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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期待的看着他们两个。
但是斯潘塞和伯恩的脸色却都不怎么好。
一副不想下筷子的模样。
我翻了个白眼:“这只是茶泡饭,很简单的,一定没问题。”我是炸过几次厨房,但人总是会进步的,别总是用老目光看着我呀。
斯潘塞朝我伸手。
我疑惑的问:“干什么?”
“诺曼你的日记本给我看一看。”
我是有做菜之前直接在日记本上做研究笔记、然后做菜时同样在日记本上记录下过程的习惯,这样理论和实践的笔记对比比较容易学到东西。
这是学习的态度问题,我从来都是做一件事就会认真做好。
斯潘塞这个小混蛋是不相信我的厨艺。
不过,哎,谁让我宠他呢。
所以我还是把日记拿给他看了。
“伯恩,从他的日记上来看,似乎还不错。”斯潘塞把日记上的记录念了出来:“饭只添半碗,或者更少,然后平铺金枪鱼的鱼片在上面,浇上适量的酱油,再给金枪鱼片旁边放一小撮萝卜泥。”
我插嘴:“你们两个都是吃萝卜会死星人,我就没加。”
斯潘塞没理会我:“在平铺的金枪鱼上,从边上开始,透过放着茶末的茶漏,徐徐浇热开水。从金枪鱼一边均等地浇上茶水,金枪鱼的鲜味会溢出来。茶一直沏到米饭全部被透明的茶水淹没,上边的金枪鱼也浸泡到茶水中。
然后用筷子把金枪鱼轻轻按进米饭,还是红色的背面也就变白了。透明的茶水也变成乳白色,酱油搅匀后,茶水就会浑浊起来。金枪鱼的细腻的油分浮到茶上,把萝卜泥也搅匀,茶泡饭本来的香味终于充满了饭碗。”
伯恩挑了挑眉头:“文笔不错。”
斯潘塞说:“诺曼从小记日记,完全有能力成为一位文学家。”
“为了优美的描写。”伯恩终于拿起了勺子,是的,是勺子,他会用筷子却更喜欢勺子。
一口饭进嘴,伯恩的表情轻松了下来:“还不错。”
斯潘塞边夸奖我边下筷子:“诺曼,有进步哦。看来以后厨房使用权可以分给你一点,而不是只有在做甜点的时候,才能让你使用。”
我喜欢吃蛋糕,喜欢吃甜甜圈,也喜欢吃苹果派,大概是喜欢吃的东西比较铭刻于心,所以在使用烤箱做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因为伯恩的夸奖,斯潘塞这一口吃的毫无防备,甚至可以说是抱着期待。
但是他一口吃下去,表情却僵硬住了。
伯恩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看着这情况,赶紧也尝了尝,然后连忙找了垃圾桶,将吃进嘴的东西吐了出来。
咸味不够,腥味倒是很重,梅子芝麻的酸甜味和金枪鱼的腥甜味以及酱油的鲜甜味混在一起,经过茶水的冲泡反而变成了一种令人难以下咽的古怪味道。我相信,如果不是金枪鱼足够新鲜高品质,这味道会更难以下咽一点。
“伯恩!”我有些沮丧的准备倒掉早餐,却发现伯恩居然在吃:“这么难吃,别吃了。”
我刚开始以为伯恩只是开个玩笑,伪装成好吃的模样,骗一骗斯潘塞和我,谁知他居然真的吃了起来。
“其实真的还可以。诺曼,进步很大啊。”伯恩说。
斯潘塞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了一下,还是十分诚实的说:“我觉得诺曼不适合做咸味的饭菜。”
一点面子也没给我留。
钢铁直男斯潘塞,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伯恩才是我男朋友呢。
最后我还是没让伯恩吃那么难吃的茶泡饭,而是等斯潘塞做了热狗,我则准备了咖啡。
虽然可惜健康早餐就这么泡汤了,但是显然我们三个美利坚人还是习惯早上来份人口,香肠的咸香和番茄酱混在一起,简直好吃到爆。
吃过饭,我们一起来到了三楼准备开始今天的工作任务。
三楼本来是活动室,里面摆放了一些健身器材,伯恩经常在这里教导我们如何近身格斗,能实战的那种。
我和斯潘塞从小练习的空手道其实更偏向于非实战,看上去可以彼此对练,应付几个混混也完全能行,可是真正面对那些近身搏杀的高手时,就不起作用了。
现在三楼不需要这么大的空间,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海底寻宝,我们把三楼一部分空间改为了资料室。
这里放了很多书籍,一部分是为了寻宝搜集的各种资料,什么航海记录、海难报告、旅行游记等等等等,但是这些并不是全部。
这里也有我最近在研究的有关细菌、病毒方面的专业生物书籍,也有斯潘塞感兴趣同时也是特意钻研的欧洲地理以及地中海海域相关的历史资料,还放了些斯潘塞偶尔会用来消遣的数学专业书籍以及杂志什么的。
伯恩刚开始并不是非常喜欢看书,他比较喜欢运动,实际上他的记忆力也就比斯潘塞差一点点。不过在我们的带领下,渐渐的伯恩也学会了什么叫做充电,现在每天晚上,他也会在资料室看一些军事杂志。是的,他对军事杂志上那些概念性的武器或者新研发出来的武器之类的非常感兴趣,偶尔还会和斯潘塞讨论这方面的事情,我可以看得出,他在武器使用以及设计方面有着超强的天赋,尽管他对那些武器的设计原理并不是非常精通。
我们今天来三楼的原因,自然是我们的‘巨石远洋勘探公司’第二笔生意要开张了。
我们的第一笔生意完成于三个月前,不出意外的,算是一笔失败透顶的生意。
毫无经验的我们,打捞了一艘十四世纪的货船,除了一堆尸骨、腐烂的布匹以及两三个没生锈的银杯外,什么都没捞到。更可怜的是,即使都一无所获成这样了,我们还必须向打捞沉船的海域锁归属的国家,意大利政府上缴三个银杯中的一个。
为此,我们亏损了差不多两万欧元,这还是在没有算我们三个的人工费以及时间成本的情况下。
不过也正是第一笔生意的失败让我们汲取了教训。
实际上,在地中海沿岸流传着无数的的有关于沉船宝藏的传说和流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传说和流言几乎没有任何价值。因为传说和流言中的那些沉船,不是一战、二战时期的军用船只,就是十四五世纪时期的普通渔船,也许最多也就能捞上来几枚被海水腐蚀的差不多的金币。
就像我们打捞的第一艘船,它有足够的‘历史’,却并没有足够的价值,因为它只是是运送奴隶的奴隶船或者是运送不值钱货物的货船,这些船只并没有打捞价值。
第二笔生意我们在汲取了教训的情况下,就摒弃掉了传说和流言,并不是在听了船长他们自小就耳熟能详的遥远传说之后挑选的项目,而是斯潘塞自己搜集的信息,自己找到的有价值的沉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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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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