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8章 她不想去(第1页)

摆在青青白白两兄弟面前的,是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

林白踌躇半晌,窥探着屠苏昂神色说道:“少城主您别多想,雾霭除了跟您亲近,都没让其他人近身过。”

云雾霭是很不喜欢外交的一个人,能不多说话,绝不张口。生活很有规律,练武,读书,作画,喂鱼,以及发呆。

出了城主府,就回云府。姑娘们喜欢的庙会啊,赏花灯啊,她从来不去,看见人多的地方会绕道。

所以这么多年,若说谁跟她最熟悉,还真是屠苏昂。

大大咧咧,神经也不细,还不会察言观色。

云雾霭想一个人静静的时候,屠苏昂就会表示:你静你的,就当做没看见我。在旁边该干什么干什么,一点不含糊。以云雾霭的性子,也不会大声呵斥他,顶多在心里叹口气,就随他了。

十年如一日,云雾霭就是再喜欢一个人独处,也被他磨软了。

听完林白的这句话,屠苏昂瞬间就舒坦了,紧皱的眉头都舒展开了。完全忘记了,最开始是他死皮赖脸贴着云雾霭,让人家被迫习惯了他的事实。

短短一句话,屠苏昂没听过瘾,开口道:“接着说。”太短了,还不够,再来点儿。

林白:……其他的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屠苏昂:“愣着干什么?没有了?”

林白吞吞吐吐的继续道:“她从来……不会替我们缝补衣服。”他俩都自行解决,要不然就休沐带回家里。屠苏昂是既不自己修补,也不在乎,每次都是云雾霭看不过眼了,才催促他把衣服脱下来。让其他侍女缝补,或是她顺手帮着缝几针。

屠苏昂一听,这很有道理啊,尾巴都开始摇起来了。

“继续。”这些细节他自己通常注意不到,还是旁观者清,他早应该问问他们兄弟俩。

林白:“……”

林青林白两兄弟绞尽脑汁列举云雾霭对少城主的特殊待遇,到最后兄弟俩实在是想不出来了,开始举例小时候的事,比如“雾霭小时候就喜欢给你读诗,他们兄弟俩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其实是云雾霭想扩充他的语言储备量,别一天总跟武师傅学脏话。

可惜并没有什么用,屠苏昂还是茁壮的成长为一个动不动就口吐脏话的牲口……

屠苏昂终于听舒坦了,摆摆手:“可以了。”

雾霭从小就待他不同,没有理由不喜欢他……不喜欢也没关系,不都说……君子好逑?总之,多求求总能求到。

可关键是怎么求?

屠苏昂清清嗓子,向两兄弟问道:“你俩知道,怎么讨姑娘喜欢吗?”

林青林白两个母胎单身,哪儿知道怎么讨姑娘欢心。兄弟俩面面相觑,挠了挠头,林青结结巴巴的提议道:“写情诗?”话本里不都那么写吗,翩翩君子给小姐写情诗,终成两姓之好。

林白跟着复议:“对!写情诗!姑娘都喜欢情诗!缠绵悱恻的最好!”

文学素养停留在三字经的屠苏昂:……情诗?怎么写?把心情写成诗?……打油诗算吗?

刚舒缓不久的眉头再次皱起,屠苏昂非常疑惑的歪头。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七八年前的一幕。

文师傅无奈的看着他,叹息道:“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少城主。”

他当时满不在乎的用手指蹭蹭鼻头,一脸无所谓的说:“您老放心,我屠苏昂这辈子都不会用的。”有雾霭在,想写什么,让她代笔就行,用词考究,笔迹娟秀,比他强多了。

……可是现在怎么办?

也不能对雾霭说:你给你自己写封情诗,就当作我给你写的……

饶是屠苏昂也觉得这是傻子才会干出来的事。

郁闷的骂了句脏话,屠苏昂咬牙:“走,去书铺。”

不会写?他会抄啊!

然而,事实证明,作为一个文盲,抄情诗都不容易。

书铺里有话本、游记,各种类型,应有尽有。但屠苏昂找了一大圈,也没找到情诗合集。

诗人们大多是写意山水,寄情于广阔的天地间。

偶尔才会为粉红佳人写一首含蓄的小诗,辞藻华丽,词句优美,需要你细细品,才能体会到其中绵绵的情谊。

连读三字经都费劲的屠苏昂,根本体会不到情诗中细腻的情感,甚至都不知道哪一首是情诗。

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屠苏昂:“做人不好吗?还有,在天上为什么要做鸟?一箭不就射死了吗,不是有个成语,一石二鸟?是这么说的吧?”

林青:“是……”

屠苏昂:“什么玩意。”破诗!

又翻开一本,上面写着“……生生世世永相随”

屠苏昂皱眉:“这辈子都没过完,哪有空想下辈子?这都谁写的?”

书铺老板:……

眼巴巴等着屠苏昂在书铺里挑了一个时辰,想着晚上吴行还要变化成华仔的样子去探吞虫,林青林白觉得,他俩得劝一劝少城主,不然他能挑到晚上。

林青上前一步劝说道:“少城主,其实,抄别人写的诗,终究不是自己的心意,不如您回去慢慢斟酌一下?”

屠苏昂皱着眉头放下书:“怎么写?”

十分了解自家少城主的林青:“不用太讲究遣词造句,反正雾霭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您写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