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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醉开心清单的第一项,是他用红色圆珠笔画上去的胖胖的爱心。
两周之后,他们收拾行囊,告别朋友,猫咪号重新启程,开始环球旅行。
出发的前一晚是在爷爷身边睡的。
这是兄弟俩从小养成的习惯,每开启一个新的人生篇章,都要来和爷爷报备一下。
今晚的南山很热闹。
月亮低低地挂在天上,朦胧的光晕在空中化开,像一个落了灰的大灯泡。
山里的夜晚很亮很亮,亮到能拿出本书来读,山下村庄回荡着并不吵人的鸡鸣狗吠,山上树影草丛间是不绝于耳的咕咕虫鸣。
恍惚间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儿时的夜晚。
上次来南山是余醉开车,结果走到半路就出了事。
这次他们换了条路,从小时候常走的那条山路上去。
山上人烟稀少,小路也无人光顾,只能容纳一人通行的羊肠小道两侧满是丛生的杂草。
这条路是爷爷带着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
小的时候,偶尔在外面玩得晚了,爷爷就会打着手电出来找他们。
爷爷的喊声粗犷又嘹亮,充斥着一股再不回来你们就死定了的刺激感,哥俩听到撒丫子往回跑。
那时的草丛特别高,高到把他们俩完全埋住,把爷爷也埋住,那他们怎么碰头呢?
爷爷就把手电打到天上。
并不算漆黑的夜色被老人的手电撕开一道明亮的光柱,余醉就带着弟弟往光柱的方向跑。
三人成功会师,爷爷黑着脸扔给他们一人一截玉米。
“天黑了还不着家,大功臣呀,玩累了吧,快吃点东西补补吧。”
爷爷凶巴巴地说着阴阳怪气的话,却还是忍不住用粗糙的手掌揉他们俩的头发。
两个孩子像两根保龄球似的被揉得东倒西歪,啃着玉米慢悠悠走回家。
孩子们在前面走,爷爷在后面跟,手里的手电筒远远地打在前面为他们引路。
陈乐酩喜欢一蹦一蹦地踩手电筒落在地上的光圈,余醉就稳当一些,每一步都四平八稳的,边走边留神观察草丛里蹦出来的蚂蚱。
看到就抓了,攥在手心里。
走这一路他能抓到一小把,回家给陈乐酩炸着吃。
后来爷爷生病了。
他们就再也没有晚上出来玩过了。
后来的后来,很久之后的后来。
爷爷老去了,他们长大了。
这条路再没有人走过了。
它随着童年的回忆一起,在两人的心中荒芜。
“原来这个草才这么高呀!”
陈乐酩挤在被杂草盖住的羊肠小道里,用手比量堪堪只到自己胸口的草叶,眼睛亮亮地看着哥哥,“我小时候觉得它高得吓人,比天还要高,都能把我们埋住。”
余醉正拿着棍子挥打杂草开路,闻言随手揉揉他脑袋。
“小孩子就是会被草埋住。”
“那爷爷呢?我记得爷爷也被埋住了。”
余醉的动作停顿了下,轻声说:“因为我们遇到爷爷时,他已经很老了,人老了会变得很小。”
陈乐酩抿抿嘴巴,有点难过,扑上去抱住他。
“哥哥也会变老变小吗?”
“会的。”余醉坦然承认。
他不再畏惧向弟弟展露自己的脆弱,也不再恐慌他们之间不对等的时间。
因为弟弟有教给他,爱一个人不是爱他光鲜亮丽的强大时刻,而是即便见到他最不堪狼狈的一面,却不会嫌弃他那时的无能或怯懦,而是心疼他紧捂着不肯放开的伤口。
果然,弟弟哼哼哧哧地往他身上一跳。
“那等哥哥变小了,就由我来做哥哥吧,我给你抓蚂蚱吃。”
余醉失笑:“这么孝顺先从我身上下来呢。”
陈乐酩嘿嘿乐:“不下,哥背,我腿上给咬了好几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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