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未免让张卓以为自己是跟着一起蹭饭的,唐喆学在对方点完餐后假装去卫生间,实则是把帐先结了。本来拿完衣服他就催着林冬走了,可面对张卓的执意挽留,林冬推辞两句便顺水推舟的应下来,让他略感不爽。
还有不爽的。上次见面,张卓脑袋上包着网袋,胡子拉碴的还穿着脏了吧唧的工服看不出好来。可这回拾掇的精精神神:脸上刮得干干净净,头发也理过了;衣服虽然洗得有些褪色,但由于身材精壮结实毫无赘肉,穿着竟有衣服架子的感觉;连眼角堆起的沧桑纹路,都透着股子成熟男人的魅力。
也别说,他看上官芸菲给自己发来的张卓入伍照片时,就感觉这老小子年轻时挺帅气,比他不差。虽然二十多年过去了,容貌有了些许的变化,但架不住底子好。又当过兵,即便是干力气活身板也没被压弯,坐在那,脊梁打得笔直。
回到餐桌边,刚坐下,他就听张卓说:“唐警官,虽然我是个打工的,但还请的起一餐饭。”
唐喆学忽觉尴尬,没等他说话,林冬解释道:“是我让他付的,老张,就当是谢谢你替我挡箱子了。”
“可你上次已经请过我了,还替我付了医药费。”张卓拿出一百块钱,不由分说就往唐喆学手里塞。
“不用不用,没多少钱。”
唐喆学连忙往后闪。这地方连城中村都算不上,而张卓带他们来的小餐馆,就是工业区旁边那种沿街门脸房改建、八成都不符合餐饮业规范标准的地方。价钱便宜到令他咋舌,四菜一汤加起来还不到八十块钱,今儿这顿注定得吃一肚子地沟油。
他琢磨着等会吃的时候加点醋,解解腻。
林冬伸手一挡,直接把张卓的手推回到桌子的另一边:“老张,你要这样,我现在就回去了。”
这大概是国人特有的餐桌文化,在外面吃饭,有些人看着跟要打架似的,实际上十有八九是为了争结账。可既然林冬都说出这话来了,张卓也不好再推,只得讪讪地收起钱。
“上菜了啊,让让。”服务员把五分钟前刚点好的汤“咣当”给撂桌上,毫不在意会泼洒出汤汁——花蛤豆腐汤,十二块钱一份,这价格肯定不包括笑容和耐心。
唐喆学正要给林冬盛汤,就看张卓先自己一步,抄起林冬的碗和大瓷勺,盛满放到对方手边。然后他反应了一下,又拿起唐喆学的碗,有点儿猛一下忘了对面坐的是俩人那意思。
结果汤摆在面前,唐喆学是喝也难受不喝也难受,一口气堵在胸口不上不下。尽管非常明确的知道张卓结过婚还有孩子,不大可能对林冬有什么非分之想,然而在某种难以描述的心情驱使下,他还是忍不住往歪了想——
还好我跟这一起来了,这么殷勤,快赶上我追组长那会了,怪不得楠哥做梦都防着旁人惦记自己媳妇。
—
林冬平时吃饭很快,可今天一碗饭半个小时了还没吃完。主要是边聊边吃,不时放下筷子认真地听张卓讲在部队里的过往,跟着一起笑,一起忧伤。看他认真听自己以外的人忆当年,唐喆学满心不爽,可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再加上药物影响,吃什么都犯恶心,他没吃多少就撂下筷子到门外去抽烟。
望着唐喆学立在门口低头抽烟看手机的背影,张卓小声问林冬:“是不是这地方的东西吃不习惯啊,我看唐警官都没怎么动筷子。”
林冬笑笑说:“不是,他前段时间受了点儿伤,吃消炎药呢,影响胃口,你不用介意,我觉得这的菜炒得不错。”
张卓微微皱起眉头,叹了口气:“你们真不容易啊,风里来雨里去的,休息不好,三餐不定,还净受伤。”
“嗨,干的就是这份差事。”放下筷子,林冬抽过张餐巾纸擦着手,“局里有个同事,身上留了十四处刀疤,现在说起来是当炫耀的资本,可当时呢,掉了多少泪流了多少血,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有时候我就想,瞬间的死亡其实是种幸运,不用承受痛苦,不需要面临生命进入倒计时的恐惧,也不用做最后被留下的那一个。”
他不可能当着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倾吐过往,然而言语间刻意隐忍的悲伤,却不受控地自眼中流露。坐在对面的人似是看透了,伸手拍拍他的胳膊说:“我以前也经常想,为什么他们都死了就我能活,但是换个角度想,我要也死了,谁帮衬班长家里啊,对吧?好好活着,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并非是意义深重的大道理,但贵在朴实,真诚。林冬抬眼望向对方,刚想说声“我明白”,就听身后传来声咳嗽——
“组长,咱该回去了啊。”
唐喆学刚转脸瞧见张卓拍林冬胳膊,立马扔下半截烟头冲进来——肢体接触还挺频繁,真是一秒钟眼珠都不能错。
满屋子飘醋味,林冬鼻子没堵,能闻的出来。他收手站起身,朝张卓歉意地点了下头:“下午还好多事,我们先走了。”
“忙你们的,有时间联系。”张卓起身和他握了下手,又挪着瘸腿朝唐喆学走了两步,也朝他伸出手。
有时间联系,不过一句客套话,可在心里的醋缸早已滚出二里地的唐喆学听来,却是格外的不爽。伸手和对方握上,他本想使点劲儿,然而触及到对方粗糙的手部皮肤时又改了主意。于他所见,张卓的指腹、虎口上满是茧子,十分粗糙。
——这是得干多少活才磨出来的?我跟人家较的哪门子劲啊!
最终他只是轻轻握了握,还冲张卓笑了笑:“先走了啊,回见。”
上了车,林冬拉过安全带后侧头看着他,问:“你刚才怎么回事?”
“啊?什么怎么回事?”唐喆学打轮将车开上主路。
“你对张卓的态度,前一秒还是对待嫌犯的臭脸,下一秒就变了。”
“没有啊,我一直保持职业笑容来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