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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差的横刀在火光下明晃晃地拦着,可拦不住那些从巷尾、从桥洞、从破败茅屋里涌出来的身影。“乌维是我杀的!”“我看不惯那畜生鞭打卖茶婆,半夜翻进驿馆,一刀捅的他!”“我杀的我杀的,我儿子当天被他们马撞死了,我就是要给他报仇——”古话说得好,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而民,亦为护己者不惜命。被人这样居高临下地命令、……炉火噼啪地闪烁。顾怀玉的影子倒映在墙壁摇曳,肩膀披的兽皮不知何时滑落,他却浑然未觉寒意。这具单薄羸弱的身躯常年发冷,再暖的炉火都捂不热,此刻处在这间四面透风,冰天雪地的房间里,竟然觉察不到一点冷意。甚至还有隐隐的热流在血脉里流淌,那是来自九黎血的作用。他背过身,侧身对着裴靖逸与他的“兵器”,指尖轻轻触碰嘴唇。残余的血腥味弥漫在齿间。九黎血的作用如此霸道,他只饮了一次就有这样的效用,若是饮满十二个月,岂不是能跟裴靖逸一样身强体健?甚至不必像裴靖逸,只要是一具健康的躯体,他就能多活十年,二十年,能亲手实现少年时的抱负。他想到那万里江山如画,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余光却瞥见——裴靖逸仰头喘息一口,随手扯开了腰带,一只手正堂而皇之往袍子下伸。顾怀玉凝冰的脸色更冷,自从身染寒毒后,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烦恼”,但不代表他不知道裴靖逸要干什么。当着他的面干这种腌臜的事,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裴靖逸正想要纾解一下,聊以慰藉,头顶传来一道冷冰冰的呵斥:“不准。”“相爷不准什么?”裴靖逸听见他的声音,更有感觉了,何况顾怀玉转过脸来,居高临下地盯着他的动作,低垂的睫毛还沾着潮湿,唇瓣上染血美艳至极。什么都不用干,光是这么盯着他看,就已经太助兴了,他兴奋的眼底泛红,舔了舔发燥的嘴唇。顾怀玉不愿把话说得太直白,那些字眼说出来都脏他的嘴,“不准你在本相面前放肆。”裴靖逸手上动作未停,反而因他的注视更加放肆,衣料摩挲间,他喘息愈重,“相爷觉得我这样是放肆?”“也是,毕竟相爷平日都是真刀真枪,哪像我……”他指尖用力,喉间溢出一声闷哼,直勾勾地盯着顾怀玉染血的唇,“只能靠自己的手。”顾怀玉面色更寒,缓缓地眯起双眸,警告道:“你再敢动一下,本相就砍了你的手。”空气瞬间凝固。裴靖逸不得已停下手中动作,仰起头大口地喘息着,亮出的喉结剧烈地一起一伏,“相爷心真够狠的。”顾怀玉视而不见他嗓子里的发哑,一瞬不瞬地盯着他,防止他偷摸的小动作。只是那衣袍下清晰可见的格外碍眼。他眼皮微微一垂,冷声命令道:“收起你的兵器,别脏本相的眼。”裴靖逸不知为何笑出声,边喘息边道:“相爷太为难人了”“又不让动手,又想叫它听话”说着,他竟动手往下扯腰带,露出一截肌理分明的腹肌,绷紧的肌理颤栗着,足以见那隐忍的痛苦,“要不相爷亲自跟它说?它不听我的听你的。”顾怀玉从没有被这样冒犯过。谁敢在他面前说出这种腌臜话?眼见着裴靖逸的腰带已扯至腹股沟,快要和那不堪的东西见面——他顾不上宰执威仪,抬脚便狠狠踹了过去,“本相看你是想死。”这一脚的力度极狠,直踹的裴靖逸闷哼着弓起腰背,那只手非但没收,反而顺着被踹的力道重重一握,变本加厉地动作起来,衣料摩擦声混着粗喘在寂静里格外清晰。顾怀玉脸色彻底沉到底,怒火里还有一丝讶异,这样都没……“相爷见谅。”裴靖逸动作几下,缓解被他踹的时刻那种兴奋到顶的感觉,才从喉间滚出暗哑的笑意,“实在忍不住了,太疼了。”顾怀玉不想看他这幅样子,多看一秒都是对他耐心的挑战,他背过身,深吸一口气后催促道:“快些,本相给你一刻钟。”“一刻钟太少了。”裴靖逸直白露骨的目光盯着他的背影,锦帕下纤细的腰肢若隐若现,那滚圆显眼的臀却很显眼。他视线盯在上面,舌尖抵着上颚喘一口气,“我至少半个时辰起步。”顾怀玉闭上眼头也不回,语气森然,“本相不管你多久,耽误本相的时间——”“你以后就没这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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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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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