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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借口都找了,为什么和自己过不去。
周辉月动作很利落,很快就煮好了双人份的饺子,将另一份推到了虞倦面前。
大约是时间掌握的不错,饺子皮没有煮烂。
虞倦夹了一个,看周辉月面色如常地吃了一个,克服心理阴影,才咬了一口。
饺子还不错。
虞倦想,一个小说主角,的确要有基本的生存能力,才能算得上合格。
忽略了本应该是“未婚夫”的三个字。
*
从紫金山庄回去后,孙七佰立刻将昨天虞倦出门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苏俪。
苏俪坐在梳妆台前,做着出门前的准备,顺手接通了孙七佰的电话,随意地问:“怎么了?”
对待自己的雇主,孙七佰看起来是很老实的:“太太,虞家那个小少爷出了一趟门。”
苏俪换了一个手镯:“哦?虞倦?他出去干什么了?”
前几天,路水城来见和她见面,客客气气地说虞倦去了紫金山庄,要待一段时间再回来,问她的意思。
苏俪本来是不想同意的。后来想想,虞家不可能孤注一掷,将筹码压在周辉月身上,没有必要,她太了解虞家夫妻俩,从不会做这种风险的买卖。而周辉月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周恒甚至不再提起这个儿子,只觉得他是丢了自己的脸。事情到了这一步,苏俪反倒觉得不必闹得太过分,脸面上不好看,连着周家都颜面扫地,也显得自己这个妻子做的不称职,解决不了家庭问题,便也应允了。
白城人只知道苏俪将周辉月安排到了他母亲生前最喜欢的地方,听起来是很照顾,却并不知道那里早已年久失修。苏俪每周要出一趟远门,说是去探望周辉月,实则是出门旅游。
而现在,虞倦去照顾周辉月的消息放出去了,外人都说苏俪能说服虞家,维持这桩婚约,对待不是亲生孩子的周辉月是尽心尽力、仁至义尽了。
孙七佰当然做好了准备,他调出了昨日的监控录像,发了过去,无所谓苏俪究竟看不看:“小少爷估计是待得闷了,去周围山上玩了、我去附近的安山村打听过了,他去的就是那,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的是新鲜瓜果。”
“嗯。”苏俪点了下头,“他的年纪不大,被他妈妈硬留在那,想也知道无聊。”
说话间并不把虞倦放在心上,只是路水城手中的提线木偶。
孙七佰也顺着她的意思:“虞小少爷心高气傲,的确待不住,我看他烦大少爷烦得很。”
苏俪低下头,看着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她费尽心力维持这个家庭,所以才得到这一切,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又淡淡地问:“那他呢?”
苏俪口中的“他”只有一个人,周辉月。
孙七佰回答道:“腿断了,动不了。电话记录每天都查了,拨出去的几个电话都没人接。”
苏俪脸上露出满意地笑容:“别真让他真什么事,到时候反而不好办。”
孙七佰希望周辉月永远不会痊愈,也不会死去,永远待在这里,这样他可以付出很少的精力,赚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苏俪意兴阑珊地给孙七佰打了一笔钱:“辛苦你了。”
然后挂断了电话。
苏俪回过头,看到门是虚掩着的,有人站在外面。
她朝门外的人招了招手:“过来。”
门推开来,是她的儿子周知,比周辉月小五岁。
周知的个头很高,高中生,和周辉月长得没有半点相似:“妈,你刚刚是和看着周辉月的人打电话吗?”
苏俪笑着点了下头:“别担心,妈妈都处理好了。”
周知被说中了心思,臭着脸:“我没有。”
苏俪看着他,一字一句说:“我知道你前段时间不高兴,但是光哄你有什么用,重点是要解决这件事。”
周知一愣,脸色越发难看。
在周辉月真正出现前,那个人只是一个遥远的名字,他是板上钉钉的周家继承人。偶尔看到认亲节目,大部分儿童都被拐卖到偏远的地方,他对那些孩子没什么怜悯,只是觉得到时候也可以居高临下地施舍那个所谓的哥哥。
他没想过周辉月就那么突然的回来了。
苏俪哄他说:“医生说他站不起来了。小知,他是在外面长大的,不认识几个人,你爸都不看他一眼,他怎么和你比,你是你爸亲自养大的。”
周知出生后,即使周恒再忙,苏俪费尽心力,软磨硬泡,也要让周恒参与周恒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瞬间。
没有人会对路边一棵被风雨折断的树产生多余的感情,除非他用心浇灌过这棵树。
她很了解自己的丈夫,周辉月回来后,周恒的确可能会考察他的能力,觉得他更适合继承公司。但是他已经折断了。而周知是他用心培养大的孩子。
想到这里,苏俪继续说:“他已经没有翻身的余地了。别为了这些小事烦心,读书是最重要的。你爸爸的生日快到了,想好送他什么礼物了吗?你要用心点。”
周知这段时间心情很差。
亲子鉴定的报告过后,外面的风言风语就多了起来,但周辉月还未做好准备,没有正式回来。有人匿名给周知发了邮件,上面有关于周辉月的所有经历。
周知去了周辉月的公司门前,凑巧周辉月下车,似乎是察觉到有人看着自己,他抬起头,瞥了一眼,看到了自己,视线却在下一秒移开,没有一丝一毫的在意。
周辉月是无需他施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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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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