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次杀戮的感觉相当不错,刚才还在我面前的耀武扬威的卑微生命,在我手中变成一个个死尸的时候,我仿佛化身为主宰之神,他们如同蝼蚁一样,除了哭喊着求饶逃跑之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我想怎么玩他们就可以怎么玩他们。
用了不到1o分钟的时间,除了独眼龙以外的所有人就都变成了尸体,旅栈内的地板上覆盖了一层血液,有几股还顺着门缝流到了外面。
独眼龙刚才趁乱的时候竟然还想逃跑,结果他的两条腿被我从膝盖处斩断,连哀叫都没有出一声,他就晕了过去。
「唉,无聊啊。」毫无难度的屠杀,给我带来的乐趣不大,回到的桌子边,我继续刚才没有吃完的午餐。
吃完后,我擦擦嘴,伸了一个懒腰,来到被我割下头颅的少年身边,在他身上摸索出我的钱袋收好。
「好了,别装死了。」来到独眼龙身边,我踢了他两脚「求求你,别杀我,我有很多钱都给你,放过我吧。」他躺在血泊中,艰难的说道。
「哦,钱吗?呵呵,可惜我喜欢看你求饶的样子,却不喜欢钱。」我捡起他掉在地上的匕,拿在手中反复看看,用手试试刃口,似乎很钝。
「独眼龙,你知道吗?我以前看书上说,杀人是一种艺术,可以杀很长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这个人好奇心很重的,今天正好来试试。」我笑着,用很钝的匕,从他的肩头切下一片肉。
说真的,这匕相当不好用,连人的皮肤都很难化破,我废了很大劲才切下来。
「啊……」独眼龙的喊声已经快出人类的范畴,尖锐的连我都皱了皱眉头。
「不要喊这么大声,我们的时间还很长呢!你多少得保留点力气,到快死的时候再喊啊。」我无奈的摇摇头,开始动手在他身上一快快的切肉。
天知道我杀了他多长时间,反正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也感到有些饿,就到后厨中找了些肉干,干粮和烈酒一起带走,顺便放了把火,把这间黑旅栈烧了个干净。
沿着回去的路又走了两天,我从一个穿着贵族衣服模样人的手中抢了一匹马,悠闲的溜达回了卡伦。
5年过去了,从几里外望着雄伟的卡伦城,一种感概油然而生。
记得小时候,我大多数时间都在雷蒙德13号中,过的暗无天日的生活,整天被莎拉逼迫着学习,出来的机会很少,也没有从这个角度仔细观察过卡伦的样子,现在看来他真不愧为米缔亚王国的都,罗斯塔大陆上的名城。
数十米高的城墙,永远不会改变的黑色,从如此远的距离上就给人一种极大的压迫感,仿佛他就是顶天立地的巨人,任何卑微渺小的人类都需要仰视他的存在。在这样的雄城面前,人类只会从心底涌出无力感,感叹这座伟大城市的设计者和建造者。
三十年前,正是老爹和现任国王,一起攻下了这座城市。
根据记录,当时国王率二十万大军于城下猛攻十日不克,陛下见状舍盔弃甲持刃于前,身先士卒,率众蹬城而振臂一呼,诸军振动莫不敢奋勇争先,遂恃天威,鼓盛勇,争向前,无退之将,无怯之卒,折腿断臂者亦以齿击敌,敌见大恐,阵乃乱,降逃者无算,复血战三日得平。
这些记录中除了写对了人的名字外,其他纯属胡扯。在我接触到的雷蒙德13号内部的一些文件中,对这次攻城战多少有些记录,虽然语言含糊,但多少我也能猜测出来一个大概。
老爹在其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总之在这场战争之前卡伦城内人口过百万,算是少有的大城,可战争后人口数量竟然不足十万之数,直到现在也仅堪堪回复到其当初的盛况。这手段之狠毒简直可以称得上天怒人怨,这些当然不会被记录在史书中,就像雷蒙德大街13号永远也不会出现在史书中一样。
来到城门口,我从马上下来,拍拍它的屁股让马儿自己离开了。
进入卡伦,多年前童年的回忆渐渐涌出,那时我和亚历山大难得有一次偷跑出来的机会,所以每次逃离雷蒙德13号,就成为了我最美好的回忆。
我们两个一起钓过鱼,一起抓过蜻蜓,一起抓过蝗虫,一起去农夫的果园中偷过苹果。现在想来,嘴角还能勾起一片笑容。
「嘿,老朋友,进来喝一杯怎么样?」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旁边的小酒馆中出来,我转头看去。
那人高大的身材,猩红的斗篷,络腮胡子,剑一样的眼神,懒散中带着威严的气势,手中端着一杯廉价的大麦啤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尤溪冒着大雪赶到普众寺,院里已经停了一辆加长版的红旗L9,7777的尊贵豹子号,全防弹结构。 这是慕晟封的车。 慕家就是王权富贵的象征。...
小说简介富婆身体富翁心作者teasweet文案末世穿越来的宝藏少年变成了少女。父母双亡,只剩下活成孤儿还深夜猝死的原主。开局还算不错,性转了不要紧,原主有套在自己名下的房子,还有父母留下的存款,俭省一些,勉强也能撑到读完大学。既来之则安之,再怎么样,这世界也比末世强太多倍。这一世,他要尽其所能过有滋味的生活,做一个有生活情趣的人!…...
直到未婚夫牧骁安在订婚当天同人私奔,被抛下的余栀才幡然醒悟,真心未必能换得真心。她看向那个一直默默在她身后的男人。牧景川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黑暗,但余栀给了他一束...
这是一个从微末中崛起,苏烈一个五岁才走路,九岁才说话,武学天赋不足九品,还天生患有不治绝症的废人,被苏凤陷害,却意外得高人赠与神功,从此走上无上神道,成就屠神灭仙的不死少年传奇。...
破碎高敏受x爹系轻熟攻回避型依恋x温柔掌控欲时恪的世界里循环着两件事,上班,睡觉而从一个普通上班族变为全网热搜话题,只需要一个璨星娱乐!神颜天才设计师怼脸杀每一个话题都足够让时恪尴尬到原地飞升,在外人眼里,他时恪年轻貌美,获奖无数,还是业内公认设计大牛的亲传弟子!宛如一株高岭之花。谁曾想私底下竟然是个生活废柴,出门不记得带伞,到点不晓得吃饭,天冷了不知道加衣,天热了欸,天热了怎么还穿长袖?不仅如此,连被前男友跟踪了都没察觉到,直到危险爆发,生死一线之际!被从天而降的邻居救了一命,哦不,或者说是时恪救了他。他是谁?黎昀啊!璨星娱乐S级美食综艺人气最高嘉宾,家世显赫,还拥有MOG认证的法餐主厨。小邻居没带伞?用我的小邻居不吃饭?我来做小邻居感冒了?我买药小邻居热的慌?我他手上怎么那么多疤?隐秘的疤痕,狰狞的笔迹,瑟缩的身体,时恪好像隐藏着什么秘密黎昀好像隐藏着什么秘密从这里开始,我看见了你隐藏在痛苦之下的欲望,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试试成为更好的自己。不如我们谈谈?魔蝎小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