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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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3页)

中黑羊眼巴巴地看着:“咩咩咩咩咩咩咩!”想要什么食材啊莫小郎君,我去取!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食材,你弄头羊回来便是,最好是肉质细嫩的绵羊。”

弄、弄头羊!鹤十六蔫了,他在店里倒是蹭过涮羊肉,然在中黑羊面前却不敢造次吃羊肉,虽说成了精的和没成精的有天壤之别,虎毒尚且不食子,他再重口腹之欲也是不会把自己的同类烤着吃的。

中黑羊,大概是吃羊肉的,鹤十六回想一下,他好像就没什么是不吃的,但以他对中黑羊的了解,对方是典型的霸道性子,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吃的开心旁人吃的他的同类指不定就不开心了,指不定还要威胁自己把他做成烤仙鹤。

中黑羊不时就驮绵羊回来了,莫文远从拿了庖丁解羊的长刀,将绵羊抽筋扒皮大卸八块,羊肉羊骨分离,被剁成一块一块的,老样子羊骨熬汤,肉被切割成小块,连同前些日子从外地带来的菘菜鹌鹑蛋各色鱼丸冰冻的蛋饺一起下入大锅中熬煮。

他做的大锅菜没有确切的名字,叫杂烩也可以,叫乱炖也可以。

杂烩是一道有悠久历史的传统美食,不仅出现在民间,也可出现在地方,有史可考的最早杂烩是在汉武帝时期被发明的,名为娄护的京兆吏将鱼和肉还有其他山珍海味一锅炖了,此菜被当时被封为侯的五人所喜,故名为“五侯杂烩”。

轮到他这,当然是不拘泥于杂烩内容的,以莫文远的理论来看,所谓的杂烩就是把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摔到一锅煮了,用简单的调味俩烹制,成品无比美味。

除了绵羊之外,中黑羊还捎带了一只麻鸭,莫文远当时就想到了杂烩好伴侣鸭血,找了只大点的桶等比装入盐水,把鸭子喉管一割开始放血。

鹤十六没有见过太大世面,见莫文远蒸凝固的鸭血,便道:“此乃何物?”

“鸭血块,一会儿下进杂烩中,滋味甚佳。”

看见鸭血莫文远不由自主回忆起金陵美食鸭血粉丝汤的美味,江南与沪市并不远,两地的美食文化也多有融合,他对鸭血粉丝汤还是很爱的,鸭血并其他鸭杂飘在汤面上,龙口粉丝在水中微微一烫就捞入碗中,油豆腐果吸满了汤汁,再根据自己的爱好加入香菜辣油等等等等,简单爽口而又不失美味。

哎,为什么唐代没有番薯绿豆啊,要是有的话不就能做粉丝了吗?

少了此类主食,他觉得自己的美食生涯还怪不完整的。

杂烩没甚技术含量,不过是放正确的足量的菜,一味压一味,蘑菇是用来提鲜的,萝卜吸汤汁的,生姜片是吸收羊腥臊味的,海带片比蘑菇的味儿还要精致,现代的味精多是从海带中提纯而出,用来熬汤有奇效,他先把海带片扔到锅底面,用大火几乎熬化了,再以此放入不好烧的肉、骨头等等。

麻鸭没了鸭血,被整只放入了另外一鼎中,加了干笋炖汤,准备做个老鸭煲出来。

呆在四处漏风的破败庙宇中,却体会不到寒冷的意义,热汤水咕咚咕咚咕咚不断翻腾,美味融入寒风中,香飘十里。在莫文远看不到的角落,庄严宝相的菩萨眼皮子动了动,先看一眼莫文远,再看看两口大锅,五官皱在一起,作愤愤不平之态。

怎么又是你!怎么老是你!

菩萨非常愤怒,这附近庙宇不少啊,有四大金刚的,有如来佛祖的,甚至还有道家太上老君的,你以为是太上老君吗?用炼丹炉煮酸菜就可满足,竟然想用酸菜还有蒸饼就把我打发了,自己吃好吃的,想得太美!

起码、起码也要让我吃一口啊!

