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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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陈悯之一回到寝室就感觉到了周遭的低气压。

倒不是他自身反应有多敏锐,而是秦陌那张俊脸实在太黑,想不注意到都难。

对于朋友,陈悯之一向是很关心的:“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秦陌从电脑前转过身,漆黑眼瞳盯着他:“周末两天你都没回寝室,你去哪里了?”

陈悯之:“哦,我去朋友家了。”

秦陌眉头微蹙:“陆承轩?他不是走了吗?”

陈悯之:“不是,我去顾明珏家帮他照顾猫。”

“猫?”秦陌眉心蹙得更深,“他哪儿来的猫?”

“他最近在学校捡的,是只小白猫,老可爱了,我拍了照片,你要看看吗?”陈悯之说着就把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给秦陌看。

面对那几十张吸引人的猫咪萌照,秦陌却连瞥都没瞥一眼,吐出来的字能冻死人:“不是让你少和他接触吗?”

陈悯之不解地问:“他是什么地方惹到你了吗?你怎么总是对他有偏见。”

“而且和谁交朋友是我自己的事啊,你为什么要来管。”

秦陌牙都快咬碎了。

他一时间竟分不清陈悯之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不该聪明的地方逻辑倒是理得很顺。

陈悯之觉得自己的语气并不是多重,但看秦陌不太好看的脸色,觉得秦陌好歹也是他的朋友,这话可能有点伤朋友的心了,于是放软了声音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你真的不用担心,顾明珏他对我很好的,还给我提供了很靠谱的工作。”

“他给你提供了工作?”秦陌脸色微微一变,“什么工作?”

“就是每个周末去他家帮他照顾猫,平时的话抽空去一下就行。”

陈悯之对这个工作十分满意,既能挣钱,又不影响他平时的学业,顺便周末还能跟朋友一起玩。

谁知这话一出,秦陌那张英俊脸庞变得更阴沉了,黑漆漆的眸子锁在他身上,恍惚让陈悯之想起来上次在会所里,秦陌看见他被人灌酒时的脸色。

阴森得像是在古井里腌了十年爬出来的长头发男鬼。

他下意识后退一步,怯怯地问:“你、你怎么了?”

秦陌吐字缓慢地道:“意思是,以后的每个周末,你都要去顾明珏家住?”

陈悯之点点头,想了想,又小声补充:“平时空了也会去,猫咪还太小了,离不得人。”

秦陌简直快要气笑了。

据他所知,顾明珏对这种毛绒绒的小动物根本不感兴趣,他从小到大唯一养过的宠物,是八岁那年养的一条蛇,后来那条蛇被人发现突然出现在他父亲的床底,最后被剁成了八段扔了出去。

秦陌对此事记得尤其清楚,是因为当时他们这群富二代圈子里的小孩,在此事过后,都被告诫不要和顾明珏玩儿。

上门养猫这么明显的圈套,也只有陈悯之这个傻子才会兴高采烈地一头扎进去。

被卖了还帮人数钱。

秦陌咬牙切齿:“你怎么不平时也住他家里,这四年都不用回来了。”

陈悯之思考了一会儿,小声说:“这样不太好吧,虽说他家里确实挺宽敞,住着也很舒服,但就算是好朋友也没有一直打扰人的。”

秦陌的脸上在听到他前几句话时越来越阴沉,在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又勉强阴转多云。

男人语气依旧不善,但好歹没那么冷了:“你最好是只把他当朋友。”

陈悯之有点没懂他这句话:“当然是当朋友啊,不然还能当什么。”

秦陌却不说话了,转过身背对他,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

陈悯之也不生气,他已经习惯了秦陌阴晴不定的性格,反正他知道秦陌只是表面脾气不太好,实际上是个很仗义的好人。

没一会儿,王鸿洲叮铃哐当地回来了,边走边嚎叫:“真是累死我了。”

陈悯之瞅着他大包小包提着的东西,问:“你去做什么了,怎么提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王鸿洲:“你们不知道吗?今天百团大战啊,每个社团都给新社员准备了礼品,我女朋友非得拉着我把礼品全部领一遍。”

百团大战,指的是大学里一年一度的社团招新,在这一天,所有社团都会聚集在一起,面向全校招收新成员。

陈悯之:“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不知道。”

王鸿洲:“你成天都泡在图书馆,能知道才有鬼了。社团招新在喷泉广场,到明天晚上才结束,不过你要是想领礼品的话得早点去,都是限量的。”

*

喷泉广场是A大最大的一个广场,呈环形,中间立着一个喷泉池,此刻,广场最外圈立着一顶顶蓝色的帐篷,每个帐篷前都挤满了人。

陈悯之像个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看得眼花缭乱,哪里都想去瞅一眼。

他打算把自己这最美好的四年过得丰富多彩一点,但考虑到时间精力有限,要以学业为重的问题,他最终只选择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电竞社,一个是羽毛球社。

走完入社流程,加入社团Q群后,陈悯之就打算打道回府了。

但半路有人拦住了他,准确来说,是用力攥住了他的手腕。

陈悯之愣了一下抬头,先是看到了一堵坚实的胸肌,再往上看,才看清了来人。

跟前的男生身材异乎寻常地高大,少说有一米九以上,肩背也比常人更宽阔,杵在跟前就像一度人墙。

已经是初秋的天气,他却只穿着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黑色的阔版工装长裤,上半身饱满虬结的小麦色肌肉都暴露在外,与被皮带收束的腰部形成一个完美的倒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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