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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怀玉在当众被人背着的别扭里,与弄湿鞋履的麻烦里,轻轻地“嗯”了一声,勉强选择了前者。裴靖逸立刻半蹲下身。顾怀玉伏上他宽阔坚实的背脊,裴靖逸稳稳起身,步伐稳健地踏过湿滑的宫道。都堂门前跪着一众顾党官员,面面相觑,都默默地站起身来。“真是后生可畏……瞧瞧人这眼力劲,多会替相爷着想。”“年轻人就是脑子灵光,会来事儿,难怪相爷走哪儿都带着。”“伏背都伏得这么好看……唉,服了。”唯有沈浚冷着脸,盯着裴靖逸的背影一言不发,捏着暖炉的手指用力到发白。董丹虞立在他身旁,低声感叹:“没想到裴将军这般体贴,定是感念相爷恩情,才这般尽心。”沈浚慢慢偏过头,见他一脸赤忱,不由冷飕飕问道:“董探花当真是太师之子?”董丹虞茫然答道:“确是。”“没遗传到你爹半点本事。”沈浚轻哼一声。董丹虞眼睛一亮,“多谢沈大人夸奖!”沈浚:“……”门楹到都堂不过百步。以裴靖逸往日的步伐,顷刻便能跨完。但今日,他走得格外缓。顾怀玉这副病弱身子很轻,比踩着他后背时更能感受到那种轻弱。即便裹着厚重的冬衣,裴靖逸仍能清晰地感知到那层层衣料下纤细的骨架,仿佛稍一用力就会折断。“相爷吃的什么药?”他不安分的鼻子还在轻嗅,“怎么不见病好?”顾怀玉盯着他后颈一小块皮肤,极其适合咬下去吸血,他闭上眼,将脸微微侧开,“太医院的药。”裴靖逸的手掌紧了紧,隔着衣料都能摸到那细得惊人的大腿,将人往上托了托,没再追问。大宸最好的御医都供在太医院里,那地方若都治不好,说明这病不是“还没好”,是根本就好不了。他这人天塌下来都能当被子盖的主儿,这辈子就没尝过后悔的滋味。年少便提刀上阵,每一日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死人比活人还亲近,但这会,他心里突然窜上来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惧意。怕背上这人哪天就无声无息地死了。就像他在战场上背过的那些伤兵,前一刻还能喘气儿,后一刻就没声了。顾怀玉轻得跟片羽毛似的,连喘气声都弱,可怜得很。裴靖逸嗓子眼发干,突然想起自己当初那句混账话——“你还能活几年?”这话现在想起来,跟拿钝刀子割自己舌头一样。他一向知道自己混账,可那会儿怎么就混账到这份儿上?真他娘的是个畜生。午时将近,雪光映得宫苑一片澄澈。都堂近来添了董丹虞与几名清流出身的新人,案牍分流,顾怀玉这才得了几日清闲,抽空陪姐姐说说话,逗逗小外甥,过一过舒心的日子。湖心亭四面垂着厚厚帘幕,挡住了寒风,只留一角敞开,恰好对着覆雪的湖面与垂枝白梅。亭中小炉燃着果木炭,热气袅袅,熏得空气里都带着淡淡果香。“舅舅!”元锦规规矩矩地坐在椅子上,两条小短腿还挨不到地。小脸却绷得紧紧的,一本正经的小模样。顾婉朝顾怀玉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看元锦装模作样。顾怀玉端起茶盏轻抿,掩住唇边的笑意,“我听说你连千字文都写不下来。”“谁告的状!”元锦当即瞪圆眼睛,随即意识到失态,赶紧细声细气道:“舅舅别听太傅胡说八道,他就是嫉妒我舅舅是当朝宰执,才在背后说我坏话。”“你娘我告的状。”顾婉手指点点他的脑门,又气又笑。小东西乌溜溜眼珠子乱转,见顾怀玉没有护着他的意思,立即原形毕露,从椅子上蹦下来就往顾怀玉怀里扑,“舅舅我委屈!我姓元又不姓顾!哪能记得住那么长的文章?”顾婉连忙伸手去堵他的嘴,“别乱说话。”顾怀玉抬眼示意她不必,周围内侍皆是自己人。小东西一看他这样,就来了劲,嘟嘟囔囔地抱怨:“都是怪我不聪明,都是老元家的问题嘛!”“我若是姓顾,说不定现在都能背论语了!”他气鼓鼓扒在顾怀玉怀里,语气认真得不得了,“娘和舅舅都那么聪明,说明就是我爹的问题。”顾婉朝顾怀玉微微摇头,这种话还是不要乱说。顾怀玉眉头一挑,指腹在他肉乎乎的脸颊上慢慢一蹭,“倒也不是太笨。”亭中暖意融融,帘幕外的风雪仿佛都与此无关。远处曲折的回廊下,元琢身影几乎与廊柱的阴影融为一体。他静静盯着亭中温馨的场景,薄唇微动几下,不可察觉地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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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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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