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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们都上了车,他才十分严肃的问:“斯潘塞,你买的道具呢?”
显然他觉得他暴露了,我和斯潘塞这两个待在他身边的人已经不能再暴露出真正的面目,必须乔装打扮一番,否则后患无穷。
斯潘塞立刻将东西都拿了出来。
我后续的事情并不想写。
真的。
我只能说,我的伪装万无一失。
虽然我很想打死斯潘塞!
但是伯恩说我陪着他去过银行,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身份了,所以还是变装一下比较好。
为了安全,我屈服了。
坐在车上一点都不好写日记,而车内闷热的环境也让糊在我脸上的化妆品有晕开的迹象,更别提头上戴的假发和身上这件古古怪怪的衣服了。
斯潘塞又在偷瞄我。
去t的,还不都是你买的好东西!我总觉得他是故意的!
是的,我换了件女装。
在我怒气快要爆表的时候,斯潘塞期期艾艾的说:“诺曼,你这么打扮真的很好看,全民女神的那种。”
哦。
然后眼睛长歪了的斯潘塞差点被我压死在飞驰的汽车后车座上。
神秘旅行日志(六)
1998年10月19日天气雪
到巴黎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我肯定是在车里睡了一夜,没办法,熬夜对我来说是不现实的事情。
早上醒来,伯恩依旧精神力非常集中的开车,而斯潘塞在查看地图。
“你醒了?”斯潘塞抬头看了我一眼,说:“我们两个可能要和伯恩分开行动了,先找家旅店梳洗一下吧。”
“你们商量好了该怎么做了?”我问。
伯恩一边开车一边说:“现在你们两个在我身边的消息还没有走漏,所以和我分开行动比较安全。不过斯潘塞不完全同意我的意见。他说你们现在跟着我行动的确是拖后腿,所以他会想办法找一种不拖后腿的方式帮我。比如找个比较安全的据点,如果我最后无处可去,可以去找你们,这样至少我有了一条退路。也许我们无法正面对抗强大的组织势力,但如果只是单纯的躲避的话,世界这么大,想必他们也没办法。我很喜欢这个方案。”
我听罢,点了点头:“伯恩,我和斯潘塞永远都欢迎你来找我们。放心,短时间之内,我们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的,即使要走,第一个告知的人,也一定是你。对了,有一句话我一直想说,却没有机会说。伯恩,一个人的存在的确和他的过去有关,但是一个人的价值却和过往没有直接联系。过去的都已经过去,已经成为了既定的事实,它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改变,但是未来却是未知的未来,它只会因为你的选择而实现。我知道,过去的经历是你认知自己的必要条件,但是过去就真的那么重要吗?也许,丢掉过去的一切,反而是丢掉一种负担,你也许能生活的更好。”
伯恩听了我的话,迟疑了。
但是他看了一眼车窗外,说:“从我去银行开始,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现在即使我放下,别人也不会放过我。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去终结这一切,就像你说的那样,有些事逃避无用,唯有面对。”
我们在巴黎的一条小巷旁分道扬镳,伯恩说这里据他观察,并没有交通摄像头,这一路上他都很小心的挑选路线,即使对方能够调动出巴黎所有的交通录像,也很难找到我们的身影。
然后,我和斯潘塞就和伯恩分开了,伯恩和斯潘塞彼此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当然不是手机或者电话号码这种——方便以后联系。
然后伯恩就开着车,前往那个据说是他‘家’的地址,而我和斯潘塞则在附近找了一家还算干净的旅馆住了下来。
旅馆并不是什么大旅馆,不过地理位置不错,坐落在比较繁华的街道上,旁边的商店一应俱全,我和斯潘塞扮做情侣开了一间房。
是的,我的女装还没脱下来。
旅馆的收银员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刚开始一直盯着我们看,就在我觉得是不是伯恩的敌人发现了我和斯潘塞的身份然后也散布了我们的通缉令,而这个营业员也许看出来我们身份的时候。
他居然脸红了!
他居然敢脸红!
还十分羞涩的结结巴巴说:“小姐,这是你的房卡。”
明明是斯潘塞办的入主手续,但是显然收银小哥已经全程无视掉了身为我‘男友’的斯潘塞。
即使咬牙切齿,但是我依旧扯起了一抹微笑,表达了谢意。
斯潘塞动作迅速的抢过了房卡,还瞪了收银小哥一眼,完全本色出演吃醋男友。
虽然我的声音如果矫揉造作一下,冒充沙哑的女声没问题,可是实在玩不来那么娘的动作,所以全程我都扮演了什么叫做矜持的‘淑女’,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直到进了客房,我把门一关,双手抱胸,十分有威慑力的盯着放包的斯潘塞。
斯潘塞知道我在气什么,他放好了包,说:“诺曼,你穿女装其实挺适合的,不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看你穿女装,我只是说,你的相貌偏向于秀丽,骨架高挑但是很细,声音中性,而且,而且,”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睛很好看,就像碧色宝石一般清澈透亮,别人看到你的眼睛,绝对不会去怀疑你的性别。”
在半途化妆的时候没有镜子,毕竟我们三个男人在这方面不会面面俱到什么都能想到。所以,是斯潘塞和伯恩动手替我上的妆。
说实话我原本以为凭这两个人的本事,所谓的上妆也就是随便涂一点化妆品。毕竟,遮住原本的相貌最重要,好不好看那都是次要的。
后来斯潘塞说好看,我也没想太多,就觉得他是在嘲笑我……嗯,虽然先前因为耻度太高,我有些迁怒斯潘塞,但是,但是其实我自己也很好奇换了女装的自己到底长什么样==!
这绝对不是变态,好奇而已。
所以听着斯潘塞堪比‘表白’的夸赞,我十分狐疑的走到了房间里的更衣镜前面,瞄了两眼。
黑长的大波浪卷发,灰色带毛领的大衣遮住了并不存在的胸,因为在车里睡了一觉,唇上的口红有些掉色,不过并没有晕开,碧色的眼睛被上了一些深色的眼线,让我的轮廓更偏向于日耳曼人。
我眨眨眼,镜子里的性感又带着某种冷淡高傲风的美人也眨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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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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