……

莫文远将豆瓣酱倒在小碟子中,分给诸人,便宣布开始吃了,泪眼汪汪的黄鼠狼精头次被分到了吃食,都快落泪了。

豆瓣酱是用黄豆、蚕豆两种豆子做的,鲜香中带有一丝丝的辣,比市面上常见的豆酱味道鲜美,很受李三娘食肆中的食客喜欢,因之前有食客询问是否可以购买豆瓣酱,莫文远就专门搬了几坛放酱的陶瓮,随他们打,两文钱一勺,自己带器皿来买。

据伙计说卖的很好,几坛酱料一天就没有了。便是中黑羊这等精致的吃货都愿意用酱就蒸饼打发早餐,可见其滋味有多美好。

莫文远宣布:“开饭吧!”

所有非人在宣布开饭时不约而同伸出筷子,指向肉类,中黑羊气势汹汹夹起大块羊肉,黄鼠狼以及鹤十六则目标明确奔向麻鸭。

麻鸭汤是奶黄色的,不同于老母鸡汤在炖煮完毕后,面上会有金灿灿的鸡油滞留,麻鸭的油并不是很多,汤汁颜色泛黄却不显得油腻。

整只鸭子静静卧在锅里,吸饱了汤水的甘笋再一次变成水灵灵的模样,它们绝大多数都沉在鸭子底下,少数悬挂在鸭头鸭背上,红色的枸杞不仅能够补血补气养神,还起到了美观的作用,在一锅色彩偏淡的汤水中,零星的点缀令其视觉上充满了别样的美感。

在美食面前,低调做妖的黄鼠狼精迸溅出了无限的勇气与力量,代表黑恶势力的鹤十六无法泯灭他的斗志,打碎他的脊梁骨,便是为了能够涤荡心灵的幸福味道,他都要争上一争。麻鸭的一只鸭腿肯定是中黑羊的,而莫文远素来不喜欢吃腿,他更好吃“活肉”翅膀,另只鸭腿的归属究竟花落谁家还没有定论。

他们的眼神中充斥刀光剑影。

“要尊敬前人黄鼠狼。”鹤十六恶狠狠地威胁到,“你的劳动改造还没结束。”

“美食面前妖妖平等,而且麻鸭是贺郎的近亲,本是同根深,相煎何太急,还是让给我罢!”

最终鹤十六取得了胜利,他得意洋洋地将鸭腿送入口中,幸福地眯起眼睛,鸭子一旦做不好就会带有鸭毛的骚味,老鸭汤却不同,加水烧之前莫文远在锅底垫了洗干净的粽子叶,这是他在包粽子的时节晒干保存下来的,被阳光晒透的粽子叶自带一股焦香,在水中涤荡,充分漂去了鸭子的异味,汤中除了笋的鲜,鸭子的韵味悠长,还有树叶的清香,鸭肉被煮得软烂,皮几乎融化在汤里,吃一口肉,喝一口汤,回甘无穷,毫不夸张地说他能够把自己“近亲”做成的汤连锅端了。

黄鼠狼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前半生的认知,鸡是最好吃的吗?瞎说,明明鸭子更好吃!

……

就跟莫文远想的一样,次日是个大晴天,灿烂却清冷的阳光照耀在雪堆上,热度无法融化雪,只能将其照得闪闪发亮。

冬日的长安城郊本应有萧条之感,然而有了白雪点缀,满眼看去,银装素裹,白雪皑皑,深吸一口气,就连空气中都有股雪后清爽之味,他的气管被初雪特有的淡淡冷香冲刷,舒畅无比。

车队走近长安城,雪日并为对出入长安的人造成影响,地面上的积雪早就被连夜清扫干净,人们进进出出来来往往,脸上洋溢着可以令冰雪融化的热情笑容。

忽然,莫文远眼前一亮,中黑羊也发出了绵长的“咩咩咩”之音,似乎在对早早等在城内的人打招呼。身穿一身黑色大袄的李三娘不断对众人招手。

莫文远童心大起,双手呈喇叭状摆在嘴巴旁:“阿——娘——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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