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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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1页)

天亮后,格里兰的强盗领主,率领着他忠诚的强盗领民,带着他们第一票生意的战利品,金币,粮食还有地精,离开了半月峡谷。

宋默走在队伍前方,心情格外的好。

昨夜之前,他还是穷得叮当响的穷光蛋,现在,他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发户。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吗?

宋默不时回头看看被护卫在队伍中间的金币和粮食,走路都有些发飘。忍不住想唱几句:“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一阵隆隆的马蹄声,掐灭了领主一展歌喉的机会。

男人们立刻警觉起来,这里靠近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界,虽然半月峡谷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但是,经常会有西北行省的骑兵和商队的武装护卫经过,他们这么大一群人,带着这么多的金币和粮食,想不引起注意,根本就不可能。

宋默也被护卫在了队伍的中间,男人们强壮宽阔的背脊,将他严严实实的遮挡起来。

乔比斯有幸跟在宋默身边,拉了拉宋默斗篷的下摆,说道:“尊敬的大人,应该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境巡逻骑兵。”

“你怎么知道的?”

“从马蹄声可以判断出来。”

马蹄声?

宋默看着乔比斯,突然觉得,这些地精,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你能判断出对方有多少人吗?”

“这个……”

乔比斯有些犹豫,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十五个轻甲骑兵。”

说话的是满脸皱纹的地精村长,虽然他带着宋默找到了地精藏起来的金币和粮食,但在回到领地之前,仍必须享受他的“标准间”待遇。乔比斯被关在地下室时还试图逃跑,宋默可不相信这些被自己抢劫一空的地精会乖乖的和自己走。

不过,他刚刚说十五个轻甲骑兵?

“干嘛这么看我?!”老地精的脸色有些可疑的发红,“我们经常搬家,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领地到另一个领地,如果没这点本事,早就被杀死了。”

宋默相信老地精没有说谎,整个大陆都不待见地精,好一点的只是将他们赶走,铁血一点的是见一个杀一个。如果没点保命的本事,他们这个种族恐怕早就已经灭亡了。

说话间,马蹄声已经越来越近了,宋默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作为格里兰的领主,他必须这样做。

当然,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老地精说,对方只有十五个轻甲骑兵。

十五对上九十三,小菜一碟。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发生冲突。

宋默的这个想法,在亲眼见到所谓的轻甲骑兵是个什么样子时,被彻底粉碎了。

十五匹身披铁甲的骏马上,是十五个全身银色甲胄的雄壮骑士,骑士们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抓着一柄近两米的长枪,背上背着一把强弓,马背上挂着装得满满的箭筒。

骏马奔跑之间,尘土飞扬,宋默毫不怀疑,如果对方就这样直接冲过来,自己这些人绝对逃不掉被串成糖葫芦的命运。

去他的轻骑兵,去他的小菜,如果这是轻骑兵的话,那重骑兵是什么?KV—1坦克吗?!

事实上,老地精的确没骗宋默,这些的的确确是轻骑兵,不过奥比王国财大气粗,西北行省被称为最繁荣的商业之都可不是白叫的,他们武装一个轻骑兵的金币,足够昂里斯武装三个了。

至于重骑兵,只有在王国发生战争时才会全副武装,因为那一身装备实在是太重了,谁没事穿着上百斤的盔甲到处晃荡?

虽然被这些骑兵拉风的出场方式惊了一下,宋默还是迅速冷静了下来,他必须先弄明白对方的来意。

骑士们在距离宋默等人还有两百多米时突然停下,勒紧缰绳,胯下的骏马猛地抬起前蹄,发出了一声声嘶鸣,

为首的一个男人举起右臂,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自己驱马上前,在距离宋默等人五十米左右时站住了。

“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边境巡逻队队长吉尔斯纳特。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吉尔斯纳特顿了一下,平举起手中的长枪,“而且,还带着这么多的地精?”

宋默看着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吉尔斯,眼神暗了暗。拿把长枪就敢吓唬他?老子连精灵的衣服都敢扒,还怕你吗?

不过,宋默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能不和这些人发生冲突,最好不发生冲突。

抬手阻止了愤愤不平的强森,宋默上前两步,抬起头,对吉尔斯纳特说道:“我是昂里斯王国,格里兰领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此次前来,是为捉拿在我的领地中偷窃的地精。”

“昂里斯的宋默格里兰?”吉尔斯纳特愣了一下,“那个穷光蛋?”

你妹的穷光蛋!老子现在是暴发户了!

宋默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真想突突了这个家伙啊……

吉尔斯似乎并不怎么相信宋默的话,他知道半月峡谷里有一群地精,也知道那群地精经常四处偷窃,西北行省里也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踪影,但他很难相信,仅凭这几十个衣衫褴褛的家伙,就能抓住五十多个地精?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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