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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感敏锐的人,总能现视线的来源,戚采薇转过身,就看到钱欢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靠在门框上。
“睡醒了就洗漱一下,这么大人了睡觉还流口水。”戚采薇略带嫌弃的看向钱欢。
钱欢低下头一看,才现衬衣上有一片水渍,当即老脸一红,连忙去卫生间洗漱,还特意换了件衣服,仔细的刮掉了胡须。
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想要展现最好的一面。
“赶紧吃饭吧,别打扮了,张嘴打呼的丑样子我都看了一下午了。”戚采薇将菜端上桌,对正在照镜子的钱欢说道。
十分钟不到,钱欢就脸红了两次。
“戚经理,你怎么在我家啊。”钱欢进厨房把剩下的菜端上桌,疑惑的问道。
“你今天没上班,我才来看看的,我上午就来了。”戚采薇翻了个白眼。
钱欢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甚至根本不记得是自己给戚采薇开的门。
“看着我干嘛?吃你的饭啊。“戚采薇没好气的瞪了钱欢一眼,主要是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感觉很奇怪。
钱欢低着头吃饭,余光还是一直看向戚采薇,她的一举一动,哪怕是吃饭的模样都牵动着钱欢的心。
“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戚采薇的第六感很敏锐,她能感觉到钱欢的目光。
“你牙齿很漂亮。”钱欢毫不掩饰自己欣赏的目光。
“什么?”戚采薇有些茫然,这么多年,很多人夸她长的漂亮,夸她身材好,甚至夸她眼光好,还第一次听别人夸她牙齿的,她都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你的牙齿很整齐,一般女人的门牙是直竖的,很突兀,像兔牙,而你的牙齿有弧度,很漂亮,像是艺术品。”钱欢解释道。
“神经病。”
“你没事注意别人的牙干嘛?你又不是牙医。”戚采薇心里大大的无语,一点被夸奖的喜悦都没有。
随即她转念一想,对于一个喜欢胖妞的男人,还能指望他注意自己哪里呢。
“我只注意你而已。”钱欢小声的回了一句。
“什么?”戚采薇将耳朵凑近了一些,跟钱欢独处时,她的听力好像都差了许多,老是听不清钱欢说的话。
“没什么。”钱欢摇了摇头。
看戚采薇吃饭真是一种享受,细嚼慢咽,优雅的像是电影女主。
钱欢不禁心想,要是一辈子能和她一起吃饭,该有多好。
“秦风的事,有眉目了吗?”戚采薇抿嘴问道,自打钱欢夸她牙齿好看后,她总是尽可能的抿着唇,将牙齿遮起来。
“嗯。”提到秦风,钱欢心情一下子就跌落谷底。
“嗯是什么意思?我是他经理,难道不该知道吗?”戚采薇很不满钱欢的回答。
“他没事,在家。”结合销售部副总和方过林的话,钱欢已经猜到了秦风的下落。
“他身份你弄清楚了吗?”戚采薇又问道。
“秦副总的儿子。”
“哦,难怪。”戚采薇并不怎么吃惊。
“你似乎一点都不惊讶。”钱欢直直的看着戚采薇,难道说她早就知道了?
“有什么好惊讶的,他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戚采薇撇了撇嘴,她根本不关心这些事,秦风是什么人,对她没有丝毫影响。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宜家?”钱欢问道。
“你想辞职,跟我一起去?”戚采薇静静的看着钱欢。
钱欢点了点头,他睡醒之后,就决定辞职了。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秦风他是什么身份,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友谊吗?如果会的话,那不叫友谊。”戚采薇摇了摇头,物质经济怎么能够代替情感呢,友谊是跨越等级界限的,就和爱情一样。
“如果他家只是有点钱的小地主,那确实不会,可太高了啊,高不可攀。”钱欢低着头,他知道秦风不会介意,可他介意啊,他和秦风做朋友,会有多少人在背地里戳他脊梁骨。
他始终坚信,友谊是需要两方付出的,无论是方过林,还是秦风,他帮不到对方什么,他只能是被帮助的那方,就像是被扶贫的角色。
让他和秦风像以前一样打打闹闹,他做不到,就像鲁迅先生写的润土,自卑只会让他不敢越界,再次见面,他是少爷,而自己,奴仆而已。
“其实我前段时候就猜到了,只是我一直不想说破,我知道一但说破,就回不到从前的关系了。”在钱欢的意识里,朋友就应该是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很讲义气的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电视剧里,小说里都是这么描述的。
可他的友谊,却细腻的只存在于相处的点点滴滴,没有共赴刀山的豪情壮志,没有生死与共的经历,可能他就是一个慢性的人,却感性的总是胡乱猜想。
“不是只有拜金女才会被耻笑,当两个人身份不匹配,做朋友也很难。”钱欢拿起啤酒,又默默放了下去。
和方过林做朋友那段时间,他总是不断卑微的维持着友谊,这种感觉很不好,友谊就应该随心所欲,想说什么,想做什么,都没有顾虑才对。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鸡婆,毕竟男子汉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应该十分洒脱才对。”钱欢看向戚采薇,他还是很在意戚采薇看法的。
“不会啊,相反这说明你很重感情,一个人怎么可能什么都放得下呢,过于洒脱的人,都没心没肺的,这类人,什么都不重要。”戚采薇很认真的回答道。
“在乎,就会多虑,这是不变的真理,无论是友情,或是爱情,但我觉得,你不能单方面去考虑你和秦风的事情,有些事应该说开。”
“秦风他一直隐瞒自己的身份,就是不希望你多想吧,如果你就这样逃避,不是男子汉,要勇于面对。”
戚采薇身为旁观者,自然能够看清楚,钱欢之所以抵触,只是不想最后闹得和方过林一样。
但秦风明显和方过林不是同一种人。
至少,他把钱欢当做朋友,不然他一个大少爷,也不会窝在这样简陋的出租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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