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依然是我,方云。
我杀死了纪诩,现在需要我做的是,解决他的尸体。
或许大多数人都会害怕死人,就像害怕死亡一样。但我觉得,死人没什么可怕的。一动不动,就是一块由血、肉、骨头这些东西铸就的物罢了。活人才可怕。
我蹲下身,看着纪诩那张扭曲丑陋的脸,有点想笑。
真想知道他在公园和那个女人告别后,发现我时的表情。是不是和现在一样扭曲?可惜,当时他那张丑脸掩盖在帽子围巾之下,我还和他隔了一段距离,看不清。
那时的纪诩,好像完全没有被发现的慌张,见到我还热情地跑上来打招呼。
我看见他就觉得反胃,半点交流欲望都没有。
躲在一边时,我已经拍下他和那个女人交叠在一起的照片,还有他和那个女人相依着说话的背影。证据已经取够,没必要勉强自己和他打交道,所以我一句话都没说,转身就走。
但纪诩却不想让我离开。
他跟我说,大晚上的难得遇见,不如一起去吃个夜宵。
我说,不用。
他竟然恬不知耻地说,他知道我是半夏……最好的朋友,他想和我聊聊她。他说,半夏生日快到了,他想为她准备惊喜,但却不知道怎么做,想问我的意见。
我不想和他周旋,但他又一直纠缠,于是就说,要聊可以,吃饭就不必了。
因为我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聊,所以我们就去了我家。在那,我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做的事,让他向半夏认错,然后要多远滚多远。他虚伪得很,用那张恶心的脸苦苦哀求,请我不要告诉她。
我怎么会容忍这种人留在半夏身边?所以我说,不可能。
他或许是感觉我油盐不进,求我是没有用的,于是改了策略,开始威胁我。他跟我说,他是男人,我是女人,体力上有天生的差别,现在房子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他想对我做什么,我都没法反抗。
听到他这些话,我恶心透了。什么烂人!
我张嘴,让他滚出去。
他却露出一脸猥琐的笑,一边说着他现在就跟我生米煮成熟饭,看我还怎么敢告诉半夏,一边向我扑过来。
我挣扎反抗的时候,拿起烟灰缸砸破了他的头。
一击得逞,我没有放松,而是连着打了好几次,直到他晕过去,我都没有停手。
我照着他的后脑,拼命地砸。
直到手腕酸痛……才停下来。我伸手感受了他的呼吸,又查看了他的瞳孔。我知道,他多半死了。
嗯,死了。
现在就该分尸了。
分尸挺麻烦的,不仅要耗费时间体力,还要去购买合适的工具。但我不是一个容易退缩和放弃的人。我在脑海里简单地列了一个分尸步骤。
第一步,把他带进浴室,给他放血。我观察过,楼栋的废水直接冲进下水道,然后就进污水厂,只要我把血都稀释了,不会有人看出异样。
第二步,把四肢锯断。这是个体力活,还无法避免造成过大的声音,容易被人发现。幸好家里有一间房贴了隔音棉,替我解决了这个烦恼。锯断四肢骨骼耗费了很长时间。
第三步,我把躯干上的肉都拆下来,大块的煮了,零零碎碎的冲进下水道。至于胃、肝、心这些器官,能剁碎的我都剁碎冲进下水道了。不好剁碎的,我把它们装进冰箱,等解决完这些事后再处理。
第四步,处理躯干的骨头。要想把这些东西运出去,不能让它们保持原样。所以我又耗费了许多时间来把肋骨拆成一条一条的。剁过排骨吗?就是那种感受。
第五步,把所有该扔的东西都以某种手段扔出去。
这件事从17号开始,我一直做到19号才堪堪结束。
还挺累,不过也算有收获。
*
你好,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
我和纪诩的相识算是巧合。那天,他到中医院看病,师父给他开了药方子,但他却不知道去哪取。那时的他,眼里很迷茫,又有些无助,让我想起了……小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