想想就算这样处兄妹,也不错吧,至少比我孤家寡人强多了。
那天正在厨房里出神,门口一声响动,芳美推门回来了。
「回来了。」,我喊了一声。
「嗯,回来了。」,芳美马上把门锁好,来到厨房。
「吃饭吧?很快就好。」,我招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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