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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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第1页)

轶对我的好,是切切实实的出于愧疚和对落难之人施以的援手。我却在他家里自杀,完全不考虑他的感受,多不道德行为啊!

我回到房间,用纸笔写了一行极丑的字递给他看:你对我好,我很感激,但我不能一直住下去,我想搬走。

轶问:“搬去哪里?”

我捏着纸,是啊,搬去哪里呢。不管了,随便写一个吧。于是我歪歪扭扭地在膝盖上写字回复他:搬去哪都可以,反正不住你这里。

他又问:“为什么不住我这里?”

我将皱巴巴的纸翻了个面,写字回他:不方便。

他弯下腰,蹲在我眼前,抬眸望着我,沉郁的眼神似乎是在反省自己:“你已经住了两年了,还有什么不方便的告诉我,我会改。”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心里惴惴的,忙忙地写了两行字递给他看:你有女朋友,我一直住在你家里,不大好。

轶看着那行字,又看了看我,轻轻笑了一笑,从我手里取走了笔,将纸铺在自己膝盖上,弯腰写了一行字,写完了站起身来慎重地放在我的手心里,说:“我去洗菜。”

屋里没开灯很阴暗,我举起纸张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上面工整如画地写着两行正楷字:

永龄,是我知己。

而你,是我这辈子躲不开的宿命,我认命!

第38章第三十九章:啊啊啊,我要疯了

我是不讨厌狗的。上小学时,姨奶家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学了我总喜欢跑他们家撸一会儿,以至于忘了回家吃饭和写作业,非得爷爷或奶奶上门来催不可。

姨奶见我爱狗,也曾说送我一只,我因家中实在连人吃的饭菜都很节省,多数时候都是吃的碎玉米蒸的饭,或是面疙瘩汤和粗面馒头混着吃。

一年有三季去山里割草喂鸡鸭,偶尔还会择些认识的野菜——如灰灰菜、荠菜、马齿苋等,纯粹的吃米那是极奢侈的,只能拒绝说不会养怕养不活。

那年头,青黄不接没菜吃的时候,跟奶奶半夜里打着手电筒上山去捡蘑菇卖钱是常有的事——还得是逢上下雨的时节,若是不下雨,那就只能把家里的余粮,譬如鸡鸭生的蛋,或者晒干剥好的黄豆豌豆粒儿拿到街上去卖了换钱买玉米、土豆之类更便宜又管饱的杂粮。

卖东西也必须得起大早去流动市集,走大约三十里的路,路上必会揣上前晚上抄写的书本上必背的诗词,边走边背,不能肆意歇脚,因为去得晚了是没地方可以摆摊的。便是有,东西也很难卖出去。

为了筹钱买米买菜,有时候等到天黑了也不见有人过来问过来买,心急了就会找个纸皮写个价格,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掉,换吃的以解燃眉之急……

饶是如此,我仍会偷偷瞒着爷奶,把自己吃的饭菜拿去喂姨奶家的狗。

我总觉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我好。

然而终于那条大黄狗还是死了,听说是偷了村里某户人家腌的腊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后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没几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别人,又心疼养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还得倒贴那家主人上百块钱,于是请了我堂叔帮忙烧热水褪了毛,将那条狗剁成大块给煮吃了,完了还端了一碗给我爷爷奶奶……

在那个饥寒交困的年代,做这样的事再正常不过。

我仍然是爱狗的,不过让我养狗,却实在是接受不了。即便我有钱,也是不愿意养的。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寿命短,人的寿命长,一旦我养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头,就好像从我身体里掏出了一缕魂一样,未来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难过好几天。

然而就在昨天,轶去火车站接某位久别重逢的朋友返校途中捡了三只乳狗回来,我就忽然得了“厌狗症”了,看着那狗娃子绕着我转悠,攀着我的腿脚边缘舔舐,我没来由地心情郁烦,想跺脚把它们都赶走,关到门外去。

倘若直接和轶说,只怕他会不同意。于是我从轶的书桌上取了一张只能竖着写的信纸。挖耳挠腮写了这么一封信给他,原文如下:

“爱妻惠鉴:吾喜清净,厌狗如仇,盼轶卿走送之。跪谢。琼琚谨白。”

轶本名顾轶,原是有望成为我的大学导师的,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我毅然选择了复读……如今我二人处在一个屋檐共同生活了三年,已然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原先他让我叫他“哥”,我恐他妹妹心里不平衡没有答应,后来,我在网上交了个写玄幻小说的笔友,本打算像旧时代那样书信往来互通款曲诉衷肠来着,轶怕我上当受骗,说若我非要写信,寄快递是不现实的,来来回回折腾的是我,况是寄到外省去的,薄薄一封书信极容易丢失,不如不寄的好,还省得等候。

我强烈抗议轶的说辞,觉得他是心疼邮费,轶委婉地提议说当今这个社会与陌生人打交道,需要的是双方长时间的契合,如若某天对方突然不回信了,我难免会多想乃至于情绪低落,倒不如直接写给他来得方便,他忙里偷空回我就是了。

我觉得在理,不仅省了等候的时间,还省了快递费。于是与他商议书信往来时怎么称呼他。

他说:“叫我轶就行了。”

我用生硬的尚不熟练的手语问他:那我呢,你怎么称呼我?

他低头沉思片刻,说:“古人二十加冠取字,我给你随便取个字吧,就叫琼琚。往后有什么事不方便当面说明,你就在信里写,写完了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三天内必定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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