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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醉红楼不远处的报刊亭,大半天只有叶锦瑟一个客人。她翻翻这本杂志,看看那份报纸,就是不买。报刊老板娘终于看不下去。“姑娘,杂志都被你翻旧了,不买的话就赶紧走,别妨碍我做生意。”“买肯定会买的,这不还没下定决心嘛,选择困难症犯了。”叶锦瑟不为所动,眼神示意了醉红楼,以八卦的口吻问,“您知道那栋红彤彤的酒楼是什么时候开张的吗?生意一般般呀,都晚饭时间了,才进去五辆车。”老板娘以一种“你真没见过世面”的眼神望着叶锦瑟,如数家珍:“那栋楼叫醉红楼,可不是什么普通酒楼,一般人都进不去。开张有半个月了吧,人家生意好着呢,现在还不是时候,晚上九点到半夜才热闹!”这番话倒是令叶锦瑟感到惊奇。照理说报刊亭营业时间一般都是早七点到晚七点,老板娘还知道醉红楼半夜的情况?“听你这么说,这老板真了不得,一般人都进不出去,能进去的都是什么人呢?”“不是一般人。”“……”要么是个铁憨憨,要么深藏不露,刻意回避问题。她重新端详这家报刊亭,摆放的是普通的杂志报纸和零食饮料,除了店面新了一点,没什么特别的,老板娘四十岁左右,脸色暗黄,长相普通,口音很重,不像本地人。脑筋转了转,叶锦瑟心中一计:“最近不是在号召扫黑除恶嘛,世道不太平,建议你这里装一个监控摄像头来保障财产,最不济也有警惕作用,恰好我认识一个朋友,专门做这个生意,现在可以免费试用和安装。”“免费试用免费安装,有这样的好事?”当然没有。还得我掏钱。不是为了能拍到进出醉红楼的人么。“初始阶段,扩张市场,烧钱买用户呢,你要是觉得好用,帮忙推荐给朋友,还可以领现金红包哦。”叶锦瑟笑容可掬。“小姑娘,我没钱,你找错对象了。”老板娘压根儿不上当。她把自己当骗子了。叶锦瑟一时间竟无言以对。“旁边就是醉红楼,保安个个牛高马大的,我这边安全得很,天色不早了,快回去吧,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别在这里闲晃荡。”报刊亭老板娘一脸嫌弃地朝叶锦瑟摆摆手,催促她走。也不知道她的嘴巴是不是开过光,醉红楼里出来了两个男人,来势汹汹地往她们方向走来。叶锦瑟本能地把口罩往上扯了扯,恨不得将整张脸塞进去。本能告诉她,他们是冲着自己来的。难道身份被识穿了?没道理啊。不管怎么样,她都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众多念头在叶锦瑟脑海里闪过,她快速地转身,背对他们,往停放摩托车的区域快步走去。距离目的地还有5米,她感到肩膀一沉,有个男人的手搭在上面。叶锦瑟膝盖微微一曲,身子往后旋转,灵活地摆脱了那只不请自来的手。她暴露在口罩外的眼眸微弯,带着笑意:“有什么事吗?”两个男人身材健壮,手臂皆有纹身,感觉并不好说话,叶锦瑟认得,都是醉红楼的保安,刚才就是他们把她拦在门口。高个点的开声道:“你不是想进去看看吗?现在对外开放,你可以进了。”叶锦瑟嘴角抽搐了一下,仿佛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一旦进去,只怕有去无回。她可不会傻乎乎地相信两个保安会记得一个陌生人的需求,尤其还是2个小时以前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认错了吧。”叶锦瑟装糊涂,低头看了看手表,“我还约了人,先走了。”“哥,还跟她扯什么扯,直接带回去得了!”稍微矮一点的男人粗着嗓子道。要动粗的节奏。叶锦瑟冷冷地看着两人。任由他们带进去,且不说她能不能浑水摸鱼逃脱,长相身份肯定暴露,如果反抗,摆明告诉段燕平有个人在监视他。横竖都不妙,两害相较取其轻,她决定选择后者。至少还有一个口罩帽子遮遮。“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怎么样?”叶锦瑟露出惊恐的表情,音量飙高好几个度,突然发现了什么般,指向他们身后,“警察?警察叔叔!救我!有坏人想要抓我!”她声音太大,说的话也太矫情。一下子唬住做贼心虚的两人,他们憨憨地往后看,压根没有什么警察,意识到被骗后,一辆造型酷炫的摩托车倏地从身边驶过,车上的人正是叶锦瑟。矮个子的男人:“艹!这娘们太鸡贼了!”高个子的嘲笑道:“是你太笨。”一直没见到人,黄毛不放心也跟着出来,看到两个二愣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像在演相声,被气到跳脚:“你两人他妈的还愣着做什么?他妈的吃屎长大的?赶紧追啊!”两人赶紧一前一后地跑着追叶锦瑟。黄毛感觉心肝脾肺肾都在隐隐作痛,陈哥总说自己笨,这两人比他还笨。“叫上其他兄弟,开车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黄毛咆哮道。叶锦瑟骑上车就不停地加速,但回头一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叁辆黑色的雷克萨斯紧跟其后。我勒个乖乖!至于这么劳师动众吗?几十万的雷克萨斯追一万的春风650?太他妈荣幸了!叶锦瑟身体的血液正快速地流动,整个人亢奋到极点。她握紧摩托车把手,将速度加到80kh,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中灵活地穿梭,景物和人都被她快速地抛在身后。恰逢下班高峰期,汽车不如摩托车灵活,一时间她竟将距离越拉越开。还没来得及开心,她到了高速公路入口,后面的车依旧穷追不舍,像讨债催命鬼一样。宁杀错也不放过。段燕平,你够狠。叶锦瑟将车速飙到最快,接近180kh,感觉连人带车要离地而起,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这次她不敢回头看了。稍不留神,可能就会撞上前面的车,分分钟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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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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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