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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罗兰是一个会干脏活,也擅长在有着自己另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的地下世界中搅风搅雨,这一点,他和老蝙蝠不谋而合,是能说到一起去的“知心人”。克拉克明显就不行了,处理人类本身的事物他都不甚理解,更何况人类还搞出了许多潜规则、言外之意、不能明说,以及你懂我意思吧,多数情况下,拥有超级大脑的克拉克总是表现的像个十足的莽夫,可能是因为大多数时候,他都只能也必须是个莽夫才行。这些拷问、栽赃、暗杀、嫁祸……都由罗兰来做,反正他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而真正的救死扶伤,挽黎民于水火的事情,还是克拉克做的更好一些。反正,他穿着的是罗兰的衣服,扮成的是罗兰的样子,罗兰还白得一个好名声呢于是,继那个杀人的疯子和屋顶上的罗兰之后,罗兰得到了自己第三个称号:疯罗兰。“凭什么啊!这不科学!”罗兰自己当然是既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虽然做好事的的确不是我,但是克拉克可是一直打着我的名号去做的!你们凭什么这么说我!凭什么看我的病例!本来他还指望着这手无心插柳的操作能给自己挣得一份名声,在以后与本世界关键剧情人物接触的时候,没准儿能借到一份力,把好感度刷一刷。结果呢,就这?疯罗兰?这是什么正面人物么!罗兰觉得,自己有必要教导哥谭人民一下,什么叫理智且客观的称赞,在克拉克劝说无果之后,罗兰气冲冲的杀入雨夜之中,半小时后像遭了瘟的小鸡仔一样湿漉漉的就回来了,雨伞丢了都不知道。“其实吧……他们说的也未尝不对。”罗兰的确是出去“调查”了一番,当然,他所说的调查就是随机找路人揪着人家的脖领子问疯罗兰的事情。嘿,还的确让他给问到了。原因就在他自己身上。克拉克以罗兰二号的形象在哥谭各种做好人好事,的确狠狠的给罗兰本尊刷了一波名声,但……“……那个罗兰是个疯子!前半夜刚刚在萨维斯的地盘把他打死,后半夜就去码头帮忙拉大船。杜卡宾的面包店失火后,那个罗兰冲进火海救了他一家,第二天杜卡宾在公园的树荫处看见罗兰激动的冲上去拥抱他,被罗兰一个背摔放倒在地!他能为一只在树上下不来的猫而停留,也会当街抢小孩的冰激凌吃。能面对持枪劫匪甘愿去做人质,也会在第二次遇到相同状况时怒骂路人:你让我上,你怎么不上呢!还有萨拉尼一家的事……图卡夫工厂的事……拜亚小学……总之……那个罗兰喜好不定,性格不定,善恶不定,风格不定……是个十足的疯子。”真的,罗兰问出这些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他是人格分裂或者脑袋里缺点什么,抓着人家脖领子的手都不好意思用力了。搞了半天,就是因为他和克拉克做事的风格相差太多,而克拉克在努力做好人的时候,罗兰也同时在一个一个的把人做掉,加上为了那个计划,罗兰每次做事都不进行什么灭口之类的活动,有时候还主动在墙上留下血字:杀人者罗兰,代企鹅人向你问好……出现这样的结果,完全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罗兰……”当一脸羞涩的罗兰讲完这些之后,克拉克一脸替别人尴尬的问了他一句:“……你真的抢小孩冰激凌了吗……”罗兰的回答更加尴尬:“……摊主确实说那是最后一个冰激凌了……克拉克!你那满脸嫌弃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你给我道歉,快呀!”自从这次罗兰自爆之后,克拉克就再也不愿意穿罗兰的衣服去做好事了,诚然,他的这层身份的确如罗兰本尊所说,是天衣无缝,绝对不会被人看破的,毕竟,任何一个对超人有一些了解的人,都绝对不会把怀疑的目光看向如此风评的疯罗兰。疯罗兰的真实身份其实是超人?呵,我看你才是疯了吧,说的什么蠢话,超人要是能装成这个,我直接吃!某种意义上来说,罗兰获得了更符合自己定位的通用代号,而克拉克也获得了一个永远不会被拆穿的马甲。但克拉克实在受不了那些普通民众看到他出现时的眼神了。原来的他,因为不敢过多的介入人类自己的事物之中而总是沉默寡言,不近人情,显得神性太重,当他穿着超人战衣挽救了一场灾难时,那些被他所救的人望向他的眼神中并没有多少感谢,更多的是崇拜,敬畏,以及隐藏着的……恐惧。克拉克一直不喜欢这样的眼神,也一直希望得到改变。现在真的改变了,结果他又不愿意了,在大街上走过,路边的小孩看到他第一时间把手里的糖往身后藏是什么意思啊!想要拯救深夜街头被流氓骚扰的孤身女性,结果他一出现,还没说话呢,那女的就躲流氓身后去了,流氓还颤颤巍巍的整了一句:“别、别怕……咱们两个都没钱,他不会把我们怎么样的……吧?”有一说一,克拉克是真觉得头疼。罗兰你在哥谭怎么是这么个形象啊!这对吗!就是从这次之后,克拉克就说什么也不再当罗兰二号了,无论罗兰怎么劝
