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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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沈新没意识到自己的速度有多快,甚至有可能暴露会他异于常人这一事实,他只想快一点,再快一点回家。

寒风摸过脸颊,皑皑白雪上留下一串急促的足迹,沈新在午时到了南溪村。

村子和以往没什么不同,走在小路上能看见各家院中活动的人影,不远处的空地上,依稀可见二毛三毛几个孩子在玩蹴鞠。

沈新提着的心放下大半,顺着小路回了家,家中门户大开,里面空无一人。

日挂当空,阳光正足,他却没感到丝毫暖意。

灰灰蜷成一团趴在地上呜呜咽咽,努力向沈新伸着爪子想要诉说委屈。

院子正中央还有一团没擦拭干净的血迹,沈新双眸猛地一缩。

秦宁…死了?

他强迫自己按下心里莫名的慌乱,大喊了一声:“秦宁?”

没人回答,他又快步上前,目光扫过所有的屋子。

堂屋没有,主屋没,东西厢房没有,偏房没有,厕所没有,鸡舍也没有。

没有尸体,说明秦宁还活着,暴民来去匆忙,肯定不会多此一举进行抛尸。

那秦宁就是被掳走了。

这一刻,沈新内心的庆幸竟然更多一些,什么都没有也比让他看见一具冷冰冰的尸骨强。

被抓走了说明短时间内秦宁还活着,只要能找到暴民的行踪,他就能把人找回来。

理智回笼,沈新又仔细观察了一遍院子里的景象。

木凳歪到在一旁,灶房里往日摆放整齐的粮食七倒八歪散落一地。

沈新弯腰把灰灰抱起来仔细检查了一遍。

爪子,脑袋,骨头都完好,腹部有一块皮肤更热,红斑清晰可见,应该是被人踢了一脚。

呼吸正常,状态不算萎靡,沈新又扒开了灰灰的嘴,牙龈是粉色的,初步判断没有内出血,还能活。

可能还得靠它来寻找秦宁的踪迹,这狗可不能死了,沈新垂眸,伸手抚摸灰灰的后背,缓解它因受惊而不安的情绪。

暴民闯进他家最有可能是为了补充物资,比如食物和衣物。

南溪村属他家的房子最新最阔气,这里离村子又最远,简直是最佳的犯罪地点。

沈新闭了闭眼,突然有些后悔为了安静把房子建的里村子这么远。

但暴民为什么要把秦宁掳走了?雪地难行,逃亡路上又担惊受怕,带着一个小哥儿并不是明智之举。

身处穷途末路的暴民会讲道理吗?万一只是见秦宁长得好看就心生歹念,把他带走当路上的调剂品…

“嗷呜,嗷呜。”

灰灰吃痛的叫声唤醒了沈新的理智,他放缓了手下的力道。努力不让自己往这个方向想。

更大的可能是秦宁身上有利可图,才能让他们忽视小哥儿可能是个赶路的累赘。

雁过留痕,这中间肯定有哪些忽视的方面,沈新又开始反复查看秦宁可能留下的痕迹,突然,他目光停留在橱柜里光秃秃的隔板上面。

沈新记得以前这个位置放的是袖箭,现在袖箭不见了。

袖箭是武器,暴民起义仓促,手里武器必然短缺,也许是见到袖箭起了贪婪之心,不光想据为已有,还想掌握袖箭的做法,这才抓走了秦宁。

沈新手指微松,放开被他捏变形的木板。

这是一个合理的推测方向。

根据脚印推测,至少有五个人进过他家,暴民逃窜最有可能去往深山老林,偏僻难寻的地方。

纵观望江县下属村落,只有石坳村满足以上的条件。

县城去往石坳村有两条路,一条距离较近的山间栈道,还有一条便是穿过南溪村翻过大窝山越过山脉也能到达石坳村。

但这些都是猜测。

没等沈新继续深想,三个孩子蹦蹦跳跳回来了。

他快步迎了上去,没让他们进到院子里,沈新的目光略过二毛三毛,直视古墨书:“你们看见宁哥儿了吗?”

“没有。”古墨书摇了摇头,“我们出去之前,二东家一直在做鞋子。”

沈新又问:“你们玩的时候有没有看见陌生人进村?”

也许是发现气氛的不同寻常,三人站在那齐齐摇头,“没有。”

沈新看了一眼后山又收回目光,看向站在原地,等他发话的三个孩子,语气严肃道:“家里进贼了,我把你们送到阿婆家,我会和阿婆说好,你们安心在他家呆着,等我去接你们,你们再回家,不然不准回来,听懂了吗?”

二毛神色不安,动了动小脚,问:“大哥,哥哥呢?”

沈新沉默一瞬,决定实话实说,“他被贼人抓走了,把你们安顿好,我就去找人。”

他忽视二毛三毛瞬间变红的眼圈,目光紧紧盯着面前的三个小孩,语气严厉道:“你们不准和任何人说这件事,能做到吗?”

若是让村里人知道秦宁被人掳走了,秦宁的名声可能就完了,众人闲言碎语,一人一口唾沫钉都能把秦宁淹死。

书里的秦宁就是因为名声不好才投河而亡的,沈新想从根源上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古墨书赶紧答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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