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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难料,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们清湾F4里最早结婚的是易大壮,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新娘是柯雪子——那个《清湾都市报》的主编,曾写过谴责家暴犯的《罪恶之手》,与我在萧家的慈善晚宴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士。
都不知道易大壮是怎么和人家勾搭上的,在我们一个个都以为他还是快乐单身汉的时候,他不声不响就把生来煮成了熟饭,还搞出“人命”。约我们说要介绍女朋友,结果一等我们坐下就从包里掏出大红喜帖,红色炸弹来得猝不及防。顺便还给未出世的孩子认了一、二、三、四位干爹。
柯雪子身为知名主编,结交甚广,易大壮这两年自媒体也搞得风风火火,有了些名气。两人都是老大不小的年纪了,又有了爱情的结晶,一开始就打算婚礼要好好操办,宴请宾朋,大摆六十桌。
柯雪子那边伴娘就有五个,易大壮也不能输了去,想要凑成对。结果算上他自家一个弟弟、我、魏狮、沈小石,怎么算还差一个,他只好旁敲侧击来求我,问能不能让盛珉鸥凑那第五个。
他求我也没有用,我说了不算,但我答应帮他问问。
“哥,易大壮结婚那天你还有别的事吗?没事的话,能不能给他当个伴郎?他那头缺一个人。”最近盛珉鸥不算忙,我也不算忙,有时候就会约在外头一起吃个饭,改善下伙食。
“伴郎?”盛珉鸥抬头看我,“我没有当过。”
没有直接拒绝,那就是同意了。如今要解读盛珉鸥的“鸥言鸥语”,对我已经不是难事,有时甚至都不用他开口,只是看他表情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不要紧,我也没当过。你就站那里当花瓶就好,粗活重活有我和魏狮他们呢。”说着我给他夹了块肉,算作讨好。
盛珉鸥没再说什么,算是默许了。
到了易大壮结婚那天,那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本以为重头戏是在晚上敬酒那会儿。其余时间也用不着伴郎,结果是我天真了。
不说进门有多难了,就找新娘那双婚鞋,我和魏狮还有沈小石三个人就找了半个多小时,差点儿把新娘家的地貌都翻过来找一遍。最后还是盛珉鸥观察伴娘表情,瞄准了天花板的凹糟,举着我把婚鞋找到了,这才没误了吉时。
等好不容易从新娘家出来,摄影师又说要找个地方给新娘拍照。新娘和伴娘们都兴高采烈,我们这几个疲惫的大老爷们也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去。
“你还行吗?”
我们一行人来到附近的小公园里,摄影师说先拍新娘单人的,再拍新娘新郎一起的,然后拍新娘和伴娘的,最后拍大合照。本来他还想单新郎和伴郎的,被我们几个一致拒绝了。
这大热天的,多在室外待一秒就多受一秒的罪。新娘和伴娘还有人给擦汗补妆,我们几个汗哗哗地流,也就只能任它哗哗地流。
“哥,你热不热啊?要不要我去给你买瓶水?”
这会儿摄影师在帮新人拍照,伴娘们和魏狮几个躲在不远处一棵树下避暑,我和盛珉鸥则躲在另一棵树下,两棵树相距不远,也就七八米。
“我和你一起去。应该还要不少时间,多买几瓶回来分。”盛珉鸥扫了眼还在拍照的新人道。
和其余人打了招呼,有位伴娘可能是不好意思,也加人了我们的买水队伍。
“我是柯主编手下的编辑,姓陈。”伴娘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儿,还挺讨喜,“你们是新郎的朋友吗?”
我们三个并排走着,我被夹在中间。
“我是新郎的朋友,这是我哥。”我一指盛珉鸥。
陈小姐有些意外:“你们不太像呢。”
我笑了:“经常有人这么说。”
我们一路走到公园大门处,在门口的小超市里买了十五瓶冰水,分成三个袋子,又马不停蹄地提溜了回去。
虽然只有五瓶水,但女孩子力气小,到半路就有些不行了,走几步就要停一停歇一下。
“不用等我,你们先走吧。”陈小姐挥挥手,袋子堆在脚下满头热汗。
盛珉鸥可能是看不下去了,走过去直接提起地上的袋子道:“给我吧。”
陈小姐一愣,红着脸去阻止:“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好,我可以的。”
不,你不可以。
“我们来吧,你提了半路也够了,剩下的我和我哥来就好。”我笑着安慰她,上前抓住盛珉鸥手上多出来的那个塑料袋道,“哥,我跟你一人提一半吧!”
盛珉鸥没有说话,只是手松了松,分给我一个提手。
“你热不热啊?”我问他。
“还好。”
“你是不是真的是冰做的?怎么都不出汗呢?”
盛珉鸥睨我一眼,道:“你说呢?”
“我说你是冰肌玉骨,不似凡人,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仙。”我和他开着玩笑,“说不准你出生的时候有块宝玉你不知道。”
盛珉鸥因为炎热而越发没有表情的面容闻言浮现出一丝笑意,显然是被我逗笑了。
“我来了我来了。”陈小姐踩着高跟鞋追上来,“一袋我拿不了,就拿一瓶吧。我自己喝的自己拿。”她说着从我们袋子里拿出一瓶水。
她拧开瓶盖,仰头灌了儿口,长长舒出口气。
“这天实在太热了。”她一边用手扇着风,一边问,“你们要不要喝呀?我帮你们开。”
“不用不用,再走几步就到了,不麻烦你了。”我谢绝了她的好意。
回到拍摄点,易大壮和柯雪子已经结束拍摄,柯雪子怀有身孕,是重点照顾对象,一结束拍摄就被伴娘们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又是扇扇子,又是捏腿。
易大壮与魏狮几个则瘫软在树荫下,目光呆滞,嘴歪眼斜,活像长在草地上的几具会呼吸的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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