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轶对我的好,是切切实实的出于愧疚和对落难之人施以的援手。我却在他家里自杀,完全不考虑他的感受,多不道德行为啊!
我回到房间,用纸笔写了一行极丑的字递给他看:你对我好,我很感激,但我不能一直住下去,我想搬走。
轶问:“搬去哪里?”
我捏着纸,是啊,搬去哪里呢。不管了,随便写一个吧。于是我歪歪扭扭地在膝盖上写字回复他:搬去哪都可以,反正不住你这里。
他又问:“为什么不住我这里?”
我将皱巴巴的纸翻了个面,写字回他:不方便。
他弯下腰,蹲在我眼前,抬眸望着我,沉郁的眼神似乎是在反省自己:“你已经住了两年了,还有什么不方便的告诉我,我会改。”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心里惴惴的,忙忙地写了两行字递给他看:你有女朋友,我一直住在你家里,不大好。
轶看着那行字,又看了看我,轻轻笑了一笑,从我手里取走了笔,将纸铺在自己膝盖上,弯腰写了一行字,写完了站起身来慎重地放在我的手心里,说:“我去洗菜。”
屋里没开灯很阴暗,我举起纸张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上面工整如画地写着两行正楷字:
永龄,是我知己。
而你,是我这辈子躲不开的宿命,我认命!
第38章第三十九章:啊啊啊,我要疯了
我是不讨厌狗的。上小学时,姨奶家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学了我总喜欢跑他们家撸一会儿,以至于忘了回家吃饭和写作业,非得爷爷或奶奶上门来催不可。
姨奶见我爱狗,也曾说送我一只,我因家中实在连人吃的饭菜都很节省,多数时候都是吃的碎玉米蒸的饭,或是面疙瘩汤和粗面馒头混着吃。
一年有三季去山里割草喂鸡鸭,偶尔还会择些认识的野菜——如灰灰菜、荠菜、马齿苋等,纯粹的吃米那是极奢侈的,只能拒绝说不会养怕养不活。
那年头,青黄不接没菜吃的时候,跟奶奶半夜里打着手电筒上山去捡蘑菇卖钱是常有的事——还得是逢上下雨的时节,若是不下雨,那就只能把家里的余粮,譬如鸡鸭生的蛋,或者晒干剥好的黄豆豌豆粒儿拿到街上去卖了换钱买玉米、土豆之类更便宜又管饱的杂粮。
卖东西也必须得起大早去流动市集,走大约三十里的路,路上必会揣上前晚上抄写的书本上必背的诗词,边走边背,不能肆意歇脚,因为去得晚了是没地方可以摆摊的。便是有,东西也很难卖出去。
为了筹钱买米买菜,有时候等到天黑了也不见有人过来问过来买,心急了就会找个纸皮写个价格,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掉,换吃的以解燃眉之急……
饶是如此,我仍会偷偷瞒着爷奶,把自己吃的饭菜拿去喂姨奶家的狗。
我总觉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我好。
然而终于那条大黄狗还是死了,听说是偷了村里某户人家腌的腊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后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没几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别人,又心疼养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还得倒贴那家主人上百块钱,于是请了我堂叔帮忙烧热水褪了毛,将那条狗剁成大块给煮吃了,完了还端了一碗给我爷爷奶奶……
在那个饥寒交困的年代,做这样的事再正常不过。
我仍然是爱狗的,不过让我养狗,却实在是接受不了。即便我有钱,也是不愿意养的。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寿命短,人的寿命长,一旦我养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头,就好像从我身体里掏出了一缕魂一样,未来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难过好几天。
然而就在昨天,轶去火车站接某位久别重逢的朋友返校途中捡了三只乳狗回来,我就忽然得了“厌狗症”了,看着那狗娃子绕着我转悠,攀着我的腿脚边缘舔舐,我没来由地心情郁烦,想跺脚把它们都赶走,关到门外去。
倘若直接和轶说,只怕他会不同意。于是我从轶的书桌上取了一张只能竖着写的信纸。挖耳挠腮写了这么一封信给他,原文如下:
“爱妻惠鉴:吾喜清净,厌狗如仇,盼轶卿走送之。跪谢。琼琚谨白。”
轶本名顾轶,原是有望成为我的大学导师的,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我毅然选择了复读……如今我二人处在一个屋檐共同生活了三年,已然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原先他让我叫他“哥”,我恐他妹妹心里不平衡没有答应,后来,我在网上交了个写玄幻小说的笔友,本打算像旧时代那样书信往来互通款曲诉衷肠来着,轶怕我上当受骗,说若我非要写信,寄快递是不现实的,来来回回折腾的是我,况是寄到外省去的,薄薄一封书信极容易丢失,不如不寄的好,还省得等候。
我强烈抗议轶的说辞,觉得他是心疼邮费,轶委婉地提议说当今这个社会与陌生人打交道,需要的是双方长时间的契合,如若某天对方突然不回信了,我难免会多想乃至于情绪低落,倒不如直接写给他来得方便,他忙里偷空回我就是了。
我觉得在理,不仅省了等候的时间,还省了快递费。于是与他商议书信往来时怎么称呼他。
他说:“叫我轶就行了。”
我用生硬的尚不熟练的手语问他:那我呢,你怎么称呼我?
