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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中的天气真是变幻莫测,出发前还艳阳高照、微风徐拂,走着走着乌云就追了上来,淅淅沥沥开始下雨。顾青裴抬头看了看黑压压的天,好像瞬息间就入了夜,他皱起眉:“雨要下大了。”
原炀研究着地图:“再往上走一点儿,有一个当地的土庙,咱们去那儿避雨吧。”
“‘一点儿’是多远。”顾青裴瞪着他。
原炀笑着说:“不远不远,很近的。”他走回顾青裴身边,把人搂进怀里晃了晃,哄道,“你看,你的东西我都给你背着了,你要是还是累,我背你吧。”
顾青裴推开原炀:“我自己能走。”他往上走几步,两条腿疼得发颤,忍不住抱怨道,“好好的假期非要来爬什么鬼山。”
“你缺乏运动。”
“我每周都去健身房。”
“缺乏户外运动。”原炀拉住他的手,“你成天从一个空调房挪到另一个空调房,对身体太不好了,人是灵性动物,需要和自然多接触。”
顾青裴有些惊讶:“真是新鲜啊,怎么会从你嘴里听到这么唯心的言论?”
“我以前一个战友是藏族,和我们说了好多自然崇拜的故事,我们总是生活在城市里,看多了好像是人类征服了自然的假象,回到自然中,会有很多新的感悟。”
顾青裴笑了起来:“不错呀原炀,这段话富含哲理,说服了我。”
原炀睨了他一眼:“还骂我吗老板。”
“晚饭前回不到酒店就骂你。”
原炀拉着他快步往上爬去,顾青裴叫道:“慢点儿,我腿疼!”
他们在雨下大之前,终于找到那座土庙,俩人穿着冲锋衣、戴着帽子,倒是没淋湿,但已经被风吹得直哆嗦。
这土庙藏在山林里,看上去好像废弃了,却又有打扫的痕迹,居然还有点香火,庙里供的也不是什么常见的神佛,而是当地人信奉的妖仙,雕塑的模样奇奇怪怪,又大又粗糙,像是……像是一只狐狸?
他们打算吃点东西补充体力,等雨小了再下山。
顾青裴想脱掉冲锋衣,在里面加一件保暖衣,结果脱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把眼镜给带飞了。
那眼镜飞的位置也巧,刚好落到妖仙的手心里。
原炀起身去拿眼镜,但太高了够不着,干脆一脚踩在了功德箱上。
“哎……”顾青裴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原炀一个借力,把眼镜拿了下来,只听轻轻一声响,镜片竟碎了半边。
“我没用力啊。”原炀把眼镜递给顾青裴,嘟囔道。
顾青裴接过眼镜,小声说:“你怎么能踩功德箱,不好。”
“没事儿。”原炀满不在乎地说,“谁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
“刚刚不是说要对自然有敬畏吗。”
“这能一样吗。”原炀回头瞥了一眼那长得像狐狸的妖仙,中国人“宁可信其有”的古训涌上心头,他把更不敬的话憋了回去。
顾青裴戴上眼镜,走到妖仙面前,恭敬地拜了拜,小声默念着年轻人不懂事,多有冒犯,妖仙海涵,又感谢妖仙收留他们,然后点了三根香,往功德箱里放了些钱。当他抬头望向妖仙,只觉那妖仙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嘴角似乎还有些诡异的弧度。
“来喝点热水。”原炀招呼道。
他们填饱了肚子,身体也暖和不少,小小的土庙里焚香袅袅,气味竟有几分迷幻,顾青裴感到倦意袭来,偎进原炀怀里昏昏入睡。
再次睁开眼睛,阳光暖融融的,林叶绿油油的,花草的沁香扑鼻而来,闻之令人心旷神怡,顾青裴感觉自己睡了非常好的一觉,浑身骨头都酥了。
突然,一个小脑袋钻进眼帘,是个十来岁的男孩儿,长得机灵可爱,半长的头发,头上有两只灰蓝色的耳朵,他赤裸的上身绘制着简单的图腾,下身只围了一块兽皮。
顾青裴有些发懵,附近景区有少数民族的表演吗?
“老师,你睡好了吗?我们快走吧。”男孩儿有些着急,“太阳下山之前我要带你回族里。”
“……什么?”
男孩儿把顾青裴拽了起来。
这孩子看着瘦瘦小小,劲儿可真大!
顾青裴往前走了两步,才发现自己的衣物变得有些繁琐,还有,他居然有长到能在腰间摇晃的头发?!
直到来到天狼族的领地,顾青裴都没回过神来。他在水的倒影中,看到自己变成了一头红发两只耳朵的狐族青年,而他此行的目的,是来给狼王的儿子当老师?他反复掐了自己好几把,似乎不是在做梦,他到底坠入了怎样匪夷所思的幻境?
当顾青裴见到狼王时,他又想笑又害怕,那身着华丽兽皮、头顶兽骨王冠的狼王,分明长着原立江的脸,那所谓的王子岂不就是……
如果这不是梦,要如何解释这荒诞的一切?
可当顾青裴想到,自己马上就能见到长着耳朵的原炀时,他又不害怕了,甚至期待远大过对未知的恐惧。这个梦境是根据自己的认知编造的,无论多么离谱,但并不踏空、也并不失控,反而像是把自己的记忆描绘上了绮丽梦幻的色彩,让他十分好奇之后的剧情会怎么走下去。
狼王客套地招待了他一番,言谈中,他猜出自己表面上是来给王子做老师的,实际是两族之间为了和平进献的质子,那一脸凶相的狼族长老对他几番敲打警告,狼王则在一旁扮白脸,让他很快就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面带笑容,游刃有余地应对着。
吃过晚饭,送他来的狼族少年小毫要带他去见王子。
顾青裴的期待溢于言表:“是吗,现在就去吗,王子怎么不来用晚饭?”
小毫瞪直了眼睛看着顾青裴:“老师……很期待见到王子吗?”
“当然了。”顾青裴嘴角噙着笑,忍不住想象变成狼族的原炀会长什么样子。
“老师真是……”小毫转了转清澈的眼睛,小声说,“我们家王子脾气不太好,有点点……点点凶,老师可千万不要惹他生气呀。”
顾青裴笑而不语,心想这剧情我熟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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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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