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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着的地方,是在空椅子的下面,摆放着一双,金色的高跟鞋。
恨天高的那种,高跟鞋在画作里,有些闪闪发光的样子,很是显眼。
但是颜色跟他们看到的那红色的高跟鞋,不一样,款式却相同,一样的恨天高,一样的尖尖头。
而竖琴这种多弦乐器难度在于很难定音,而且脚踏板的使用也很困难。
手脚并用的难度比较高,踏板需要根据所需音调频繁的切换。
此外,竖琴的历史虽然很长,但是在现代社会里,竖琴太过小众,入门级的竖琴都很贵,老师还特少,这也是学习竖琴的障碍。
以至于现在会演奏竖琴的人越来越少。
但是在中世纪的时候,竖琴曾经是欧洲最为流行的高雅乐器,很多名媛从小就学习如何弹奏竖琴,当时它还是教会里,每次演奏圣乐,必不可少的乐器之一。
甚至在《圣经》里都有记载:鼓瑟弹琴,赞美他。
这里的鼓、瑟和琴,说的就是手鼓;瑟在当时被认为是小提琴的前身,一种拉动弦的乐器;而琴,就是竖琴。
穿着这种鞋子,如何能弹奏竖琴?
要知道,竖琴是有踏板的啊!
一般的演奏者,都是穿的平底鞋。
哪个演奏者,会穿高跟鞋?就算是穿的话,也该穿的是矮跟鞋子才对,美观的同时,又不妨碍演奏。
恨天高的高跟鞋,起码八厘米以上,谁穿这样的鞋子,去踩踏乐器的踏板啊?
而且,跟那死了的三个人,穿着的那双,大红色的高跟鞋,一样,只是颜色不一样。
那双大红色的高跟鞋,颜色是红色的,血红血红的那种。
而这双恨天高的高跟鞋,颜色是金黄色的,上头还镶嵌了几个钻石,画作里给打了暖光的。
“高跟鞋?”独孤浩炎也想起来了:“那双红色,这双是金色的?”
然后汤姆森警官就激动地告诉他们俩,哦,他用的是汉语:“这双鞋子很奇怪,本来是珍妮女士在死亡的时候穿着的,然后我们带着她的尸体回到警察局,身上的衣服和鞋子都作为证物收了起来,可是第二天,再发生命案的时候,这双鞋子在证物室不翼而飞!”
他说完,又用英语说了一遍,所有人都若有所思。
然后他又激动的用英语说了好多话,独孤浩炎听完,就跟小天师道:“原来是这样!”
“是什么?”小天师好奇的认真听独孤浩炎给他翻译。
“罗伯特跟珍妮两个大盗,发现在这座岛上,有一个贵族的墓,而且还是《竖琴》油画的主人,他们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确定小教堂后面的坟墓就是黛丝女子爵的埋葬地,他们每次来度假都是有目的的,而且这种行为没有惊动任何人。”独孤浩炎告诉小天师:“而莉莉丝保洁员,是他们俩买通的内应,莉莉丝保洁员偶尔会跟着前来打扫卫生的修女嬷嬷们一起给小教堂保洁,因为教堂内部是不允许她们进去的,她们只负责外围的清理,也就是扫扫地,偶尔擦一擦玻璃,但是正好她可以去后面看看地点,坟墓就在小教堂的后面,修建的还很漂亮,墓碑上用漂亮的西班牙文书写了墓志铭、死者的姓名、爵位以及生平记事,出生与死亡的年月日。一一对比之后,确定是黛丝女子爵的墓地,在度假的前一天,就动手了,他们盗掘了坟墓,从其中拿到了第二版本的《竖琴》油画,并且还拿了黛丝女子爵的黄金高跟鞋。那双鞋子是赛文大公爵亲自给的陪葬品。”
小天师若有所思:“怪不得女尸会诈起。”
自己的坟墓被刨了不算,自己的油画被人拿走,还脱了自己的鞋子。
那位黛丝女子爵本身是死亡就是个迷,自杀,只是当时的记载,谁知道是怎么死亡的?
一般的鬼魂可不会闹事儿,都是“人死灯灭”,除非是有奇冤,死不瞑目。
她要不是闹腾的太厉害,教会也不会出手,不仅没有“超度”她,还要给她好好地安葬。
这种善后的手段相对来说,是很温和的,想要用时光消磨掉她的戾气,让她能安详地闭上眼睛。
可是看起来,有人给破坏了教堂精心布置的局。
“原来是他们挖了人家的坟,拿了人家的东西啊!”独孤浩炎也明白过来了:“这三个人还真是死不足惜。”
“本以为国外会很好,原来国外也有盗墓贼啊?”小天师的关注点与众不同:“还这么惨,被个紫僵报复,死相凄惨啊。”
“说起死相,我有点不太明白,怎么一个个都皮开肉绽的,身上都是伤口,死因就是失血过多而死。”独孤浩炎想到的就跟案子有关系:“为什么?”
“一般来说,厉鬼在害人的时候,都会用自己生前的死因来解决活人,以发泄自己的怨气,例如水鬼,为了找替身,就会将活人拖进水里,淹死之后,顶替自己当水鬼,而水鬼则是去转世投胎。”小天师分析道:“吊死鬼害人的时候,就会吊死活人,一般用得都是他自己上吊的上吊绳,也叫勒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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