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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开口,那不就是代表我认输了?以后的家庭地位一定很低。
但是,这是斯潘塞,不是其他什么人,就算是认输,又怎么样呢?我不想因为一个误会真的错失与斯潘塞这份感情,即使我们一直在一起,从未分开。
可是,以朋友兄弟的身份在一起和以情侣的身份在一起是不一样的……吧。
斯潘塞似乎终于撑过了过载宕机的危机,他红着脸,结结巴巴期期艾艾的说:“喜……喜……欢……没……没……”
他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我也不想听。
解决误会这种事情,表白这种事情,堵上嘴不想听不好听的话这种事情,其实有时候就是一种事情。
我甚至尝到了早上斯潘塞比我多喝的那杯蓝山咖啡的味道,有点点苦涩,但是更多的却是香醇。
不过这种放浪形骸的事情在这里的接受度似乎有些低,周围在沙滩上游玩的人有一些看到了,不免有些指指点点。
我不得不捡起斯潘塞掉在地上的袋子,一只手拎着今天购买的所有东西,还得吃力的把又陷入了宕机状态的呆瓜斯潘塞朝着家的方向拉去。
当然,免不了瞪了周围那些指点的人几眼。
看什么看,没见过情侣亲吻啊。
刚走出沙滩,斯潘塞回过神来,他抿了抿嘴,不知道想些什么,他只是对我说:“诺曼,诺曼,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我说:“哦。”
谈就谈,怕你哦。
斯潘塞帮我接过部分袋子,然后就直接闷头往家赶,路上甚至心不在焉差点闯红灯。
等回到了家,他打开门,把自己手中的东西往厨房水池中一丢,还抢过我手里的,也十分粗暴的丢了进去。然后就拖着我,来到了客厅。
“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斯潘塞抓着我的手,十分紧张的问。
笨蛋斯潘塞。
我都舍不得故意逗他了。
可是,这个问题到底让我怎么回答!
机智如我,最后也只能模模糊糊的说:“都亲你了,还能是其他意思!笨蛋。”
“不,我以为,我以为你带我去看那场电影,意思是意思是劝我放弃。”斯潘塞有些伤心有些难过的说。
我忍不住点了点他的额头:“那是你笨,我的意思明明就是让你知道,我们之后真的成为情侣,到底该怎么相处!”
我早就发现了,斯潘塞并不是天生就喜欢男孩子,实际上,他虽然在感情上是个十分被动的人,以前对于美女其实是有感觉的。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他曾经欣赏过金发校花呢。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对我产生了与兄弟情朋友情有别的某种感情,并且,表现的越来越明显。
我刚开始其实是不确定斯潘塞对我的感情,到底是相处太久产生的依赖,还是其他什么,所以,即使自己想明白我对他的确怀有某种非分之想,但依旧希望斯潘塞能清楚的认知到,我和他如果变成情侣,相处模式和现在,就需要作出一点改变。
而这种改变,斯潘塞真的能接受吗?还是,他只是想要和我永远在一起,以现在这种似兄弟家人,似朋友搭档,亲密无间又配合默契的相处模式。
所以,我安排了那场电影,并等待着斯潘塞彻底想清楚自己的情感,做出决定。我的内心当中,自然是希望,他是真的爱我。
情爱的那种爱。
谁知这个笨蛋误会了。
被我戳了额头后,斯潘塞傻兮兮的笑了笑:“我是太笨了。我是太笨了。我好开心,诺曼。我原本以为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以为你委婉的拒绝了,我只能亲眼看着你,看着你喜欢上其他人,然后离开我。”
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整理了衣服发型,收敛了脸上表情,十分严肃认真的对我说:“诺曼,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我喜欢你!”然后又喋喋不休的说:“这个场面我设想了好久,偷偷排练了好久,现在终于能用上了。诺曼,你不会拒绝我的,对吗?”
斯潘塞紧张了。
他紧张的时候才会语速急速加快,语句对话开始变长。
反应迟钝的家伙,现在才开始紧张。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愿意,愿意的。当然不会,你知道的,我从来不会拒绝你。”
心中的开心如同汽水的泡泡一样,咕嘟咕嘟全都泛上心头,抑制都抑制不住。
我语无伦次的话斯潘塞理解的毫无障碍,他有些兴奋,又有些害羞,甚至连我的手都不敢牵了。
然后我们像两个傻瓜一样一直就这么在客厅里站着,直到厨房里啪嗒一声响,才进行了我们。
是买回来的龙虾有一只掉出了水池,显然这是它最后的挣扎。
斯潘塞说:“我,我去做龙虾卷。”然后一溜烟就钻进了厨房,我从来没看他跑这么快过。
我呆了呆,然后拿出了日记本,记录下了刚才事情。
我想,这份独特的感觉,人生大概只此一次。
厨房里乒铃乓啷,我问:“斯潘塞,要我帮忙吗?”
斯潘塞结结巴巴的回答:“不用了,不用了,马上就好。”
我只好继续写日记。
其实,现在我也很迷茫,不知道,我们两个现在关系改变后,到底该如何相处。
嗯,重点是,以后是不是就不用分开睡两个房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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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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