他低头沉思片刻,说:“古人二十加冠取字,我给你随便取个字吧,就叫琼琚。往后有什么事不方便当面说明,你就在信里写,写完了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三天内必定回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契约精灵,我有花之法典作者娜娜很懒简介鹿芩不过就是看了个小花仙,结果就停电了,不过就是站起来骂了两声,结果就一头栽在地上没了意识,醒过来后就发现自己穿到了一个花精灵盛行的世界。穿过来后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还有半个月就要升学考试了怎么办?鹿芩表示不怕,我有金手指。看鹿芩如何在异世界进化花精灵,突破精神力,成为神级灵植...
小说简介HP治愈系幽灵作者玉楼笙歌简介宋玉变成了地缚灵,变成了校长办公室的地缚灵,这里就住着一个活人,一个叫做西弗勒斯的活人。他是个双面间谍,整天穿着一身黑衣服,还有个早死的暗恋对象,一看设定就要挂掉的现任霍格沃兹校长。他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他根本没有以前的记忆,这里的所有人都看不到他。但当他努力附身到唯一活人西弗勒斯...
最开始,是做了一场毫无征兆的梦。梦中的场景与现实一一对应,简迟才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耽美小说里。书里的主角受天真柔弱,在贵族男校群狼环伺,最终打出1vN的强制爱结局。而他则是故事里的恶毒男配,处处陷害主角,最终下场凄惨。提前有了自我意识的简迟决定不再掺和主角感情,争做贵族男校里毫无存在感的小透明。可谁知道他不主动招惹,麻烦却一件件找他上门。当剧情朝着崩塌的方向持续发展,简迟终于发现主角攻们看他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各方面都很冷淡的受x贵族男校里的攻们(1vN)1恶毒男配变万人迷,处处修罗场,主角性格直男,渣不自知2古早狗血味浓度1003学院设定参考了伊顿公学海量私设4微博郑九煞...
龙二代薛沉惨遭暗算,意外流落凡间,只能借了具肉身,低调发育。在人间,薛沉认识了英俊混血儿简兰斯,两人频频遇上妖怪作乱。简兰斯把薛沉护在身后别怕,我是猎龙骑士的后代,有屠龙之力,我会保护你的!薛沉镇定地推开简兰斯,原地起飞不好意思,我就是龙。作为当代较为优秀的一条龙,实力不允许他继续低调下去了。薛沉看本龙一拳一个妖怪。简兰斯?修道者们???一段时间后,人间有一位龙君冉冉升起,直接空降龙王之位。据说该龙君本科学历,在企业上过班,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龙族???猎龙骑士简兰斯眼睁睁看着男朋友薛沉毕业后当上了龙王,冷静地改变了自己的志向现在起,龙骑士的使命,就是保护龙王,迎娶龙王。薛沉HELLO?不要以为你是龙骑士,就真的可以骑龙了!西方龙骑士X东方龙王...
叶宁清穿成了海棠文里的清冷万人迷受。原著里的总攻殷离枭阴冷偏执爱吃醋,是个疯批大佬,对人人肖想的高岭之花原身爱之入骨。作为总攻的殷离枭最喜欢看原身不肯屈服的清冷模样,每日都和原身痴痴缠缠,害得原身差点丧命于他的体力中。为了避免这一悲剧,叶宁清决定将这朵爱之花扼杀在摇篮里,反其道行之。当殷离枭给他送花时,叶宁清亮着星星眼开心的接过,望着总攻懵圈的脸他心里暗喜。当殷离枭送他回家时,叶宁清非常乖乖软软的主动抱住男人。见男人神色冰冷,他心道殷离枭终于对他失去了兴趣!然而下一秒他还没抬起头笑容就僵在了脸上男人俯身加深了这个怀抱。叶宁清???知道男人最讨厌小白花,经过一系列装乖的努力,叶宁清原以为能功成身退。但最近他发现个大问题,一贯阴鸷冷酷的大总攻很喜欢咬他的脖子。这是折腾他的什么恶趣味?为了把对方厌恶的小白花贯彻到底,他软软的撒娇说疼。男人低沉的嗓音带着沙哑宝宝乖,很快就不疼了。叶宁清???我的腰要完QAQ现在逃会不会被关小黑屋QAQ阅读指南1攻没喜欢过受原身,原著中攻和受原身也没有任何关系,后期会解释2攻受身心都只有彼此,情有独钟,两世情缘为了自己的腰可咸可甜可爱美人受X偏执宠妻醋精疯批大佬攻又名逃离海棠总攻的二三事穿进海棠文后腰没了...
文案这是一个关于两位自死亡的彼方归来的少年的故事又名从坟墓里复活的我召唤了最强复仇者然後开啓异世界冒险之旅预计915入V,即时万字更新奉上!从坟墓里复活的杰森AKA二代罗宾,意外召唤并契约了来自未来的最後的御主。但是这个为了拯救世界而死的救世主,怎麽看起来有点不对劲具体表现为什麽?找小丑复仇?杀!什麽?要烧了阿卡姆?烧!什麽?蝙蝠快找来了?溜!杰森你是不是哪里坏掉了啊!我在梦里看见的那个日系标配亚萨西男主是假的吗!?复仇完成後,他们辗转去到了平行世界,看过的许许多多的可能性,也解开了许多心理的结杰森看着狂笑蝙蝠阿哲,如果老头杀了小丑真的会变成这副鬼样子,那还是算了吧最终,他们抵达了缘分的起点,也抵达了彼此的心里。cp是含私设的桶和含私设的咕哒,和原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我的私设!无差,无差,无差!!!内容标签英美衍生穿越时空重生超级英雄轻松杰森藤丸蝙蝠家超级英雄一句话简介复活後我召唤了未来最强复仇者立意相互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