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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近年来的东西越来越丰富,很快,与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有关的作品都罗列了出来。
我凑过来,看了看简介,有些怔然。
上面有很多很熟悉的名字。
《霍比特人》,与巴金斯先生写的自传有着非常相似的故事情节,只是自传更为详细,更为身临其境,而霍比特人这本书相比而言简单了些,有点像童话故事般荒诞。
而后续的魔戒三部曲,则只有少数情节相似,其他的完全不一样。魔戒中的甘道夫在与炎魔战斗时死去,并回归神明的殿堂,重生成为白袍巫师,但是我们经历的事实是,炎魔被甘道夫和并没有堕落的白袍巫师萨鲁曼吊起来打。
甘道夫还向我们说过,他们放任炎魔一直在外作乱,只是因为它背后是魔王索伦,不想与索伦正面冲突,才对它一直视而不见,现在没有了索伦,巫师对付炎魔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托尼看我一起,然后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所以,诺曼你是在编故事给我听?谢谢,这个故事一点都不精彩。”
我顿时欲哭无泪。
我不是,我没有,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啊。
幸好,斯潘塞满头大汗的回到了宿舍,他将早餐放在桌上,然后拿着衣物去浴室洗澡。
我说:“托尼,不如你等会儿和斯潘塞核实一下,看我有没有编故事。我没有编故事的才能,更何况是这种精彩的故事。”
托尼冷笑了一声:“我会的。”
谢尔顿十分疑惑的说:“等等等等,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然而没人理睬他。
斯潘塞的动作很快,他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坐在了我的旁边,然后说:“谈得怎么样?”
看着斯潘塞的一举一动,我突然意识到了为什么托尼这么快就发现了我们的问题。
我和斯潘塞一直在一起,所以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剥开这些习以为常的熟悉,斯潘塞比起这个世界的“前几天”,是变了很多。
一举一动之间,已经脱离了“男孩儿”的感觉,举手投足之间颇为成熟。
在一个不和平的世界成长五六年,是在我们现实这个和平时间成长五六年完全不能比的。
一个人言行突变自然十分突兀,是朋友自然会有所担心。
面对斯潘塞的询问,我大体上讲了整个事情,不仅仅是说给斯潘塞听,也是给谢尔顿听。
谢尔顿嗖的一下沙发上站起来,一扫之前颇有些萎靡的状态,一双眼睛的目光如同是在看稀世珍宝。
显然,面对这么离奇的事情,谢尔顿一下子就相信了。他和斯潘塞一样,一面逻辑思维中笃信科学,一面却对于某些东西抱有幻想。
托尼定定的看着斯潘塞,显然想从斯潘塞口中得到真正的答案。
瑞德郑重的对托尼说:“这是真的。”
此言落下,托尼皱起了他那好看的眉,而谢尔顿则拉着我们两个站起来,强硬的说:“我们去实验室做个试验吧。”
他在那里不断的嘀咕:“时空穿越,光凭借□□的时空穿越!天哪,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在我们的宇宙之中,时间与空间是相互交迭的,当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不断增加,其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也将随之变化,超越光速人体所要承受的力量是钢铁也难以承受的。这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你们两个一定有问题。”
谢尔顿你才有问题!
第二十七篇日记(下)
虽然谢尔顿极力要求做个试验,但是这么脑残的要求自然被我们拒绝了。
他很沮丧又赌气的坐到了客厅窗边的那张最远的椅子上去了。甚至连他的专属座位都顾不上了。
显然,这是准备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他生气了,哄不好的那种。
然而并没有人去哄他。
托尼则开始询问我们相关的事情。
我拿出了青铜戒指,把这件事从头到尾仔细的又讲述了一遍。
大概是我挺有讲故事的天赋?或者是日记这么多年写下来,终于能每天都能写的很精彩了?反正,说着说着,原本就差拿耳塞把耳朵堵起来表示自己愤愤不平、痛心疾首的谢尔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凑到沙发这边来了。
听到他觉得不合理或者是有疑问有意见的地方,还会打断我的叙述,结果惹来托尼的瞪视后,方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乖乖听故事。
等我口干舌燥准备喝杯果汁解解渴的时候,才发现斯潘塞买回来的东西都被这帮家伙边听边吃喝完了。
我严重怀疑,这两个家伙是打着好奇听故事的旗号,侵吞斯潘塞买给我的早餐。
两只大懒虫。
还是斯潘塞贴心,他给我留了两片切片面包,而宿舍冰箱里,还有一盒牛奶,这才让我免于挨饿挨渴。
听完了我的讲述,托尼向我借走了青铜戒指,并且答应帮忙找“灵心”这种植物。
然后就和谢尔顿以及斯潘塞两个,一脸兴奋的直奔实验室而去。
==。
斯潘塞,我看错你了。
他们走之后,我则开始搜集精神恢复药剂除了“灵心”这一味草药之外的制作材料的信息。
说实话,即使找到了灵心,我也不会立即就在戴安娜身上使用,肯定是要做一些实验的。药物研究的周期性如此漫长,主要就是为了确保药物本身的安全性,这并不是什么坏事,甚至这种严谨的流程才是杜绝人间悲剧的最佳手段。
只是,人都有私心,戴安娜的病拖不得,而我时间却很紧。所以实验过程大概只能分两步,动物测试以及临床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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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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