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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昼想起一件事,他和张裕舒谈恋爱的时候,因为是异地,所以见面的次数很少,多数时候是林惊昼去上海跑通告,两个人会见一面。
林惊昼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他们很难在白天出门逛,晚上他们又总把时间花费在床上。所以他们俩的见面,基本就是呆在酒店。
只有一次,张裕舒来北京玩了几天,住在林惊昼家里。他们老是在半夜出去玩,当城市的夜游魂。
有一天,林惊昼倒水烫到了手,张裕舒很紧张地拉着他的手,按着他,在水龙头底下实打实地冲了二十分钟,又急匆匆地出门,去药店买了烫伤膏。
那个时候,张裕舒还不穿衬衫和西装,林惊昼记得他穿了一件绿色的帽衫,一头的顺毛,为他涂药膏的样子像一棵认真的西蓝花。
烫伤的地方发痒,林惊昼总是忍不住想要去挠。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张裕舒抱着他,卡住他的胳膊,不让他乱动。
后来一觉睡醒,张裕舒依旧这么抱着他,像个独裁者。林惊昼忍不住笑,想要伸手去摸他那不高兴的眉毛。
林惊昼一动,张裕舒也醒了,他一半还沉在梦里,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去查看林惊昼的手背。
他皱起眉,还有点没睡醒,眼神发懵,他盯着林惊昼的手背看了好久,最后轻轻地吹了吹那块仍然泛红的地方。
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可是张裕舒看起来那么在乎。
林惊昼有点呆,现在回忆起这件事,他好像真的被张裕舒温柔地爱了一瞬。
现在和他毫无瓜葛的张裕舒停在离他五米远的地方,冲他微微扬了一下下巴。
林惊昼乖乖走过去,他拿着酒杯,露出个玩世不恭的笑容:“这位帅哥,要不要喝一杯?”
张裕舒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说:“不喝。”
林惊昼一看他这个样子就心痒,他用胳膊碰碰张裕舒的小臂:“喝一口呗,祝贺我比赛结束,我可拿了亚军呢。”
林惊昼的眼睛亮亮的,笑容称得上甜蜜,张裕舒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沉默地接过他手里的酒杯。
张裕舒喝酒的时候,喉结缓缓地上下滚动,仿佛合上了某种韵律。
他就这样把剩下的大半杯酒,全喝了。
张裕舒还是那样子,并不喜欢酒的味道,林惊昼可以从他绷紧的嘴角看出来。
“你怎么来了?”林惊昼问他。
“庆功宴,我不该来?”张裕舒反问他。
林惊昼冲他笑:“你来我高兴啊,你可是我狐假虎威的第一候选人。”
张裕舒没理他。
林惊昼还想说点什么,但有人突然走到了张裕舒面前,这人是来攀交情的,笑得很讨好:“张总,好久不见了,我敬你。”
张裕舒仍然拿着那个空酒杯,面无表情地说:“我没见过你。”
林惊昼差点笑出声,他顺手从路过侍者的托盘里拿了一杯新的酒。
等那人灰溜溜地走了,林惊昼就鹦鹉学舌,语调里增加好几根波浪线:“张总,好久不见了,我敬你。”
张裕舒有点无语地看着他,有点讽刺地说:“我没见过你。”
林惊昼觉得好好笑,心情很好地晃晃酒杯,又喝一口。
张裕舒站在这里,总有人来攀谈,林惊昼站在他旁边,当吉祥物。来人太多,林惊昼特别想化身保安,拦在张裕舒身前,说,让一让,让一让,不接受采访。
张裕舒和一个秃头男子聊了很久,林惊昼没认真听,他在数今天有几个人穿了黑西装,间歇听到几个词语,什么音乐节,什么合作,包装,共赢之类的。
等张裕舒终于和他聊完,林惊昼捂着嘴打了个哈欠,然后对他说:“我们去吃点东西吧,这里的布丁特别好吃。”
林惊昼去餐台拿了两个布丁,和张裕舒坐到旁边的小桌子两边。
这个布丁做得格外完美,像个emoji表情。
林惊昼拿起小勺子,从中间开始挖洞,他吃这种形状分明的东西有种特定的强迫症,非要铲出一个同心圆才满意。
张裕舒拿着勺子没吃,他按了按眉心,眼睛慢腾腾地眨了眨。
林惊昼吃了一半,抬头看他,张裕舒的脸微微发红,眼神有点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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