;,克拉克就地上一坐,两手抱膝,使劲摇头。不过,这次扮演罗兰的经历,倒是的确让“古板守旧”的克拉克打开了死路,换身份么,只要不是超人,不是罗兰,不是换什么都可以!想通了这一点,天开地阔,一片光明啊,克拉克做任务做的更起劲了,哥谭这个地图都有些满足不了他,开始想要去别的地方做一做事,甚至萌生了换一个全身有甲的身份,回大都会重操旧业的想法。而与此同时,随着罗兰在哥谭不断的制造事端,好的坏的一大堆,在各种意义上的,他的名声与日俱增,也是终于使计划中的任务目标不得不主动向罗兰伸出了友谊之手。他收到了一封来自企鹅人的“信件”,直白的刊登在报纸上的信件。不过,此时把报纸夹在腋下的罗兰并没把心思放在报纸上面,他更关心的是……“家里怎么,遭了贼了?!克拉克。克拉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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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感情|古代刑侦|魂穿|年下●病弱精明刑警受VS又菜又爱玩疯批腹黑王爷攻庭渊是一名出色的刑警,调职上班的第一天就遇到有人溺水。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二话不说跳河救人。谁料小腿突然抽筋失去平衡自己也溺了水。更离谱的是一觉醒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古代。尝试多种方法都不能回去后,索性重拾老本行在古代搞刑侦。第一件事就是将计就计,惩治推原主落水的恶人。搜集证据,一纸状书,上衙门报官。证据齐全,当堂宣判,满城人尽皆知。从此名气大开,十里八乡有悬案,衙门就会请他前去协助破案。郁王伯景郁代天巡狩,遭人陷害锒铛入狱。手下请庭渊协助找出真凶,为伯景郁洗清冤屈。庭渊以为郁王会以钱财做酬谢。谁料见面之后郁王第一句话本王看上你了。第二句话你就跟了本王吧。第三句话本王保证让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在伯景郁期待的眼神里庭渊冷漠送他二字变态。阅读须知不建议盲目全订,按需购买!1架空历史,架空历史,架空历史,无对应朝代,勿考究勿代入,全是瞎编乱遭的,所有设定皆为剧情服务,没写到的剧情不要脑补避免影响观感。2伯景郁在第16章出场,破案主线从30章正式开始。3许多个小案子串联起一个大案,整体的篇幅比较长。主剧情,破案,解密,不光是凶杀案。5攻追受,攻宠受,攻受都有嘴,情感双洁。6成长型的长文,攻受都不是完美型的角色,会随着剧情的推进逐渐的成长,思想观念也会逐渐转变,同时也会坚守自己的底线,过度完美主义者慎入。7按需购买,防盗比例50,买不了就是防盗问题,正文完结会下调比例。8关于文章内的错别字,在此先于大家说一声抱歉。我有非常严重的阅读障碍,注意力无法集中看文字会严重跳行,无法正常阅读文字,只能靠听。码字的时候字体单字和麻将差不多大,检查错别字只能靠朗诵,对于很多同音错别字我自己是无法识别出来的,如果大家有发现错误,可以帮我捉一捉虫,看到了都会积极修正,谢谢各位看文的宝贝。9封面授权河底捞—花千树10看到很多人有问,这里说明一下最终的结局是HE,庭渊的视角里两世都是HE,伯景郁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庭渊身体的情况,他的视角里也算是两世HE。两个人都圆满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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