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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贫瘠的土壤上,主宰者并不是羌人或者氐人,而是西北狼。
西北狼体型很大,而且性情凶猛、稳健机智,习惯于夜间捕猎。还善于长途奔袭,跋涉上百公里去寻找猎物,是家常便饭的事。
春季到秋季,常常以三、五只一起成小群活动。到了猎物匮乏、大雪封山导致捕猎困的冬季,它们会集群猎食。
小群十余只,大群能达到上百只。
杀伤力,也会因为狼群的数目而递增。
若是上百只规模的狼群,残害羌人部落放养的牛羊也不在话下。
乞儿措木不止一次告诫过华雄:如果遇上了冬季的狼群,那就先找个有利的地形,比如爬上颗树或者将自己塞入山坳裂缝中。
然后,拼死一战!
是的,拼命!
而不是逃跑。
因为西北狼有一个特点:对猎物,锲而不舍!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妥妥的一根筋,不撞南墙不回头。
当然了,事情也没有绝对。在两种情况下,它们也是会放弃猎物的。
第一种,走狗屎运,无意间将先头狼杀了。
第二种,杀死它们,杀到整个狼群承受不起伤亡而主动离去。
不过呢,乞儿措木在解释完这点的时候,又特地加了一句:“至今为止,老夫就没有听说过,孤身狩猎的人遇上了狼群,有谁是活着看到它们退走的。”
额.....
好嘛,华雄听完了以后,出门的时候还从部落里拿走了两支短矛。
他的大刀太长了,属于马上用的。而且大刀的施展在于力大刚猛,需要大范围的腾挪空间,在行动不便的雪地不如一支短矛更为顺手。
心里也在侥幸着,就找只狐狸而已,应该不会撞大运和狼群对上吧?
可惜了,他低估了老天爷对他的偏爱。
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他出了部落,沿着鸟鼠同穴山与草原交界线,跋涉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找到了一处适合潜伏的地点。
这是灌木丛生的山坳,一边是断崖,另一边是慢慢低垂蔓延入草原的山包。连着断崖的突起,是约摸四五丈高的大石头。爬上去让人的视野,对整个山坳都一览无遗。石头的前方不远处,是个碗口大的泉眼,正欢快的往外冒出水来,汇成结了层薄薄冰的小溪流在蜿蜒。
也正是因为这个泉眼带来的热气,四周的野草还是微微绿色的。给野兔或野鼠提供了冬日里的食物,也会吸引狐狸等猎食者。
华雄小心的窝在大石头,用雪花往自己头上毡帽和衣裳上,做出最容易引弓搭箭的姿势后,便调整呼吸,静止不动。他要等从天空中飘落的细细雪花,将自己的身体和石头变成浑然一体,将自己的气味彻底掩盖。
狐狸的听觉和嗅觉都很敏锐,性情又谨慎。
想猎杀它们,就得有住够的耐心,将自己融入环境中。还要尽量控制自己的呼吸,避免有热气在口鼻出弥漫。
部落里的老猎人是这么教的,华雄也是这么做的。
当雪花将他的眉毛变得点点斑白;当他眼睛被上风口刮来的寒风刺得生疼;当他心中已经不止一次冲动,想将不远处的野兔送去和祖先团聚。
狐狸身影,终于出现在他视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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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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