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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在一起那么多年,你居然还会质疑我说服别人的能力。”单骏桐站到他跟前,微微扬起下巴,以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鼻息轻抚过乔军的嘴唇,“瞧瞧你这不乐意的劲儿,我要用的是他手里的枪,又不是下面那支,吃什么闲醋啊?”
“我吃他的醋?”乔军气笑,随后一把揽住单骏桐的腰,将人狠狠压到自己身上,错着牙根挤出声音,“怎么着?喂不饱你是吧?”
“光说不练,假把式——诶你——”被猛地扛起挂到肩上,单骏桐虚挣了两下突然大笑出声。
夜色渐沉,山脚下的房子里,可爱的孩子依偎在母亲怀中,靠着温暖的壁炉,听她讲述一代代传下的、美好而虚幻的童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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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手术,为了让几乎不能弯曲的残腿重新活动自如,林阳除了睡觉,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训练上。仅仅半年的时间,他就从一个不拄着拐杖便无法行走的人,重回了巅峰时期的体能。然而他还是得继续装瘸,因为张卓本身腿就有毛病,而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更容易让他人不设防。
由于单骏桐执意要回自己的出生地,也就是他老爹金山殒命的地方发展,所以乔军早早便跟着他一起回去了。那里正处于被各方势力争夺之中的状态,因为老金山的死,使得其他庄家有机会乘虚而入。这些人天天争得你死我活,一开始单骏桐只是静观其变,借由乔军为自己的真实身份做掩护,然后拿着从乔军岳丈那忽悠来的资金,投资地产以获得人脉。
根扎下了,接下来的便是锄草。林阳尽量不在这座城市里动手,目标集中,容易吸引警方的注意力。他总是趁那些目标离开城市,去外面谈生意或者游乐时下手。这样一来,警情分散于各地,甚至跨了国界,警方想把这些案子关联起来实属难事。
然而他总会回到这座城市来落脚,因为这里有一个小小的家,有个他无意中救助的女孩在等他。这个自称“阿鬼”的女孩子,被一个变态关在自己打造的地牢里,受尽百般凌辱。他救她,实属举手之劳,却没想到被这小丫头给缠上了,怎么也轰不走。阿鬼说自己无处可去,她爸爸死了,妈妈给找的后爹是个酒鬼。她十岁那年,妈妈也去世了,后爹成了她的监护人,可事实上却干着连畜生都不如的行径。
她自嘲说自己可能有吸引变态的潜质,先是后爹,再来是那个拘禁她的变态。如果再回到那个家,或者出去自谋生路,肯定还会遇到这样的垃圾。林阳决定照顾她,培养她。阿鬼非常有天赋,短短两年,她已经练就了徒手便能能把成年男性往死里揍的本事。
“蜂叔,你必须得看看这部电影。”
“嗯?”林阳扫了眼外包装——《这个杀手不太冷》——眉心微微皱起,“阿鬼,你知道我不爱看电影,都是瞎编的。”
阿鬼弹开电脑光驱,将光盘放了进去:“这个真的就像在说咱俩的故事,你快看嘛。”
原声法语,没字幕。但是林阳看的懂,他法语还算不错。他一直在自学各种外语,尤其是在欧洲生活的那些年,有些国家虽然语言不同,但同一语系下的总有相近之处,于他来说学起来并不困难。
看到被坏警察逼得走投无路的小女孩,假装镇定地敲杀手的房门以求庇护、门后的杀手百般纠结的剧情时,林阳不自觉地勾起了嘴角。当初留不留阿鬼,他也确实纠结过。但是想起自己那个此生都无望再相见的女儿,他那颗被坚固外壳层层包裹的心,还是无法不再次柔软。
电影看了一会,阿鬼从厨房里端出两份炒饭,递给他一份,自己盘腿坐到旁边的凳子上,陪着他一起看。回头看了眼已经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林阳沉默片刻,说:“阿鬼,你得去上学了,不能天天老待在家里。”
“你让我学的东西我都学了啊,功课也做了。”阿鬼眨巴着眼,嘴里填满了炒饭,腮帮子鼓起一块。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是那双媚如丝的丹凤眼,再过个两三年,绝对能勾魂摄魄。
“我是说,正经学一门技术,”林阳稍作停顿,“你不是喜欢摄影么?送你到新加坡去念摄影吧,好不好?”
咽下嘴里的炒饭,阿鬼一脸的不可思议:“去新加坡?蜂叔,我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再说我也没护照。”
林阳并不在意:“这个我可以帮你处理,不过护照上的名字不能用阿鬼,你以前到底叫什么?”
“……”阿鬼低下头,慢慢往嘴里填炒饭。她不想说自己的名字,是怕蜂叔知道后,找到她的亲戚,把她赶走。
事实上林阳早就对她的过去瞭如指掌,查一个人对他而言过于简单,更何况是个在报纸上刊登过寻人启事的姑娘。他只是喜欢用这件事来逗阿鬼,每次看到阿鬼担心他把自己轰走的样子,他都有一种被信任被依靠的充实感。
“不过你还在警方的失踪人口系统里,以前的名字确实不好用。”他帮这丫头找了个台阶下,“我给你起个新名字好不好?”
抬起头,阿鬼的眼睛闪闪发亮:“叫什么?”
“林玥,王字旁的玥。”
“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么?”
视线落到颗粒分明的炒饭上,林阳轻声说:“……我有过一个女儿,她就叫林玥。”
“哦,原来你姓林啊。”阿鬼说着忽然意识到什么,“有过?那她是……死了?”
“……不,是对于她来说,我死了。”
抿住满嘴的苦涩,林阳缓缓释出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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