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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同行人(第1页)

在滨城繁华地段的一栋高档写字楼的走廊里,一个脚踩素面高跟鞋的年轻女子,正一步一步往自己的主子那走去。她就是程夭夭,夭夭这个词只出现过在诗经中,在名字里,确实还是第一人。

程夭夭是父亲带大的,她是没见过母亲的样子的,因为早产小时候体弱多病,家里亲戚就玩笑说不行改名叫妖妖得了,妖精的寿命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而且还精明呢,你就叫妖妖了,就这样一来二去,妖妖就真成了她的名字,入学的时候,没有什么文化的父亲就直接报的程夭夭,连女字旁都省略了。

程夭夭推开她领导办公室的门,一个高大的身影背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没错,这就是她的主人,周云礼,而程夭夭是他的秘书。

程夭夭笔直的站在周云礼的办公桌前。她画着淡妆,明媚的气质由内而外。

程夭夭将文件放在面前的桌上“周总,这是福建那边的公司发来的资料。”

周云礼转过身来,回到办公桌前。他翻看着程夭夭递过来的资料,可心里却出现了方菲的样子。

“夭夭,还记得我之前让你帮我找的那个朋友么?”

程夭夭看着周云礼回答,“记得”

程夭夭说话干净利落,可能是因为父亲一手带大的原因,她特别的理性,完全没有别的女人那种扭捏的姿态,更没有什么多余的话。

“我找到她了。”周云礼放下资料说着。

程夭夭微点了一下头,“那恭喜您了!”

周云礼也漏出笑容,“是啊,我也特别开心,不过,我得慢慢来,不能急。”

程夭夭面无表情的附和着,“嗯”

周云礼突然眉头一皱,“不过我得做点什么呢?夭夭?”

程夭夭也疑惑了,“这……”

周云礼叹了口气,“工作你在行,感情……算了,你忙去吧!”

“是”,程夭夭说完便退出了办公室。

人生永远都充满变化,人们总是去改变能改变的,妄想改变不能改变的,但却永远意识不到变才是唯一的不变。

于方菲而言,改变的日子到了,因为新生活就要开始了。

宿舍里只剩下方菲一个人了,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当然也没有了吵闹声。一大早方菲就忙的不亦乐乎,还特意起了个大早,早早的梳洗打扮自己,在衣柜里翻来翻去,好不容易找出自己认为最成熟稳重的一套衣服,也是她为数不多的不是运动装的衣服,急急忙忙的套在身上便拎起包匆匆出门。

路过学校的早餐铺,灌汤包的香味扑鼻而来,本来想着第一天上班不能迟到,早起些,结果还是起晚了,想着就不吃早饭了,结果被这诱人的香气拐了去,方菲心想:哎,不差这一会了,还是吃点好,有力气被使唤,嘻嘻。

学校离医院着实很远,需要倒一趟车才能到。方菲拎着包子挤在一群早高峰等车的人群中,从今天开始,方菲就正式成为这群人其中的一员。这就是现代城市中的常态,站在这里,你会看到一张张面孔,焦急的,疲惫的,沉默的,好像一个个冰冷的零件,在公交车停下的一刹那,被输送带送到车里,依然是冷漠的,机械的,每到一个站点就更换一批。

方菲感受着这份冰冷,但内心还是不同于他们的,因为新生活在向她招手,她有些欣喜,想象着自己一身神圣的白衣,未来还可能成为一名战士,就热血澎湃起来,因为自己的爸爸,做一名医生,于方菲而言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但突然方菲本来扬起的嘴角却慢慢收起,仰起头撅起了嘴巴,心想:不要碰到那个“圆周长”才好,真没想到自己与他还会有孽缘,倒也不是怕他,只是莫名的讨厌,真是没想到要和他这种人在一个地方工作。唉,都在想什么呢,真是阴魂不散,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怎么总是出现在自己的脑子里,真是晦气”。

坐在最后排的方菲从手提包里拿出钱包,翻开之后看着儿时与爸爸妈妈的合影,心中不禁一股暖意袭来,心情自然就好了起来。

眼看就快到转车的车站了,方菲赶紧,合起了钱夹,就在方菲将钱夹放入包里的时候,公交车突然一个急刹车,方菲的头磕到了前面的椅子上,车里站着的人也都受了惊吓。司机与造成这个小事故的人争吵着,车里的人有推搡的,有骂骂咧咧的,也有像方菲一样受伤的,还真是各有千秋。

没多久风波平息了,车子开动,车里的人也安静了下来,而方菲的脑门儿估计是被磕肿了,还没来得及伸手去揉,转车的站点就到了,方菲赶紧拎起包站起来往下车门走。

下车后方菲不停的揉着自己的脑门儿,真是没想到第一天上班还没救人,自己就先受了伤,这都什么命啊!方菲正在那伤春悲秋呢,一个声音和肩上的一巴掌让她彻底失了魂。

“嗨,菲菲,你也在这等车啊?好巧。”

“谁…”方菲刚想爆出口,回头一看竟然是那天自己舍命救下的乔莎莎,于是就收住了嘴,总不至于将自己舍命救下的人再送回深渊吧,于是挤出微笑回答:“对啊,莎莎啊,是挺巧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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