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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沈庭御这番话并未威慑到鹅,反而还引来了路边的几条狗。其中有条大黑狗似乎是头头儿,呲着牙,凶神恶煞的,见状汪汪叫着也追了上来,它一牵头,所有狗都追上来了。
虎落平阳被犬欺。
本就混乱的场面更是雪上加霜。
“少爷好威风,连狗仔队都跟来了……”
“闭嘴!”
第33章抓鸡
一条村吃个午晚都是大锅饭,好几张圆桌摆在院子里,天天可以吃席。
霍也买完菜回去,系上围裙,就帮着厨房打下手。厨房不大,挤的全是婶婶姨姨,村里的老爷们儿是光吃不干的,只顾着吹牛喝酒。
快二十岁人了,霍也还理直气壮地坐小孩那一桌,装模作样吃两口菜,就偷偷打包好上隔壁找沈庭御去了。
霍也本来以为沈庭御吃惯山珍海味,适应不了这里的粗茶淡饭,没想到他只是垂眼拿着筷子扒拉了两下霍也夹的鸡腿,虽然一脸嫌弃却没挑半句话,老老实实把碗里的全吃完了。
饭后下午,霍也说要带他去抓鸡,沈庭御确认了三遍自己没听错:“抓什么?”
“鸡,咯咯哒那种,走地鸡。”霍也一本正经地指了下后山,“晚上吃。放心,不用你宰。”
沈庭御来得匆忙,根本没带行李,身上穿的还是霍也的外套,贴身的换洗衣物都是霍也在镇里新买的。但新买的他嫌丑又嫌扎,只爱穿刚来的那一件,洗了马上晾,干了马上穿。
“这是我唯一一件体面的衣服。”沈庭御难以置信地睁着眼,“你带我去抓鸡?”
“啊,来都来了,体验一下生活嘛。要不是时候未到,地里的苞米我也带你掰,我们村里的年轻人回来都是要掰苞米的。”霍也认真说。
沈庭御:“……”
他突然明白乡村振兴科技化很有必要了。
怕临山那边找过来,沈庭御这几天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谁的电话也不接。
现在这个时代,没了网络就跟原始社会没差别,何况他们还在深山里,近乎与世隔绝。
不能玩手机是很无聊,但沈庭御却有更多时间去看云端上蜿蜒曲折的山峰,峡谷里潺潺流淌的小溪,以及落在苍青枝头的薄薄霜雪。
其实说雪,也不是真的雪,就是一层冰晶形状的霜花,南方的孩子很难见到雪。
“我一直很想看雪,鹅毛大雪,像电影里的那样……你看过吗?”霍也问。
沈庭御并不能理解他对雪的执念,不怎么新奇地说:“我以前去勃朗峰滑过很多次雪。”
“勃朗峰?”霍也眨眼,“那是哪里?”
“在法国的阿尔卑斯山,我有照片,不过现在暂时没办法给你看。”
霍也表示了解,沉默下来,自顾自领着他往养鸡场走。沈庭御双手插兜跟在身侧,下巴缩进霍也给的围巾里,只露出半张精致的脸。
那围巾是霍也亲手织的,他手很巧,家里妈妈和妹妹的针织围巾、手套,很多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因为针织品贵,买毛线却很便宜。
深红色的围巾,特别有秋冬的气氛,衬得沈庭御肤色更加冷白,只有眉眼像被墨水染过一样秀丽的黑。挺拔的鼻尖被冻得发红,他便又往围巾里蹭了蹭,小动作也很可爱。
霍也时常不自觉地想要看沈庭御,目光和沈庭御的脸像是相吸的磁铁,每次看到沈庭御总是控制不住地先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的脸。
他蹙眉不耐烦的样子,他倨傲抬着下巴的样子,他想要维持高冷、却忍俊不禁,明明很害羞但不肯承认,逼急了还恼羞成怒的样子。
无一不带着令人向往的少年气息。
沈庭御是很不一样的。
霍也想。
就算是穿着洗得发灰的黑色旧外套,廉价毛线织成的老土红围巾,走在乡间满地烂泥巴的小路上,沈庭御只是往那儿一站,依旧有着格格不入的气场,永远冷漠、高贵又盛气凌人的漂亮,像一只误入泥潭的白天鹅。
身上泥点并不会毁坏他的明净,而衬托出更洁白的羽毛,无需对比,便叫人自惭形秽。
就这么莫名无故地沉默了半分钟,沈庭御突然加快步子,轻轻撞上霍也的肩,声音闷在围巾里听得不太清晰:“霍也,等我们俩高考完之后,我带你去阿尔卑斯山滑雪。”
“……我们俩?”霍也怔了怔,比起阿尔卑斯山上的雪景有多么美丽,他第一反应是有点儿局促地说,“去这么远的地方要花好多钱吧。”
“不多,你不用管。”
沈庭御目视前方,说话间带着温度的白雾氤氲在空气中,字音模糊而冷淡:“说起来我也好久没见过雪了,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看。”
霍也偏眸看他,桃花眼微微一弯,像月牙般温柔的形状。半晌,轻声说:“谢谢少爷。”
沈庭御低低“嗯”了一声,耳廓连着脖子根都晕起薄红,没回头,似乎很是受用。
霍也发现,沈庭御是个不经夸的人,每每哪怕你夸得不那么走心,某人也会忍不住翘起毛茸茸的大尾巴,不知道自己的模样已经暴露出来他只是表面装得淡定,其实心里很高兴。
于是稍一深想,不难猜到,沈庭御的父母应该从小到大对他都很苛求,却吝啬于给予他应得的奖励和表扬。长久的忽略,让他对情感麻木,以为自己并不需要,可却忘了,沈庭御今年也才十七八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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