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杜言想哭。他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眼前这条路不是回家的,而是通往阎王殿的。坐在身边这个男人早已经准备好了锅碗瓢盆,就等着把他扒光了收拾干净烹煮下锅。
杜言知道自己想得不着调,可他就是没办法,越想越害怕,刚刚扒住车门冲着这男人吼,要和他同归于尽的勇气早没影了。他还有大好的人生,存折里的钞票正在以稳定的速度上涨,家里还有老人要孝敬,房子的贷款还没还清,更重要的是,他还没享受过洞房花烛,他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去和阎王爷喝茶聊天啊……
到死都是处男,做鬼都丢人啊!
虽然这男人说是只要他一条胳膊,可下次说不定就是一条腿,再下次呢?等到把他胳膊腿都卸干净了,是不是该剖他肚子了?剖完肚子,他还有活路吗?
这家伙还吃鬼,等到他变成了鬼,估计也得被这人给嚼吧嚼吧吞下肚子。他怎么就这么倒霉?
杜言怎么想都觉得不能等白晖准备开吃再想办法反抗,他得提前准备一下,至少不能让这人再像上次那样,抓着自己就下口,否则说什么都晚了。
“那个,打个商量成不成?”
杜言尝试着开口,可声音发颤,脸色发白,白晖转头看了他一眼。
“先回家。”
“不成,回家就晚了!”
杜言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狠狠心,一把扯掉了手腕上的纱布,瞬间,鲜红色的液体从一直没有愈合的伤口涌出。上次被白晖咬过之后,杜言手腕上的伤口一直没好,连点结痂的意思都没有。他也想过,要是再不好,他就真上医院去打一针狂犬疫苗了。
果然,看到杜言手腕上涌出的血,闻到逐渐开始弥漫在车厢里的味道,白晖黑色的眼睛眯了眯,不由自主的舔了舔殷红色的嘴唇。
“你想做什么?”
杜言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打颤,“想和你打个商量。你把车开到前边的停车场,我们谈谈。哪,你开过去,就让你喝。”
随着杜言手腕上的血越流越多,白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他完全可以马上抓过杜言,将自己的唇吸附在那有些瘦削的腕子上,可鬼使神差的,他却没这么做,反倒是按照杜言说的,打了方向盘,把车慢慢的驶离车道,开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停车场,车子熄火,车窗紧闭,不算宽敞的空间里,除了皮革的味道,全部被一股血腥味充斥着。
杜言吸吸鼻子,额头上的冷汗已经逐渐下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找死,可现在他只能赌一把。白晖的目光开始变得深邃,慢慢的,艳红色的唇张开,露出了雪白的牙齿,红色的舌尖舔过牙龈,也无法缓解因为那股迷人的味道而升起的干渴。
“白晖,”杜言第一次叫眼前这个男人的名字,声音出口,带着一丝的干涩和不自在,甚至夹杂了几许恐惧,任由白晖的视线紧紧的黏着在自己的手腕上,杜言甚至把手送到了白晖的面前,“香吗?”
