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八章 好一个交友甚广到处都有朋友的陆小凤呐(第1页)

“果然是一门极好的剑法。”

叶孤城由衷地开口,猛地出剑,一道剑光斜斜飞去,如惊芒掣电,如长虹经天。

红衣少年脚尖两道刚强无比的气劲蓬勃而出,化作无坚不摧,凶绝无比的剑气。

‘天外飞仙’不愧剑法之极,随心所欲的剑术变化,至刚与至柔转换之间便绞碎了抵挡的凶绝剑气。

却见红衣少年十指“嗤嗤”几声,打出十余道锋柔蚀骨,柔软若鞭,灵巧快捷的剑气。

叶孤城打出的‘天外飞仙’顺势一变,以至刚对至柔,剑光倏地更加灿烂,犹如雷霆闪电一般,要将所遇一切粉碎。

“轰!”

两人一番对招,所站之地各自陷下三寸。

瞬息之间,两人激斗在一起,一人一剑出,随心所欲的变换各种剑势,灵动缥缈,似演尽天下一切剑法变化。

一人双手足手气机勃发,就像随身携带成百上千的剑气,抬手顿足之间,众多剑气击向敌手。

剑气所蕴劲力各不相同,或是有石破天惊,风雨大至之势,或是巧妙灵活,难以捉摸,或是大开大阖,气势雄迈,或是忽来忽去,变化精微,或是以拙滞古朴制敌。

两人交手一百多回合后,这才分立两边。

“真正的武林高手,对自己出手的每一分力量都算得恰到好处,绝不肯浪费一分力气的,而高手中的高手,不仅如此,更对自己的出招无比自信,更不愿浪费丝毫气力。”

叶孤城冷冽道:

“并且,剑,不是你这样用的。”

“你是仗着精通百家武学和一身醇厚磅礴的内力,从而达到以气驭剑的地步。”

“留下的是剑伤即可,哪来这么多毛病。”红衣少年懒洋洋的道:

“我这门功夫,练的越是精深,名字越是简短,初步先天破体无形剑气之名,便是双手双足,皆可挥发剑气。”

“进一步就可叫破体无形剑气,不分先、后天,一旦运功,内力所化的先天剑气自然流转、生生不息覆盖全身犹如万剑护体。”

“如此剑气炼体、炼气,剑意锻魂、磨意,便可叫作无形剑气,不局限于体内体外,随手挥洒,无意运聚,这一举手、一投足,便是武学的登峰造极。”

“再进一步,就叫作剑气,周身之中无不身具剑气,乃至眉毛一挑,便能发出一道剑气。”

“而所谓的破体二字破的并非身体,是天体,是空间,如此方能随念而生,破空而出。”

叶孤城听到这,一字一顿:

“所以,你练的根本不是剑,而是气,到了最后便没了剑字,以漫天气场对敌。”

“白云城主,我只有一问。”庄不染轻笑一声:

“在把他人打伤打死之后,留下的是不是剑伤?”

叶孤城默然一会儿,道:

“你这人不诚,假借剑之名,行剑之杀戮,既不诚于剑,也不诚于人。”

“哈哈哈,叶城主真会说笑,难不成你既诚于剑,也诚于人?”

红衣少年放声大笑:

“今日一时兴起,来平南王府之前,我便用三千条人命祭剑,为的就是跟白云城主好生打一场。”

“可惜......你却让我失望了。”

众人闻言,无不色变,尤其是花满楼不复从前的温润如玉。

“我这门功夫,一开始杀的人越多,积累的力量便越厚,以死亡怨念为基。”

“而后死极化生,以花草木林的生机精华为基,如此催动剑气,反而能让威力更加强大。”

“到了大成圆满之境,以天地无色无味的能量为基础,使天地为我掌中兵,逆我便是天。”

叶孤城淡定自若:

“若你不是此功的创功人,我倒也相信你会生杀无忌,以三千条人命祭剑。”

“叶城主好眼力,我的确早已踏进死极化生的境界,但在城内转了又转,不知不觉杀心渐起。”

庄不染侧了侧头,似是想了想,再道:

“无有理由,可能是想杀了就杀了,是以身上无一丝杀气和血腥。”

旁观的人的心情可谓是起伏不定,本以为红衣少年是个百无禁忌的魔头,听到叶孤城的话,又以为红衣少年只是爱说笑玩乐,谁知这竟然是一个肆无忌惮的疯子。

就连叶孤城也沉默了,作为一个还算正常的人,怎么可能理解疯子的想法。

“叶城主,你的‘天外飞仙’反复在我的面前使了这么多遍,可知我已发现剑法弱点所在。”

庄不染自顾自的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