香甜的味道充斥鼻端,让白晖一瞬间放松了警惕,不由自主的低下头,舔了一下顺着手腕蜿蜒而下的血痕,终于,忍不住一把拉住杜言的手腕,尖锐的牙齿,再次刺进了杜言腕子上的伤口,贪婪的吸吮吞咽着,精致的喉结滚动,卷翘的长睫毛微微垂下,在白皙的面孔上留下了扇形的阴影。
杜言忍着痛楚,尚且自由的那只手慢慢的探进包里,握紧了一只签字笔,狠狠的咬破了嘴唇,在因为血液流失而变得苍白的唇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痕迹。
杜言慢慢的举起了那只签字笔,笔尖沾染上了他的血,映在后视镜上,可以看到,杜言的目光变得冰冷,甚至可以看出清晰的杀意,一瞬间,他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白晖依旧没有动,却仿似熟知周遭的一切,在杜言手中的那只笔刚举起的时候,就伸手握住了杜言的另一只手腕,抬起头,因为饱食了鲜血而餍足的喘息,艳丽的面孔不再冰冷,而是带上了几许妖气,“你很蠢。”
杜言嘴角微微一勾,全然不顾被握住的双手,猛的抬起头,一口咬住了白晖的喉咙,两排牙齿撕磨着,并不尖锐的犬齿却执拗的咬破了白晖脖子上的皮肤,似乎想要把他的脖子咬断一样,硬生生的不想松口。
白晖却混不在意,任由杜言撕咬着,这种程度对他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反倒是杜言因为咬得牙齿发酸,不得不松了口,看着眼前白晖被他咬出的伤口,依旧是干净的断面,除了破损的皮肤和断裂的血管,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除了他留在上边的唾液,连那几丝血迹,也是杜言嘴唇上流出来的。
“咬完了?”
白晖的声音中听不出喜怒,依旧冰冷,修长的手指摸了摸创口的边缘,抹去了杜言染上的血迹,送到唇边舔干净。看杜言愣愣的回不过神,只是盯着他的伤口看,带着讥讽的开口说道,“以为咬断我的脖子就能杀了我?你以为我是什么?那些没用的东西?”
杜言讷讷的开不了口,他能说,自己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吗?
明明记得外婆告诉过他,这种东西的命门是脖子。
食鬼,害人,喝血吃肉,这些都是只有那些东西才会做的事情,如果说眼前的白晖不是他记忆中的那种东西,那他又是什么?
白晖歪歪脑袋,似乎并不打算继续为杜言解惑,视线落在杜言的嘴唇上,看着被鲜血染红的唇,“我改主意了。”
“什么?”
“或许,可以养着你,至少比那些没用的东西有趣。”
养胖点再吃,也会更可口吧?而且,这种会咬他的小玩意,有多少年没遇到过了?真有意思。
杜言不知道白晖那些心思,要是让他知道,他肯定不会去咬这一口,他只是不解的看着白晖,无意识的咬了咬唇角,刚刚咬出的伤口一疼,杜言忍不住嘶了一声,白晖却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杜言几乎停止了呼吸的举动。
他低下头,伸出舌,轻轻舔了一下杜言的唇角,然后张开嘴,含住了杜言的嘴唇。慢慢的撕咬着,并不凶狠,微微的疼痛,却带着难言的酥麻。
杜言呆住了,傻傻的,眨巴眨巴眼睛,紧紧盯着近在咫尺的那张面孔,腰却开始发软。
谁能给他解释一下,这算怎么回事?
杜言知道眼前这男人是在吃东西,可他却是个健康的男人,一个美人对他做这种举动,能产生什么后果?
于是,还是童子鸡的,纯洁得刚刚献出了初吻的杜言同学,很不纯洁的,有反应了。
这个时候,保时捷的车窗被敲了敲,白晖没有理会,杜言却回过了神,脸涨得通红,手脚都没办法移动,只能转着眼珠子去看敲玻璃的人是谁,不会是遇上巡警了吧?
结果,当看清楚那个弯着腰朝车里看的人是谁的时候,杜言险些被口水给噎死。
一路跟着白晖的车子追到这里的栾冰栾大老板,正一脸笑容的弯腰看着车里发生的一切。虽然杜言知道这辆保时捷的玻璃是那种特制的,车外边的人应该看不到车内,可栾冰那一脸的兴味,却昭示着这位仁兄不仅看见了,而且看得很清楚。
他早该知道,这人明显就是非人类,可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终于,杜言的僵硬让白晖有些不满,似乎感受到了车外的气息,白晖放开杜言,转过头,视线对上了栾冰,而栾冰嘴角的笑容却慢慢扩大,唇无声的翕动着,似乎在对白晖说,“兄弟,吃独食可不是个好习惯。”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俺想说,这两个不是人的谁都没资格说吃独食不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
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